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儿游上海迪士尼被收成人票 广东一法官父亲起诉维权

来源:羊城派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18-07-01 20:14

  迪士尼公司只在我国境内实行以身高为标准的儿童票标准,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却都按年龄界定儿童票

  羊城派记者 董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德敏的名字,以原告的身份出现在一纸诉状上,近日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这张诉状记载:刘德敏在带刚过完10岁生日的女儿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时,因女儿身高“没有超过一米四”而被要求按成人标准购票,在另花479元为孩子购买成人票后,他最终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直指迪士尼在儿童票购票上实行境内外“双重标准”,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479元,同时修改现行儿童票购票标准,将儿童票标准参照同属中国地区的香港。

  法官的职业、父亲的角色、原告的身份,让这宗普通民事案件显露出不普通的元素。近日,羊城派记者对刘德敏进行了专访,他向记者还原了前后的心路历程。

与合议庭成员讨论案件时的刘德敏(左一) 资料图

  “我觉得儿童票的标准不合理”

  羊城派:现在开庭时间确定了吗?

  刘德敏:法院已经立案了,即将开庭。

  羊城派: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可能不会想到用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你为什么会?

  刘德敏:主要是觉得上海迪士尼儿童票的标准不公平,应该说它实施了“双重标准”:境外的迪士尼儿童票标准是按年龄来的,比如东京迪士尼乐园规定,4岁(不含)以下儿童免票,4-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17岁学生购买学生票,18岁以上才需购买成人票;巴黎和香港迪士尼乐园都规定,0-2岁免票,3-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以上购买成人票;美国本土的加州和奥兰多迪士尼也是以年龄为标准,规定3至9岁可以购买儿童票。可见,迪士尼公司只在我国境内实行以身高为标准的儿童票标准,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却都按年龄界定儿童票,我觉得这不公平。

  另外,上海迪士尼现在实施的儿童票购票标准为身高1.0米(不含)至1.4米(含)。而1.4米是1997年铁道部儿童票的身高上限,但铁道部2010年就已更新了儿童票标准,改为1.2米至1.5米(含),上海迪士尼以身高1.4米以下作为入园儿童票的标准,也不合理。

  羊城派:本报记者联系上海迪士尼,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把采访信息反馈给公司,再由公司相关负责的人员联系记者,但至今没有收到回复。事发后,你跟迪士尼有反应过“不公平”吗?

  刘德敏:对方收到起诉状后,有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对其在未确定孩子身高的情况下要求再行购买另外一张成人票的行为表示歉意,并提出退还多购的成人门票款,希望我撤诉。但我认为,这个儿童票的标准非常不合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明显属于不平等对待中国内地儿童,因此提出希望修改现行的儿童票购票标准,将儿童票标准参照同属中国地区的香港才考虑撤诉。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意见反映到公司层面,但之后我没有收到答复。

  上海迪士尼乐园儿童票以身高为标准 图/上海迪士尼乐园官网

香港迪士尼乐园儿童票以年龄为标准 图/香港迪士尼乐园官网

儿童票标准应主要按照年龄制定

  羊城派:回到起诉这事上,家人支持吗?

  刘德敏:他们都尊重我的意见。

  羊城派:特别是女儿?

  刘德敏:对,对。我也是为了孩子,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我的孩子。我曾试想过一个场景,来自中国内地的孩子和中国香港的孩子,还有日本孩子、法国孩子,他们都是9岁、1.5米,都去各自境内的迪士尼游玩,其他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孩子都能享受儿童票优惠,而中国内地孩子却要购买成人票。我想象这个场景后,很伤感,也很失望,所以希望起诉能够让大家意识到这个问题,这不是一件小事情,虽然几百块钱对个人来说不多。

  羊城派:你的起诉还涉及一个社会背景,就是针对近年来我国儿童平均身高已经超过多数免票标准的现象,一些专家呼吁提高并在国家层面统一免票标准,有的专家还建议儿童票的标准应该按年龄而不是身高制定。你对这些制度性的设计有没有一些思考?

  刘德敏:儿童票的标准应该按年龄来,这主要考虑的是儿童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另外他们的身心、思维等发育还不太成熟,因此才将他们界定为儿童。而身高与人的心智成熟的程度没有直接关系。从经济能力和身心发展的角度,应该按年龄而不是身高对儿童给予特别的关注。

  羊城派:当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儿童票标准在规定上不尽相同,有的以身高为购买儿童票的硬性条件,有的以“年龄+身高”二选一皆可的方式制定儿童票政策。你觉得有没有统一儿童票国家标准的必要?

  刘德敏:这方面我也有些思考。儿童票主要涉及两个领域,一是交通工具,二是旅乐设施。从游乐设施这块看,应该按年龄来制定儿童票标准;而对于交通工具,一般情况下也应该以年龄为标准制定儿童票政策,但也可以有特殊的情况,比如有些交通工具像地铁、公交,在乘客比较多的情况下,需要快速、及时地通过,这种情况下,如果验证年龄可能造成拥堵,此时可以以身高为标准制定儿童票政策。

  公民面对不公时应理性合法维权

  羊城派:很多人面对看似不公平的现象时,要么忍了,要么争取到自身利益最大化后就了事,较少有人想着“更进一步”地去改变不合理的规则。而你就属于那“较少的人”,为什么选择这么做?

