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修订 网约车首次纳入考核范围
金羊网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交通运输部24日印发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司机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均须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内容大致相同,网约车增加了与自身行业特点相关的内容。如网约车平台公司服务质量信誉档案应当包括信息管理情况,包括数据接入、数据查询等情况;对网约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包括了“故意泄露乘客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乘客隐私”
(扣20分)、“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对其服务质量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扣20分)、“未到约定上车地点时提前确认车辆已到达”(扣5分)等内容。办法还规定,各地对于驾驶员在巡游车和网约车之间身份转换的,应统筹考虑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