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复退军人子女中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来源:金羊网 作者:景瑾瑾 发表时间:2018-04-04 11:36

金羊网讯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3日获悉,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民政局联合公布了《关于佛山市复退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优先录取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意见》,佛山市复退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考生“总分相同比较”时优先比较“复退军人子女”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优先录取对象是,父母中的一方具有佛山市户籍并经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复退军人身份,在本市就读并已获得中考应届报考资格的子女(包含法定监管关系的亲生子女及法定登记手续完备的收养子女)。

优先录取原则是,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投档时由招生部门根据权限,在考生“总分相同比较”时优先比较“复退军人子女”项,体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录取原则。

申报优先录取的复退军人子女考生在就读学校(中考报名点)领取《佛山市复退军人子女中考优先录取申报表》,填写完毕后于4月15日前交回学校,并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区招生办于5月18日前完成考生应届报考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审核结果在区招生办网站和考生学籍所在地学校进行公示。

编辑:木东
数字报

佛山:复退军人子女中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金羊网  作者:景瑾瑾  2018-04-04

金羊网讯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3日获悉,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民政局联合公布了《关于佛山市复退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优先录取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意见》,佛山市复退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考生“总分相同比较”时优先比较“复退军人子女”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优先录取对象是,父母中的一方具有佛山市户籍并经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符合复退军人身份,在本市就读并已获得中考应届报考资格的子女(包含法定监管关系的亲生子女及法定登记手续完备的收养子女)。

优先录取原则是,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投档时由招生部门根据权限,在考生“总分相同比较”时优先比较“复退军人子女”项,体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录取原则。

申报优先录取的复退军人子女考生在就读学校(中考报名点)领取《佛山市复退军人子女中考优先录取申报表》,填写完毕后于4月15日前交回学校,并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区招生办于5月18日前完成考生应届报考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审核结果在区招生办网站和考生学籍所在地学校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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