  刘德敏:我起诉确实也不是为我一个人。我在想,如果我算了,大家都算了,所有遭遇不公平的人都选择沉默,都选择不在乎这点钱,中国有那么多孩子,就可能扩大了这种不公平,这就不是一件小事情。

  所以,我既然意识到了不公平,作为一位法律人,作为一名父亲,有义务提起诉讼,至少让大家知道不公平的存在。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就是很多人可能觉得这种现象很正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另外,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人遭遇了不公平但选择“忍”。

  羊城派:自认为遇到不公就挺身而出,这种公平理念跟你多年来从事的法官职业有没有关系?

  刘德敏:我想应该有一些关系。起诉是比较理性的维权手段,我想通过司法途径对这个现象做出公正的裁判。

  羊城派: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公民在自认为遭遇了不公平的现象时,应该怎样做?

  刘德敏:如果确实感到自己遭遇了不公平,应该正视自己的权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一是不要漠视自己的权利,不应该在受到不公平待遇后选择沉默,合法权益就应该依法争取。二是不要乱来,要理性地、合法的维护权利,不要被非理性的因素左右。公民遭遇不公平,应该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因为法律本身就对人的行为准则给出了界限,当一个人觉得遭遇不公平时,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而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后者不但解决不了问题,甚至会遇到新的麻烦。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羊城派:当前我们在这方面做得够不够?

  刘德敏:自从改革开放后厉行法治以来,我们的社会已经有很大的进步,法治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成果也很丰硕。我觉得公民在遭遇不公的情况下,还是应当积极地依靠法律途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在这方面,我感觉还要加强。

  羊城派:对这个官司有没有打赢的把握?

  刘德敏:比较有信心。我相信法院会对“双重标准”问题作出公正裁判,我也希望在裁判文书中看到对这方面的精彩论述。但不管结果如何,我会服从法院的生效裁判。

  羊城派:这一点倒是当下不少诉讼当事人较难达到的境界。很多当事人赢了官司会很感激法官,输了官司就把各种臆想往法官身上“嫁接”。身为一名法官,你怎样看待这种现象?

  刘德敏:我们作为当事人,应该去尊重、服从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每个人都要尊重司法权威,这是法治社会进步的基础。如果都不遵守、不服从法院的生效判决,法治社会的基石很可能不存在。有句法谚说的很好:“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来源|羊城派

  题图|资料图

  责编|吕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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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儿游上海迪士尼被收成人票 广东一法官父亲起诉维权

羊城派  作者:董柳  2018-07-01

  迪士尼公司只在我国境内实行以身高为标准的儿童票标准,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却都按年龄界定儿童票

  羊城派记者 董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德敏的名字,以原告的身份出现在一纸诉状上,近日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

  这张诉状记载:刘德敏在带刚过完10岁生日的女儿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时,因女儿身高“没有超过一米四”而被要求按成人标准购票,在另花479元为孩子购买成人票后,他最终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直指迪士尼在儿童票购票上实行境内外“双重标准”,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479元,同时修改现行儿童票购票标准,将儿童票标准参照同属中国地区的香港。

  法官的职业、父亲的角色、原告的身份,让这宗普通民事案件显露出不普通的元素。近日,羊城派记者对刘德敏进行了专访,他向记者还原了前后的心路历程。

与合议庭成员讨论案件时的刘德敏(左一) 资料图

  “我觉得儿童票的标准不合理”

  羊城派:现在开庭时间确定了吗?

  刘德敏:法院已经立案了,即将开庭。

  羊城派: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可能不会想到用起诉的方式维护权益。你为什么会?

  刘德敏:主要是觉得上海迪士尼儿童票的标准不公平,应该说它实施了“双重标准”:境外的迪士尼儿童票标准是按年龄来的,比如东京迪士尼乐园规定,4岁(不含)以下儿童免票,4-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17岁学生购买学生票,18岁以上才需购买成人票;巴黎和香港迪士尼乐园都规定,0-2岁免票,3-11岁购买儿童票,12岁以上购买成人票;美国本土的加州和奥兰多迪士尼也是以年龄为标准,规定3至9岁可以购买儿童票。可见,迪士尼公司只在我国境内实行以身高为标准的儿童票标准,而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却都按年龄界定儿童票,我觉得这不公平。

  另外,上海迪士尼现在实施的儿童票购票标准为身高1.0米(不含)至1.4米(含)。而1.4米是1997年铁道部儿童票的身高上限,但铁道部2010年就已更新了儿童票标准,改为1.2米至1.5米(含),上海迪士尼以身高1.4米以下作为入园儿童票的标准,也不合理。

  羊城派:本报记者联系上海迪士尼,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把采访信息反馈给公司,再由公司相关负责的人员联系记者,但至今没有收到回复。事发后,你跟迪士尼有反应过“不公平”吗?

