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三年 查实106宗虚假诉讼案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黄琼 发表时间:2018-07-12 08:14

■制图/廖木兴

民间借贷案占比最大,将实施重点整治

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定期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来在民事行政检察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方面的工作情况,2015年至2017年,广东检察机关共审查176宗虚假诉讼案件,其中106宗已查实并向法院提出监督。广东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黄小雨表示,将对虚假诉讼最为频发的民间借贷领域实施重点整治。

■新快报记者黄琼 通讯员韦磊王磊

执行监督

监督案过半因为执行不到位

据统计,2015年1月至今,全省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3328件,办结3121件,结案率93.8%,向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1388件,已被采纳1171件,采纳率84.4%。

据介绍,目前全省执行监督案件基本实现了对法院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从受理的执行监督申请看,反映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各环节中采取执行措施不到位、履行法定职责不充分的占受理总数的一半以上,检察机关针对部分长期不能执结的案件发出检察建议773件,占提出监督意见数的55.1%。

通过监督还能持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据统计,在监督中发现涉“老赖”的执行案件148件,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将被执行人移送立案侦查,占检察建议数的1/10。

督促清理执行款166亿余元

全省检察机关对在执行案件中可能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依职权启动监督931件,尤其注重对违法执行、贱卖国有财产和怠于执行国有企业债权等情形的监督,经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463件,促成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亿余元。

同时,检察机关还对明显超标的查封、拍卖等执行行为的也进行监督,发出相关检察建议115件,一批损害当事人现实权利的违法执行行为通过监督得到了有效纠正。

针对部分法院存在执行案款滞留、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广东省检察院与广东高院联合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两院共同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4次,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12个中级法院、69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督促法院清理款项166亿余元,发放93.72亿元,清理总额和发放总额均居全国首位。

其中,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款发放率达到100%,对暂不具备发放条件的执行款也已建立台账、逐笔注明不能发放的原因。

案例

标的物价值被严重低估执行监督挽回流失国资

2000年,肇庆市中院在执行肇庆某厂、肇庆某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过程中,采信了广东某会计师事务所严重失实的评估报告,将肇庆某厂当时价值约948万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价约398万元,抵偿欠肇庆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约428万元债务,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肇庆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案线索,及时依职权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向肇庆市中院发出检察建议。该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全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撤销该案执行裁定以物抵债的相关内容,并决定对执行标的物重新评估后再作处理。

据悉,该执行监督案的成功办理,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据了解,该执行标的物目前的市场价值超过2亿元。

虚假诉讼

三年审查虚假诉讼案176件

逾七成涉及民间借贷

民商事审判领域部分当事人制造虚假诉讼牟利,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司法机关公信力。据介绍,当前广东虚假诉讼行为人追求非法利益呈现多样化特征,有的稀释债权以逃避法院执行,有的内外勾结侵占他人合法财产,有的虚构借贷关系、“以房抵债”来实现房产过户、规避税费征收。

这些虚假诉讼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企业破产等领域,近年来保险、仲裁和海外洗钱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也逐渐增多。

据统计,2015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虚假诉讼案件176件,已查实并向法院提出监督106件。176件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131件,占74.4%。

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高发的民间借贷领域实施重点整治,对虚假诉讼最常用的假合同、假借条等造假手段实施重点打击,对虚假诉讼中常见的虚假调解现象实施重点监督,并加强公检法三部门协作、初步形成监督合力。

案例

虚构借款协议侵吞36套房产检察监督依法挽回国资损失

此前,在查办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案中,检察机关发现其伙同他人自行出资成立广某置业公司,并在2004-2005年间,让白云农工商与该置业公司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举债1800多万元,通过骗取法院作出支付令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转移和侵吞白云农工商公司的国有财产。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迅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按和解协议未经评估径行裁定将白云农工商公司价值1亿多元的36套房产以物抵债给该置业公司。

检察机关针对案件中虚构债务的事实,向法院发出撤销执行依据的检察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已裁定撤销涉案虚假支付令。2018年5月15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裁定撤销支付令,依法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倒签房屋出售合同规避限购

47套房产权属申请被驳回

2011年,孙某明知广州已实施房屋限购政策,无法以房屋买卖的方式取得47套、3000余平方米、价值8000余万元房屋产权的情况下,利用其妻子常某、朋友郑某的名义,采取倒签合同的方式,虚构房屋买卖关系,伪造收款收据,造成涉案房屋是在1995年就已经出售的假象,通过调解,实现房屋过户的目的。

白云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虚假诉讼线索,对涉案事实进行深入的调查,并对合同进行鉴定,确认虚假情形,将案件提请广州市检察院抗诉。广州市中院再审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裁定撤销调解书并将案件发回重审。2017年白云区法院重新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常某、郑某要求办理47套房屋权属证书等全部诉讼请求。

