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破财消灾”为由诈骗近30万,韶关一“神婆”获刑5年

来源:金羊网 作者:张文 发表时间:2018-06-07 00:09

金羊网讯 记者张文,通讯员黄健婷、何莉平报道:2016年年末的一天,一名神情犹豫的女子来到韶关乐昌市一派出所报案,这名朱姓女子称自己1年多前在当地“问神”的时候,被“神婆”骗走9万元。民警深入了解情况后认定,这是一起迷信诈骗案,随后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日前记者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神婆”雷某英从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诈骗朱某等10余人财物共计29万余元。“神婆”雷某英也因此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担心亡夫“带走”女儿,女子“破财消灾”

事发一年多前,朱女士的丈夫在一场事故中去世。感觉诸事不顺的朱某经朋友介绍,来到据称非常“灵验”的“神婆”雷某英家中“问神”。雷某英经过一番所谓的“仪式”之后,对朱女士说道,“你来太迟,来早点你老公就不会出事了”。

雷某英随后又准确说出了朱女士的两个哥哥和女儿的小名。一连串的“神机妙算”让朱女士赶到非常惊讶。继而“神婆”雷某英又说,朱女士已故的丈夫、公公都来了,就站在旁边,丈夫很喜欢小女儿,要将女儿一起“带走”。“神婆”的话让朱女士非常心慌。

这时候,雷某英表示,如果朱女士想帮女儿躲过这场“劫难”,就需拿出9万元用以“消灾”。由于内心恐惧和担心,朱女士表示想花9万元做公益事业积德除灾。“神婆”并不同意,称朱女士必须马上将钱给“大神”,否则女儿就会被亡灵带走。她随后还安排人带朱女士去银行取款,取款后又嘱咐朱女士不要向其他人透露此事,否则将不灵验。

“消灾”后,朱女士见女儿一直平安无事,便对“神婆”的话更加深信不疑。直到一年多后,朱女士的大哥偶然得知此事,确定妹妹被所谓的“神婆”骗了。后经家人多番劝说,朱女士才决定前往派出所报案。

神婆套路”遭拆解

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和查阅以往的案件资料发现,自2012年起就陆续有人报案称被“神婆”诈骗,但因缺乏充分证据,这些案件一直没有告破。经比对,民警确定这一系列案件的嫌疑人都指向同一个人——朱女士被骗案件中的“神婆”雷某英。

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汤某、姚某、邓某等人的报案,他们都表示被“神婆”诈骗损失了钱财,公安机关遂对此类案件进行并案侦查。至检察机关将此案移送乐昌市人民法院起诉为止,犯罪嫌疑人雷某英涉嫌诈骗数额已接近30万元。

乐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雷某英于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在位于乐昌市坪石镇的住处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虚构事实,诈骗朱某等10余人财物共计29万余元。

乐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树英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虚构能为他人消灾、保平安等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乐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一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雷树英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雷某英不服判决,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冯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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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破财消灾”为由诈骗近30万,韶关一“神婆”获刑5年

金羊网  作者:张文  2018-06-07

金羊网讯 记者张文,通讯员黄健婷、何莉平报道:2016年年末的一天,一名神情犹豫的女子来到韶关乐昌市一派出所报案,这名朱姓女子称自己1年多前在当地“问神”的时候,被“神婆”骗走9万元。民警深入了解情况后认定,这是一起迷信诈骗案,随后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日前记者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神婆”雷某英从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诈骗朱某等10余人财物共计29万余元。“神婆”雷某英也因此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担心亡夫“带走”女儿,女子“破财消灾”

事发一年多前,朱女士的丈夫在一场事故中去世。感觉诸事不顺的朱某经朋友介绍,来到据称非常“灵验”的“神婆”雷某英家中“问神”。雷某英经过一番所谓的“仪式”之后,对朱女士说道,“你来太迟,来早点你老公就不会出事了”。

雷某英随后又准确说出了朱女士的两个哥哥和女儿的小名。一连串的“神机妙算”让朱女士赶到非常惊讶。继而“神婆”雷某英又说,朱女士已故的丈夫、公公都来了,就站在旁边,丈夫很喜欢小女儿,要将女儿一起“带走”。“神婆”的话让朱女士非常心慌。

这时候,雷某英表示,如果朱女士想帮女儿躲过这场“劫难”,就需拿出9万元用以“消灾”。由于内心恐惧和担心,朱女士表示想花9万元做公益事业积德除灾。“神婆”并不同意,称朱女士必须马上将钱给“大神”,否则女儿就会被亡灵带走。她随后还安排人带朱女士去银行取款,取款后又嘱咐朱女士不要向其他人透露此事,否则将不灵验。

“消灾”后,朱女士见女儿一直平安无事,便对“神婆”的话更加深信不疑。直到一年多后,朱女士的大哥偶然得知此事,确定妹妹被所谓的“神婆”骗了。后经家人多番劝说,朱女士才决定前往派出所报案。

神婆套路”遭拆解

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和查阅以往的案件资料发现,自2012年起就陆续有人报案称被“神婆”诈骗,但因缺乏充分证据,这些案件一直没有告破。经比对,民警确定这一系列案件的嫌疑人都指向同一个人——朱女士被骗案件中的“神婆”雷某英。

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汤某、姚某、邓某等人的报案,他们都表示被“神婆”诈骗损失了钱财,公安机关遂对此类案件进行并案侦查。至检察机关将此案移送乐昌市人民法院起诉为止,犯罪嫌疑人雷某英涉嫌诈骗数额已接近30万元。

乐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雷某英于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在位于乐昌市坪石镇的住处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虚构事实,诈骗朱某等10余人财物共计29万余元。

乐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树英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虚构能为他人消灾、保平安等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乐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一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雷树英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雷某英不服判决,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冯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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