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下月起实施货车限行 金洲地铁站周边全天禁货车

来源:金羊网 作者:张豪 发表时间:2018-07-17 20:56

金羊网讯 记者张豪、通讯员许晗报道:记者获悉,下月起,南沙主城区金洲地铁站周边区域全天禁行5吨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车,环市大道和港前大道在上下班高峰期禁行货车。近日,南沙区政府发布通告(穗南府〔2018〕4号),决定从8月1日起,对南沙中心城区实行货车限行措施,通告有效期3年。

通告显示,为优化南沙中心城区道路的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南沙区决定对中心城区货车进行限行措施。

一、以下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东面:金隆路(进港大道至丰泽路段)(含)以西;西南面:丰泽路(进港大道至金隆路段)(含)以东北;北面:进港大道(丰泽路至金隆路段)(不含)以南。

二、环市大道(丰泽路路口至英东大道路口(包含该路口范围))、港前大道(芦湾村牌坊路口至天后路路口)每天7:30时至9:30时及16:30时至20时禁止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通告强调,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对于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据了解,去年3月1日起,南沙区已对进港大道(黄阁南路路口至港前大道路口,亭角立交除外)、凤凰大道(市南大道路口至珠江大道路口)实行了分时段限货,每天7时30分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编辑:邱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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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下月起实施货车限行 金洲地铁站周边全天禁货车

金羊网  作者:张豪  2018-07-17

金羊网讯 记者张豪、通讯员许晗报道:记者获悉,下月起,南沙主城区金洲地铁站周边区域全天禁行5吨以上货车和危化品车,环市大道和港前大道在上下班高峰期禁行货车。近日,南沙区政府发布通告(穗南府〔2018〕4号),决定从8月1日起,对南沙中心城区实行货车限行措施,通告有效期3年。

通告显示,为优化南沙中心城区道路的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南沙区决定对中心城区货车进行限行措施。

一、以下范围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东面:金隆路(进港大道至丰泽路段)(含)以西;西南面:丰泽路(进港大道至金隆路段)(含)以东北;北面:进港大道(丰泽路至金隆路段)(不含)以南。

二、环市大道(丰泽路路口至英东大道路口(包含该路口范围))、港前大道(芦湾村牌坊路口至天后路路口)每天7:30时至9:30时及16:30时至20时禁止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通告强调,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对于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据了解,去年3月1日起,南沙区已对进港大道(黄阁南路路口至港前大道路口,亭角立交除外)、凤凰大道(市南大道路口至珠江大道路口)实行了分时段限货,每天7时30分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

编辑:邱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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