编辑:木东
数字报

广东检察机关三年 查实106宗虚假诉讼案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黄琼  2018-07-12

■制图/廖木兴

民间借贷案占比最大,将实施重点整治

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定期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来在民事行政检察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方面的工作情况,2015年至2017年,广东检察机关共审查176宗虚假诉讼案件,其中106宗已查实并向法院提出监督。广东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黄小雨表示,将对虚假诉讼最为频发的民间借贷领域实施重点整治。

■新快报记者黄琼 通讯员韦磊王磊

执行监督

监督案过半因为执行不到位

据统计,2015年1月至今,全省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3328件,办结3121件,结案率93.8%,向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1388件,已被采纳1171件,采纳率84.4%。

据介绍,目前全省执行监督案件基本实现了对法院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从受理的执行监督申请看,反映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各环节中采取执行措施不到位、履行法定职责不充分的占受理总数的一半以上,检察机关针对部分长期不能执结的案件发出检察建议773件,占提出监督意见数的55.1%。

通过监督还能持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据统计,在监督中发现涉“老赖”的执行案件148件,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将被执行人移送立案侦查,占检察建议数的1/10。

督促清理执行款166亿余元

全省检察机关对在执行案件中可能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依职权启动监督931件,尤其注重对违法执行、贱卖国有财产和怠于执行国有企业债权等情形的监督,经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463件,促成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亿余元。

同时,检察机关还对明显超标的查封、拍卖等执行行为的也进行监督,发出相关检察建议115件,一批损害当事人现实权利的违法执行行为通过监督得到了有效纠正。

针对部分法院存在执行案款滞留、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广东省检察院与广东高院联合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两院共同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4次,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12个中级法院、69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督促法院清理款项166亿余元,发放93.72亿元,清理总额和发放总额均居全国首位。

其中,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款发放率达到100%,对暂不具备发放条件的执行款也已建立台账、逐笔注明不能发放的原因。

案例

标的物价值被严重低估执行监督挽回流失国资

2000年,肇庆市中院在执行肇庆某厂、肇庆某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过程中,采信了广东某会计师事务所严重失实的评估报告,将肇庆某厂当时价值约948万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价约398万元,抵偿欠肇庆市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约428万元债务,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肇庆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案线索,及时依职权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向肇庆市中院发出检察建议。该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全面采纳检察建议,依法撤销该案执行裁定以物抵债的相关内容,并决定对执行标的物重新评估后再作处理。

据悉,该执行监督案的成功办理,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据了解,该执行标的物目前的市场价值超过2亿元。

虚假诉讼

三年审查虚假诉讼案176件

逾七成涉及民间借贷

民商事审判领域部分当事人制造虚假诉讼牟利,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司法机关公信力。据介绍,当前广东虚假诉讼行为人追求非法利益呈现多样化特征,有的稀释债权以逃避法院执行,有的内外勾结侵占他人合法财产,有的虚构借贷关系、“以房抵债”来实现房产过户、规避税费征收。

这些虚假诉讼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企业破产等领域,近年来保险、仲裁和海外洗钱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也逐渐增多。

据统计,2015至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虚假诉讼案件176件,已查实并向法院提出监督106件。176件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131件,占74.4%。

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高发的民间借贷领域实施重点整治,对虚假诉讼最常用的假合同、假借条等造假手段实施重点打击,对虚假诉讼中常见的虚假调解现象实施重点监督,并加强公检法三部门协作、初步形成监督合力。

案例

虚构借款协议侵吞36套房产检察监督依法挽回国资损失

此前,在查办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案中,检察机关发现其伙同他人自行出资成立广某置业公司,并在2004-2005年间,让白云农工商与该置业公司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举债1800多万元,通过骗取法院作出支付令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转移和侵吞白云农工商公司的国有财产。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迅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按和解协议未经评估径行裁定将白云农工商公司价值1亿多元的36套房产以物抵债给该置业公司。

检察机关针对案件中虚构债务的事实,向法院发出撤销执行依据的检察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已裁定撤销涉案虚假支付令。2018年5月15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裁定撤销支付令,依法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倒签房屋出售合同规避限购

47套房产权属申请被驳回

2011年,孙某明知广州已实施房屋限购政策,无法以房屋买卖的方式取得47套、3000余平方米、价值8000余万元房屋产权的情况下,利用其妻子常某、朋友郑某的名义,采取倒签合同的方式,虚构房屋买卖关系,伪造收款收据,造成涉案房屋是在1995年就已经出售的假象,通过调解,实现房屋过户的目的。

白云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虚假诉讼线索,对涉案事实进行深入的调查,并对合同进行鉴定,确认虚假情形,将案件提请广州市检察院抗诉。广州市中院再审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裁定撤销调解书并将案件发回重审。2017年白云区法院重新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常某、郑某要求办理47套房屋权属证书等全部诉讼请求。

编辑: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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