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5万元新车售前更换电池 4S店称不属于维修无需告知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何生廷 发表时间:2018-03-22 07:02

  ■车主花近15万元购买的车辆 投诉者供图

中山市车主黄先生花14.8万元购买了一辆广汽传祺汽车,一次维修中他无意发现,4s店在销售时隐瞒部分事实:在销售前有更换蓄电池的记录,系统记录的公里数和提车显示的公里数也不一致。

多次跟4S店沟通都未能妥善解决。3月13日,黄先生向新快报投诉,认为4S店更改里程数并隐瞒,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4S店退车并赔偿。3月14日,消委会调解此事时双方分歧较大,建议厂家介入。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投诉: 销售前车辆换过电池且未告知

2015年11月1日,黄先生从广汽传祺中山长江店(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款2015款GS5速博2.0L手动精英版白色车,交付订金5000元。

一个多月都无法交车,4S店告知暂无新车在店。据黄先生讲述,当时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台现车,即现在使用的2015款GS5速博2.0L自动精英版琥珀金色车,出厂日期为2015年3月,已经存放了9个月。

黄先生没有接受,但等了半个月仍无新车,销售人员再次咨询,称价格上可适当优惠,并承诺整车没有任何问题。最后黄先生以148500元整车包牌包税的价格买下,重新签订《订购意向书》,2016年1月初提车。

2018年1月12日,他在广汽传祺中山三乡国锐4S店查看系统保养记录时,发现有更换蓄电池的维修记录,“但我没更换过此零件。”

黄先生给新快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4S店公章的《质量信息报告》,其写明故障日期为2015年7月9日,问诊部分结果为:车辆无法启动,蓄电池不储电,属坏格电池,更换蓄电池后故障排除。

里程数从7公里变2公里

车主质疑车辆使用情况

车主黄先生还质疑车辆售前的使用情况。系统记录显示,在2015年7月9日更换电池时,车辆行驶公里数为7公里,而2016年1月8日提车时,行驶公里显示数为2公里。

“公里数反而变小了,这明显存在疑点。”为何里程数被修改了?在交车前的几个月里车辆到底行驶了几公里?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跟4S店沟通,却得不到满意的回复。

车主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该4S店销售经理黄经理承认车辆在售前更换过电池,解释是库管人员检查时忘记关闭大灯,导致电池亏电损坏,才更换电池。

黄经理承诺,保证4S店不会主动更改数据,更换电池属于正常维护,不是维修,因此不需要告知车主。里程数不一致,是因为车辆交车前会做PDI检测,工作人员会插入电脑查看数据,“有可能是检测师傅没留意顺手调了。”对此解释,黄先生无法接受。

记者拨打黄经理电话,黄经理承认车主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表示正在跟车主协商解决方案。“这个问题没有达到汽车三包退换标准,不符合退车条件,无法按车主提出的退款要求来解决。”

黄先生表示,《订购意向书》里明确写道,4s店所售的为全新车辆,却发现车辆有维修记录且未告知,“隐瞒了部分情况,这误导了我,否则我肯定不会要这辆车。”

消委会建议:

厂家介入进行调解

3月14日下午,中山市工商局东区分局消委会组织双方调解会。卖方代表表示,车辆电池同样是厂家提供,不属假冒伪劣产品,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健律师认为,电池因为4S店的原因导致损坏,更换全新的电池是必须的,但未告知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里数任何人都不可以调整,这影响了车主的权益。

车主告诉记者,对于车主提供的与销售经理的对话录音,卖方代表表示,“黄经理已经10来天没有上班了”、“已经不在我们公司了”,然而3月13日,记者采访黄经理时,他仍在销售经理职位上工作。

卖方提出赠送两年的免费保养保修,黄先生不同意。消委会建议厂家介入调解。

4S店表示,23日前回复厂家是否介入的问题。随后,记者联系广汽传祺的公关部门,对方表示核实后尽快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任何回复。

