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退不能退?请别随便把我拉进你的微信群!

来源:羊城派 作者:郭寿荣 发表时间:2018-05-16 10:47

  这些虚拟的“会议”,仿佛永远不会散,让人时刻处于社交状态,不能放松。各种各样的微信群带来的,是方便还是骚扰?

  主播/羊城派记者 孙坤

  时下各种微信群、QQ群铺天盖地,想逃也逃不了:亲戚群,同学群,同事群,家长群,班级群,户外群,文艺群,时政群……有些群不能不入,否则会被视为“另类”,或有事通知不到、交流不了;有些群是自己主动加入,有些群则是受人邀请碍于面子不好拒绝而加入。

  所谓“群”,无非是大家聚在一起交流沟通的处所,有事群主或群员在群里发个消息,大家各抒己见达成共识付诸实施。

  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网络会议”,而“群”就是“会议室”。这种“会议室”无需建筑构造上的物理空间,“会议”也可随时随地在“群”里发起召开,免去了舟车劳顿安排时间赴会之烦,也省掉了电话短信通知预约之费用,因而在网络时代被各行各业各种人群广泛运用。

  相对于管理严格的单位来说,“群”是一个自由松散的临时网络组织,任何一群人,不管认识与否,因了某种相同的联系:大家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孩子在同一个班级就读,彼此有相同的兴趣爱好——就可以在QQ或微信上组成一个“群”。入群自愿,退群自由,概不强求。

  “群”的这一因缘而聚的属性,自然决定了其“核心”性质:群内众生一律平等。在现实生活中,你或许是腰缠万贯的富翁,或是引车卖浆的苦力、挥汗如雨的搬砖工……一旦入群,即是地位平等的“群员”。

  你有权就群内任何事务发表自己的见解,建言献策,如此这般;别人的观点,你可以反对、不屑,也可以支持、点赞;懒于出声,你还可以“潜水”,一言不发,静观其详。

  同样,别人也可以反对你支持你点赞你不屑你……任何人的观点要能在群内被大多数成员接纳施行,不取决于其在群外的身份地位尊卑贵贱,只取决于其建言献策是否符合大多数群员切身利益。若豪富显贵在群内耀武扬威以势压人搞“一言堂”,那么该群离集体被迫“噤声”乃至纷纷退群、群散人空、销声匿迹也就不远了。

  在这个意义上看,临时网络组织之“群”,似乎比较实在地体现了“大家事大家办”之理念,或多或少培育了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等意识,或可成为某种社会管理形态的“先导”或“雏儿”也说不定呢。

  “群”既然是一个组织,自然有一个“群主”。否则群龙无首,有些事情不太好办。那么,谁来任“群主”?约定俗成的是“谁建群谁负责”,谁就是群主。或者,建群之后全体群员“公推”某位“德高望重”者任群主,也是符合民主原则的。还或一提的是,此位一般不走“竞争上岗”之程序,更无“拉关系走后门”的污浊。

  群主不但没油水可捞,还必须为群内事务劳心劳力。群里要搞个活动,要不要制定初步方案?方案谁做?群主。方案出来后须在群里公示供大家讨论修改完善,人多嘴杂,意见纷纭,谁来调和彼此争执、兼顾各方观点?还是群主。

  方案既成,可能总有部分群员不满意,顺得哥情失嫂意,谁来承受“失意者”的抱怨指责?还是群主……至于节假日在群里发个红包活跃下气氛,平时在群里发个消息提个醒之类啰啰嗦嗦的杂务基本也是由群主来做——谁叫你是“群主”呢?

  因此,所谓群主,虽说大小也是一介“领导”,但基本就是一个跑腿打杂兼偶尔挨斥受骂的“公仆”“义工”。

  表面看群主有批准他人入群或开除某人“群籍”(即“踢人”)之权力,但实际操作中,群主基本不会行使这两种“生杀予夺”大权的。拒绝别人入群或开除某人“群籍”都是得罪人的行为,前世无仇今世无怨,又何苦来哉?某人在群里言语实在难忍,当他透明无视其存在就是了。当然也有群主果敢“踢人”,那也是见仁见智了。

  总的来说,群主充其量就是一个“发起人”“召集人”“调停人”角色,“自带干粮”为公众服务,花了力气却并不一定面面讨好:做得好,受赞;惹人嫌,遭骂。没有一副“舍我其谁”的热心肠,没有一颗“笑骂由人”的定心丸,轻易匆揽“群主”活——这么好的“领导”去哪里找啊?向群主致敬。

  略为遗憾的是,建群之后,一些群渐渐违背了单纯“交流”“议事”初衷,成了商业广告或“拉票”“点赞”的汇集之所;某些群员某些群主也逐渐背离了平等民主原则,阿谀奉承拉帮结派以势欺人打压异己之类世俗歪风汹涌入群——被“踢”出群及被迫退群现象次第交替。

  来源|《羊城晚报》2018年1月24日,A15版,作者:郭寿荣

  图片|视觉中国

  责编|樊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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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想退不能退?请别随便把我拉进你的微信群!

