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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赵燕华报道:广州目前有不少商用物业包装成“酒店式公寓”、“公寓住宅”销售,许多购房者未必清楚,这类物业虽可照常居住,但使用年限只有四五十年,而且这类非住宅所交费用比住宅要高得多。为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加大对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检查力度,防止出现损害购房者权益的情况发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近日受省政府委托,组织有关单位对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出现商改住、不用规范的楼盘名称推广、预售等问题。一些土地规划为酒店、办公楼等非住宅用途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但按照住宅的用途和布局设计,并使用模棱两可的“酒店式公寓”、“公寓”等名称进行预售,误导购房者。
与住宅使用期有70年相比,土地用途如注明是“商用物业”,其使用年限就短很多,如写字楼的使用年限是50年,商铺只有40年。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法定用途的住宅和非住宅在保有环节上的成本是不同的,非住宅比住宅的费用要高得多,涉及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因此,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类似项目预售时,须在预售证上突出标记其法定的用途,提醒购房者谨慎入市。
建设厅要求各地,严肃查处不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法定楼盘名称推广、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凡是不以法定楼盘名称刊登销售广告、竖立广告牌的商品房销售项目,即向工商部门报告,由工商部门按虚假广告的规定查处;房管部门也要责令开发企业作书面检讨并限期整改,如不改正,可锁定其商品房网上预售系统。
购房前应留意的信息
1.国土证的发证日期
在阳光家缘每个楼盘的信息中,有“国土证”一栏,市民购房前要点击进入,看清国土证的发证日期。国土证的发证日期与住房的使用年限有关。如某楼盘国土证的发证日期为2000年,在2009年销售,这意味着市民现在买房,70年的使用期限已经少了9年。
2.买卖合同范本
在楼盘信息“预售证”一栏,有《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和《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房现售)》范本,市民应点击进入,看清楚条文再购房。新版阳光家缘系统没有列出补充合同条款,市民购房时要多加留意。
赵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