编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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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5万元新车售前更换电池 4S店称不属于维修无需告知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何生廷  2018-03-22

  ■车主花近15万元购买的车辆 投诉者供图

中山市车主黄先生花14.8万元购买了一辆广汽传祺汽车,一次维修中他无意发现,4s店在销售时隐瞒部分事实:在销售前有更换蓄电池的记录,系统记录的公里数和提车显示的公里数也不一致。

多次跟4S店沟通都未能妥善解决。3月13日,黄先生向新快报投诉,认为4S店更改里程数并隐瞒,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4S店退车并赔偿。3月14日,消委会调解此事时双方分歧较大,建议厂家介入。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投诉: 销售前车辆换过电池且未告知

2015年11月1日,黄先生从广汽传祺中山长江店(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款2015款GS5速博2.0L手动精英版白色车,交付订金5000元。

一个多月都无法交车,4S店告知暂无新车在店。据黄先生讲述,当时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台现车,即现在使用的2015款GS5速博2.0L自动精英版琥珀金色车,出厂日期为2015年3月,已经存放了9个月。

黄先生没有接受,但等了半个月仍无新车,销售人员再次咨询,称价格上可适当优惠,并承诺整车没有任何问题。最后黄先生以148500元整车包牌包税的价格买下,重新签订《订购意向书》,2016年1月初提车。

2018年1月12日,他在广汽传祺中山三乡国锐4S店查看系统保养记录时,发现有更换蓄电池的维修记录,“但我没更换过此零件。”

黄先生给新快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4S店公章的《质量信息报告》,其写明故障日期为2015年7月9日,问诊部分结果为:车辆无法启动,蓄电池不储电,属坏格电池,更换蓄电池后故障排除。

里程数从7公里变2公里

车主质疑车辆使用情况

车主黄先生还质疑车辆售前的使用情况。系统记录显示,在2015年7月9日更换电池时,车辆行驶公里数为7公里,而2016年1月8日提车时,行驶公里显示数为2公里。

“公里数反而变小了,这明显存在疑点。”为何里程数被修改了?在交车前的几个月里车辆到底行驶了几公里?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跟4S店沟通,却得不到满意的回复。

车主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该4S店销售经理黄经理承认车辆在售前更换过电池,解释是库管人员检查时忘记关闭大灯,导致电池亏电损坏,才更换电池。

黄经理承诺,保证4S店不会主动更改数据,更换电池属于正常维护,不是维修,因此不需要告知车主。里程数不一致,是因为车辆交车前会做PDI检测,工作人员会插入电脑查看数据,“有可能是检测师傅没留意顺手调了。”对此解释,黄先生无法接受。

记者拨打黄经理电话,黄经理承认车主反映的问题属实,并表示正在跟车主协商解决方案。“这个问题没有达到汽车三包退换标准,不符合退车条件,无法按车主提出的退款要求来解决。”

黄先生表示,《订购意向书》里明确写道,4s店所售的为全新车辆,却发现车辆有维修记录且未告知,“隐瞒了部分情况,这误导了我,否则我肯定不会要这辆车。”

消委会建议:

厂家介入进行调解

3月14日下午,中山市工商局东区分局消委会组织双方调解会。卖方代表表示,车辆电池同样是厂家提供,不属假冒伪劣产品,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健律师认为,电池因为4S店的原因导致损坏,更换全新的电池是必须的,但未告知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里数任何人都不可以调整,这影响了车主的权益。

车主告诉记者,对于车主提供的与销售经理的对话录音,卖方代表表示,“黄经理已经10来天没有上班了”、“已经不在我们公司了”,然而3月13日,记者采访黄经理时,他仍在销售经理职位上工作。

卖方提出赠送两年的免费保养保修,黄先生不同意。消委会建议厂家介入调解。

4S店表示,23日前回复厂家是否介入的问题。随后,记者联系广汽传祺的公关部门,对方表示核实后尽快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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