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倡议书

来源:顺德环保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5-23 19:48


污染源普查倡议书


各村(居)委会:

依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此,国务院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国办发〔2018〕82号) ,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统一部署。

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我区成立了顺德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规定,此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 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生产活动水平、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部署,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全面清查阶段,我区约有4万多家企业纳入清查范围,整个清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为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我区选聘了2家第三方单位为各镇(街道)开展普查工作提供服务,并组织了各村(居)委会(环保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污染源普查清查培训,相关人员也顺利通过考核,正式成为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情调查,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 与每一个企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密不可分,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各村(居)委会非常熟悉各自村(居)污染源分布及企业的基本情况,与村(居)普查对象日常接触、交流较多,你们加入普查队伍,可以充分发挥“活地图”的优势,也有利于消除普查对象的顾虑,使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希望各村(居)委会发扬“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主人翁精神,关心普查、支持普查,安排村(居)的普查员以“环保志愿者”或“环保使者”的名义参与普查,协助和配合所在镇(街道)环保部门及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普查工作,为全面客观真实搞好污染源普查,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科学精准施策提供直接有效的基础性数据,为建设美丽顺德作出应有的贡献!


  顺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编辑: 阳扬
数字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倡议书

顺德环保  作者:  2018-05-23


污染源普查倡议书


各村(居)委会:

依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此,国务院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 (国办发〔2018〕82号) ,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统一部署。

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我区成立了顺德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规定,此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 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生产活动水平、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部署,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全面清查阶段,我区约有4万多家企业纳入清查范围,整个清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为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我区选聘了2家第三方单位为各镇(街道)开展普查工作提供服务,并组织了各村(居)委会(环保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污染源普查清查培训,相关人员也顺利通过考核,正式成为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情调查,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 与每一个企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密不可分,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各村(居)委会非常熟悉各自村(居)污染源分布及企业的基本情况,与村(居)普查对象日常接触、交流较多,你们加入普查队伍,可以充分发挥“活地图”的优势,也有利于消除普查对象的顾虑,使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希望各村(居)委会发扬“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主人翁精神,关心普查、支持普查,安排村(居)的普查员以“环保志愿者”或“环保使者”的名义参与普查,协助和配合所在镇(街道)环保部门及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普查工作,为全面客观真实搞好污染源普查,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科学精准施策提供直接有效的基础性数据,为建设美丽顺德作出应有的贡献!


  顺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编辑: 阳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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