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2017年判处电信网络诈骗罪犯2555人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18-01-25 16:10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温晓雅

记者1月25日从广东省高院获悉,2017年,广东各级法院审结各类涉电信网络诈骗一二审刑事案件共695件2555人,结案数同比上升近20%,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26人。

2017年12月28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造成女学生蔡某某自杀身亡的“陈明慧等七人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了解,该案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广东首例判处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无期徒刑的案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腐蚀诚信社会肌体的“毒瘤”,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危害性极大。持续打击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既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近年来广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头戏”。广东省高院刑三庭庭长罗少雄介绍,从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看,案件持续高发、被害人数众多、犯罪有组织化、作案手段隐蔽等为主要特点,审理难度大。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省法院建立和完善了全省案件信息逐月上报和督导机制,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研判,统一证据采信标准及量刑尺度。

另据介绍,各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打造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据了解,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谢钦锐等119人特大电信诈骗案,适用了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案自审理至宣判仅用了20余天,宣判后,105名被告人明确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邱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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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2017年判处电信网络诈骗罪犯2555人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18-01-25

金羊网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温晓雅

记者1月25日从广东省高院获悉,2017年,广东各级法院审结各类涉电信网络诈骗一二审刑事案件共695件2555人,结案数同比上升近20%,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26人。

2017年12月28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造成女学生蔡某某自杀身亡的“陈明慧等七人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了解,该案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广东首例判处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无期徒刑的案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腐蚀诚信社会肌体的“毒瘤”,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危害性极大。持续打击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既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近年来广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头戏”。广东省高院刑三庭庭长罗少雄介绍,从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看,案件持续高发、被害人数众多、犯罪有组织化、作案手段隐蔽等为主要特点,审理难度大。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省法院建立和完善了全省案件信息逐月上报和督导机制,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研判,统一证据采信标准及量刑尺度。

另据介绍,各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打造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据了解,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谢钦锐等119人特大电信诈骗案,适用了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案自审理至宣判仅用了20余天,宣判后,105名被告人明确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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