  刘德敏:对方收到起诉状后,有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对其在未确定孩子身高的情况下要求再行购买另外一张成人票的行为表示歉意,并提出退还多购的成人门票款,希望我撤诉。但我认为,这个儿童票的标准非常不合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明显属于不平等对待中国内地儿童,因此提出希望修改现行的儿童票购票标准,将儿童票标准参照同属中国地区的香港才考虑撤诉。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意见反映到公司层面,但之后我没有收到答复。

  上海迪士尼乐园儿童票以身高为标准 图/上海迪士尼乐园官网

香港迪士尼乐园儿童票以年龄为标准 图/香港迪士尼乐园官网

儿童票标准应主要按照年龄制定

  羊城派:回到起诉这事上,家人支持吗?

  刘德敏:他们都尊重我的意见。

  羊城派:特别是女儿?

  刘德敏:对,对。我也是为了孩子,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我的孩子。我曾试想过一个场景,来自中国内地的孩子和中国香港的孩子,还有日本孩子、法国孩子,他们都是9岁、1.5米,都去各自境内的迪士尼游玩,其他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孩子都能享受儿童票优惠,而中国内地孩子却要购买成人票。我想象这个场景后,很伤感,也很失望,所以希望起诉能够让大家意识到这个问题,这不是一件小事情,虽然几百块钱对个人来说不多。

  羊城派:你的起诉还涉及一个社会背景,就是针对近年来我国儿童平均身高已经超过多数免票标准的现象,一些专家呼吁提高并在国家层面统一免票标准,有的专家还建议儿童票的标准应该按年龄而不是身高制定。你对这些制度性的设计有没有一些思考?

  刘德敏:儿童票的标准应该按年龄来,这主要考虑的是儿童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另外他们的身心、思维等发育还不太成熟,因此才将他们界定为儿童。而身高与人的心智成熟的程度没有直接关系。从经济能力和身心发展的角度,应该按年龄而不是身高对儿童给予特别的关注。

  羊城派:当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儿童票标准在规定上不尽相同,有的以身高为购买儿童票的硬性条件,有的以“年龄+身高”二选一皆可的方式制定儿童票政策。你觉得有没有统一儿童票国家标准的必要?

  刘德敏:这方面我也有些思考。儿童票主要涉及两个领域,一是交通工具,二是旅乐设施。从游乐设施这块看,应该按年龄来制定儿童票标准;而对于交通工具,一般情况下也应该以年龄为标准制定儿童票政策,但也可以有特殊的情况,比如有些交通工具像地铁、公交,在乘客比较多的情况下,需要快速、及时地通过,这种情况下,如果验证年龄可能造成拥堵,此时可以以身高为标准制定儿童票政策。

  公民面对不公时应理性合法维权

  羊城派:很多人面对看似不公平的现象时,要么忍了,要么争取到自身利益最大化后就了事,较少有人想着“更进一步”地去改变不合理的规则。而你就属于那“较少的人”,为什么选择这么做?

  刘德敏:我起诉确实也不是为我一个人。我在想,如果我算了,大家都算了,所有遭遇不公平的人都选择沉默,都选择不在乎这点钱,中国有那么多孩子,就可能扩大了这种不公平,这就不是一件小事情。

  所以,我既然意识到了不公平,作为一位法律人,作为一名父亲,有义务提起诉讼,至少让大家知道不公平的存在。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就是很多人可能觉得这种现象很正常,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另外,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人遭遇了不公平但选择“忍”。

  羊城派:自认为遇到不公就挺身而出,这种公平理念跟你多年来从事的法官职业有没有关系?

  刘德敏:我想应该有一些关系。起诉是比较理性的维权手段,我想通过司法途径对这个现象做出公正的裁判。

  羊城派: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公民在自认为遭遇了不公平的现象时,应该怎样做?

  刘德敏:如果确实感到自己遭遇了不公平,应该正视自己的权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一是不要漠视自己的权利,不应该在受到不公平待遇后选择沉默,合法权益就应该依法争取。二是不要乱来,要理性地、合法的维护权利,不要被非理性的因素左右。公民遭遇不公平,应该依靠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因为法律本身就对人的行为准则给出了界限,当一个人觉得遭遇不公平时,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而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后者不但解决不了问题,甚至会遇到新的麻烦。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羊城派:当前我们在这方面做得够不够?

  刘德敏:自从改革开放后厉行法治以来,我们的社会已经有很大的进步,法治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成果也很丰硕。我觉得公民在遭遇不公的情况下,还是应当积极地依靠法律途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在这方面,我感觉还要加强。

  羊城派:对这个官司有没有打赢的把握?

  刘德敏:比较有信心。我相信法院会对“双重标准”问题作出公正裁判,我也希望在裁判文书中看到对这方面的精彩论述。但不管结果如何,我会服从法院的生效裁判。

  羊城派:这一点倒是当下不少诉讼当事人较难达到的境界。很多当事人赢了官司会很感激法官,输了官司就把各种臆想往法官身上“嫁接”。身为一名法官,你怎样看待这种现象?

  刘德敏:我们作为当事人,应该去尊重、服从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每个人都要尊重司法权威,这是法治社会进步的基础。如果都不遵守、不服从法院的生效判决,法治社会的基石很可能不存在。有句法谚说的很好:“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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