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

来源: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发表时间:2018-04-17 06:26

广东出台“围填海造地规划管控”新政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黄华坤报道:16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围填海成陆土地利用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此加强围填海造地的规划管控,实现对围填海成陆土地的高效利用和科学管理,节约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通知强调,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

该通知共分五方面内容:一是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的衔接要求,不得突破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围填海计划指标;二是严格规范围填海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要求,明确围填海项目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是要求沿海各地对围填海成陆土地及时开展零米线调整和海岸线修测,确保零米线和海岸线一致;四是明确围填海成陆土地确权登记规则;五是要求沿海各地加强对围填海造地形成土地的执法监察。

通知指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广东省海域使用“直通车”制度。对单个项目建设的,围填海造地竣工验收后,海域使用权人可向项目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同时申请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围填海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围填海土地调查,确保零米线和海岸线一致,避免交叉管理。沿海各地要及时开展对零米线位置、走向的调整,并报请国家对新形成的海岸线统一修测,确保零米线和海岸线一致。

通知明确,围填海成陆土地经竣工验收后统一纳入土地执法监察管理。由沿海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依法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测和查处。

通知强调,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第一道关是审查时必须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海洋部门在审查围填海项目时,应征求国土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意见,重点审查围填海项目是否按要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第二道关是项目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时必须再次审核是否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据悉,为避免相关税费的流失,通知还明确了沿海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划分海域级别,制定地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按规定收缴海域使用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编辑:宝厷
数字报

广东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

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2018-04-17

广东出台“围填海造地规划管控”新政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黄华坤报道:16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围填海成陆土地利用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此加强围填海造地的规划管控,实现对围填海成陆土地的高效利用和科学管理,节约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通知强调,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

该通知共分五方面内容:一是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的衔接要求,不得突破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围填海计划指标;二是严格规范围填海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要求,明确围填海项目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是要求沿海各地对围填海成陆土地及时开展零米线调整和海岸线修测,确保零米线和海岸线一致;四是明确围填海成陆土地确权登记规则;五是要求沿海各地加强对围填海造地形成土地的执法监察。

通知指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广东省海域使用“直通车”制度。对单个项目建设的,围填海造地竣工验收后,海域使用权人可向项目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同时申请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围填海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围填海土地调查,确保零米线和海岸线一致,避免交叉管理。沿海各地要及时开展对零米线位置、走向的调整,并报请国家对新形成的海岸线统一修测,确保零米线和海岸线一致。

通知明确,围填海成陆土地经竣工验收后统一纳入土地执法监察管理。由沿海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依法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测和查处。

通知强调,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第一道关是审查时必须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海洋部门在审查围填海项目时,应征求国土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意见,重点审查围填海项目是否按要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第二道关是项目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时必须再次审核是否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据悉,为避免相关税费的流失,通知还明确了沿海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划分海域级别,制定地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按规定收缴海域使用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编辑:宝厷
新闻排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