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起办公积金业务不再要求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来源: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发表时间:2018-05-18 20:52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好消息!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文,5月20日起,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再作为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要件。文件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相关个人业务时,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留存身份信息,并归入业务档案。暂不具备条件、确需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管理中心扫描打印或复印,不得收取缴存职工费用。

省住建厅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当地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利用人口信息库共享核验手段,尽快实现对缴存职工身份信息查询共享、系统调用和对比核验,切实减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提供的材料。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要件,抓紧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并在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告栏予以明示。

编辑:邱梓瑶
数字报

5月20日起办公积金业务不再要求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金羊网  作者:赵燕华  2018-05-18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好消息!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文,5月20日起,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再作为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要件。文件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相关个人业务时,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留存身份信息,并归入业务档案。暂不具备条件、确需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管理中心扫描打印或复印,不得收取缴存职工费用。

省住建厅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当地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利用人口信息库共享核验手段,尽快实现对缴存职工身份信息查询共享、系统调用和对比核验,切实减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提供的材料。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要件,抓紧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并在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告栏予以明示。

编辑:邱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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