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让“变脸”车辆无所遁形
金羊网讯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汕交警摄影报道: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也是辨认车辆是否存在违法的最重要信息之一。于是,一些驾驶员便动起了歪脑筋,试图通过故意污损、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甚至套牌等行为,逃避违法处罚。
但“变脸”真的可以很容易地躲避执法部门吗?其实,在智能卡口查缉等“天眼”系统下,所有违章未处理、逾期未年检、套牌、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都几乎是无所遁形的。记者22日下午就从汕头交警部门获悉,汕头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日前就在工作中,借助省治安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了一辆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车辆。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5月14日凌晨3时许。当时,一辆涉嫌变造号牌的目标车辆刚刚通过卡口,安装在汕头交警金平大队值班室里的省治安缉查布控系统,便自动发出了警报。于是,值班民警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以及大量图片的比对,剥丝抽茧,发现该车辆车牌的最后一位数字有“猫腻”。
原来,该车辆号牌上的尾数“9”字与其他的号码周边底色明显不同,底色较其他数字偏深、偏蓝,并且“9”字是浮在牌照上的,四周还有一个长方形轮廓。而该车辆在别的卡口拍到的车牌号码,最后一位数字却是“5”,明显存在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
经值班民警进一步调查,确认该车原号牌为粤VA2965,于是便通知涉事车主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5月18日晚,驾驶员陈某敏前往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队部。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陈某敏承认了其自行用“磁铁号牌贴9字”粘贴在车牌上的“5”字处,将号牌变造为粤VA2969的违法行为。另外,民警也在其车上找到用于变造的磁铁号牌贴。

涉事车辆号牌上的尾数“9”是车主自行用“磁铁号牌贴”贴上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因此,汕头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依法对陈某敏处于行政拘留15天,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据汕头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其合法上路的前提。部分违法驾驶人驾驶违法变造、伪造号牌车辆上路,往往肆意违法行驶,严重危害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一旦引发交通事故,更会依仗号牌信息不实、警方查证困难而选择逃之夭夭。虽然“磁铁号牌贴”和真正的机动车号牌非常相似,但就算躲得过“电子警察”,也始终逃不过交警部门的“火眼金睛”。
上述负责人称,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的工作部署,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使用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单是本月截止至今,汕头交警部门就已查处涉牌行为46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