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警方破获一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

来源:羊城派 作者:彭纪宁 发表时间:2018-07-13 11:16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刘剑南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棠下派出所在联合蓬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开展危爆物品整治行动过程中,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6月21日,执法人员在棠下镇中心村鱼塘区巡查整治过程中,发现一名涉嫌非法储放大量液化石油气瓶男子杨某发(男,39岁,湖南湘乡人),经清点,现场分别储存有12瓶15公斤重、7瓶5公斤重、1瓶10公斤重的液化石油气瓶,合计20瓶液化石油气。经查,嫌疑人杨某发既没有相关经营许可证,也没有消防许可证。民警随即将嫌疑人杨某发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

  经审讯,嫌疑人杨某发对其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交代因其曾在煤气公司工作,有送气证,于是,便利用这一特殊资格,借鱼塘区作为掩护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代充气业务,赚取差价从中获利,而现场储存液化石油气的气瓶罐都是其平时从群众家里回收来的。

  根据现场查获的收据显示,嫌疑人自2015年12月份即已开始非法代充液化石油气业务,售卖对象主要是其附近一些老乡或是周边工厂的工人。杨某发购买液化石油气的成本为每15公斤75元,卖给群众的售价为每15公斤105元,从中赚取差价30元;每5公斤充气成本为26元,售价38元,从中赚取差价12元。

  目前,嫌疑人杨某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羊城派

  责编|谢红

编辑:
数字报

江门蓬江警方破获一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

羊城派  作者:彭纪宁  2018-07-13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刘剑南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棠下派出所在联合蓬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开展危爆物品整治行动过程中,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6月21日,执法人员在棠下镇中心村鱼塘区巡查整治过程中,发现一名涉嫌非法储放大量液化石油气瓶男子杨某发(男,39岁,湖南湘乡人),经清点,现场分别储存有12瓶15公斤重、7瓶5公斤重、1瓶10公斤重的液化石油气瓶,合计20瓶液化石油气。经查,嫌疑人杨某发既没有相关经营许可证,也没有消防许可证。民警随即将嫌疑人杨某发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

  经审讯,嫌疑人杨某发对其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交代因其曾在煤气公司工作,有送气证,于是,便利用这一特殊资格,借鱼塘区作为掩护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代充气业务,赚取差价从中获利,而现场储存液化石油气的气瓶罐都是其平时从群众家里回收来的。

  根据现场查获的收据显示,嫌疑人自2015年12月份即已开始非法代充液化石油气业务,售卖对象主要是其附近一些老乡或是周边工厂的工人。杨某发购买液化石油气的成本为每15公斤75元,卖给群众的售价为每15公斤105元,从中赚取差价30元;每5公斤充气成本为26元,售价38元,从中赚取差价12元。

  目前,嫌疑人杨某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羊城派

  责编|谢红

编辑:
新闻排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