羊城派  作者:郭寿荣  2018-05-16

  这些虚拟的“会议”,仿佛永远不会散,让人时刻处于社交状态,不能放松。各种各样的微信群带来的,是方便还是骚扰?

  主播/羊城派记者 孙坤

  时下各种微信群、QQ群铺天盖地,想逃也逃不了:亲戚群,同学群,同事群,家长群,班级群,户外群,文艺群,时政群……有些群不能不入,否则会被视为“另类”,或有事通知不到、交流不了;有些群是自己主动加入,有些群则是受人邀请碍于面子不好拒绝而加入。

  所谓“群”,无非是大家聚在一起交流沟通的处所,有事群主或群员在群里发个消息,大家各抒己见达成共识付诸实施。

  这实际上就是一种“网络会议”,而“群”就是“会议室”。这种“会议室”无需建筑构造上的物理空间,“会议”也可随时随地在“群”里发起召开,免去了舟车劳顿安排时间赴会之烦,也省掉了电话短信通知预约之费用,因而在网络时代被各行各业各种人群广泛运用。

  相对于管理严格的单位来说,“群”是一个自由松散的临时网络组织,任何一群人,不管认识与否,因了某种相同的联系:大家在同一个单位上班,孩子在同一个班级就读,彼此有相同的兴趣爱好——就可以在QQ或微信上组成一个“群”。入群自愿,退群自由,概不强求。

  “群”的这一因缘而聚的属性,自然决定了其“核心”性质:群内众生一律平等。在现实生活中,你或许是腰缠万贯的富翁,或是引车卖浆的苦力、挥汗如雨的搬砖工……一旦入群,即是地位平等的“群员”。

  你有权就群内任何事务发表自己的见解,建言献策,如此这般;别人的观点,你可以反对、不屑,也可以支持、点赞;懒于出声,你还可以“潜水”,一言不发,静观其详。

  同样,别人也可以反对你支持你点赞你不屑你……任何人的观点要能在群内被大多数成员接纳施行,不取决于其在群外的身份地位尊卑贵贱,只取决于其建言献策是否符合大多数群员切身利益。若豪富显贵在群内耀武扬威以势压人搞“一言堂”,那么该群离集体被迫“噤声”乃至纷纷退群、群散人空、销声匿迹也就不远了。

  在这个意义上看,临时网络组织之“群”,似乎比较实在地体现了“大家事大家办”之理念,或多或少培育了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等意识,或可成为某种社会管理形态的“先导”或“雏儿”也说不定呢。

  “群”既然是一个组织,自然有一个“群主”。否则群龙无首,有些事情不太好办。那么,谁来任“群主”?约定俗成的是“谁建群谁负责”,谁就是群主。或者,建群之后全体群员“公推”某位“德高望重”者任群主,也是符合民主原则的。还或一提的是,此位一般不走“竞争上岗”之程序,更无“拉关系走后门”的污浊。

  群主不但没油水可捞,还必须为群内事务劳心劳力。群里要搞个活动,要不要制定初步方案?方案谁做?群主。方案出来后须在群里公示供大家讨论修改完善,人多嘴杂,意见纷纭,谁来调和彼此争执、兼顾各方观点?还是群主。

  方案既成,可能总有部分群员不满意,顺得哥情失嫂意,谁来承受“失意者”的抱怨指责?还是群主……至于节假日在群里发个红包活跃下气氛,平时在群里发个消息提个醒之类啰啰嗦嗦的杂务基本也是由群主来做——谁叫你是“群主”呢?

  因此,所谓群主,虽说大小也是一介“领导”,但基本就是一个跑腿打杂兼偶尔挨斥受骂的“公仆”“义工”。

  表面看群主有批准他人入群或开除某人“群籍”(即“踢人”)之权力,但实际操作中,群主基本不会行使这两种“生杀予夺”大权的。拒绝别人入群或开除某人“群籍”都是得罪人的行为,前世无仇今世无怨,又何苦来哉?某人在群里言语实在难忍,当他透明无视其存在就是了。当然也有群主果敢“踢人”,那也是见仁见智了。

  总的来说,群主充其量就是一个“发起人”“召集人”“调停人”角色,“自带干粮”为公众服务,花了力气却并不一定面面讨好:做得好,受赞;惹人嫌,遭骂。没有一副“舍我其谁”的热心肠,没有一颗“笑骂由人”的定心丸,轻易匆揽“群主”活——这么好的“领导”去哪里找啊?向群主致敬。

  略为遗憾的是,建群之后,一些群渐渐违背了单纯“交流”“议事”初衷,成了商业广告或“拉票”“点赞”的汇集之所;某些群员某些群主也逐渐背离了平等民主原则,阿谀奉承拉帮结派以势欺人打压异己之类世俗歪风汹涌入群——被“踢”出群及被迫退群现象次第交替。

  来源|《羊城晚报》2018年1月24日,A15版,作者:郭寿荣

  图片|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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