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拟定“补充协议”藏猫腻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 作者:景瑾瑾 发表时间:2018-03-22 22:53

 金羊网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买房签合同时多留意,谨防开发商拟定的补充协议有猫腻。记者22日从佛山南海区消委会获悉,近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南海区一家房地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自行拟定补充协议,由购房者连同合同一并签署,但补充协议中存在违法条款。于是,南海工商部门经查明后,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元。

2017年3月16、3月21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南海区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某城市花园”商品房过程中存在霸王条款等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与购房者协商的情况下,自行拟定《<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交由购房者连同《广东省商品买卖合同》一并签署,所有购房者均签署了该份协议。该份协议除填写的具体楼号、房号、合同号视具体购房者不同而改变之外,其他的条款内容均一致,属于格式条款。     

在补充协议中,关于房屋交接相关事宜的补充约定中,有这样的条款,“由于不可抗力或下列特殊原因,比如,因工程建设中遇到重大事故、异常地质情况或重大技术难题,除双方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此,南海工商部门分析,该条款将“工程建设中遇到重大事故、异常地质情况或重大技术难题”列为延期交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补充协议中还列出了“出卖人有权无偿在本项目内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天台、外墙)进行广告宣传,推广销售等活动。”对此,南海工商部门分析,《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此外,补偿协议中还有另外一些条款也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此,南海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元。    

消费警示:

针对上述案例,南海区消委会提醒,房地产经营者在拟定《购房补充协议》时应当切实承担起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在相关格式条款的设置中体现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在购房时也应认真阅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在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时应仔细查看核对协议中的条款,如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应与经营者充分协商,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购房人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涉嫌违返格式合同条款行为,可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向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法院等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冯小静
数字报

一开发商拟定“补充协议”藏猫腻

羊城晚报-金羊网  作者:景瑾瑾  2018-03-22

 金羊网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买房签合同时多留意,谨防开发商拟定的补充协议有猫腻。记者22日从佛山南海区消委会获悉,近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南海区一家房地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自行拟定补充协议,由购房者连同合同一并签署,但补充协议中存在违法条款。于是,南海工商部门经查明后,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元。

2017年3月16、3月21日,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南海区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某城市花园”商品房过程中存在霸王条款等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与购房者协商的情况下,自行拟定《<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交由购房者连同《广东省商品买卖合同》一并签署,所有购房者均签署了该份协议。该份协议除填写的具体楼号、房号、合同号视具体购房者不同而改变之外,其他的条款内容均一致,属于格式条款。     

在补充协议中,关于房屋交接相关事宜的补充约定中,有这样的条款,“由于不可抗力或下列特殊原因,比如,因工程建设中遇到重大事故、异常地质情况或重大技术难题,除双方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此,南海工商部门分析,该条款将“工程建设中遇到重大事故、异常地质情况或重大技术难题”列为延期交房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补充协议中还列出了“出卖人有权无偿在本项目内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天台、外墙)进行广告宣传,推广销售等活动。”对此,南海工商部门分析,《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此外,补偿协议中还有另外一些条款也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此,南海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6000元。    

消费警示:

针对上述案例,南海区消委会提醒,房地产经营者在拟定《购房补充协议》时应当切实承担起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在相关格式条款的设置中体现重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在购房时也应认真阅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在签订《购房补充协议》时应仔细查看核对协议中的条款,如发现不合理的地方应与经营者充分协商,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购房人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涉嫌违返格式合同条款行为,可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向工商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法院等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冯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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