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来源:金羊网 作者:彭启有 发表时间:2018-07-18 21:16

金羊网讯 记者彭启有、通讯员粤纪宣报道:7月18日下午,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7年以来,广东共问责失职失责党组织51个、党的领导干部6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3人。

18日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如下:

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符学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6年2月以来,广东医科大学发生系列严重腐败案,原党委书记江文富,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郑学宝,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赵斌等3名校领导及附属医院原院长曾荣被立案审查,江文富、曾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郑学宝、赵斌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另有30名处、科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8年2月,符学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清远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韩瑞华等人因下属单位违规套取资金用于集体聚餐问题被问责

2013年,清远监狱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下属监区完成生产任务考核办法,同意各监区按一定比例计提监区经费,并默许各监区通过报销差旅费等方式,在计提范围内报账。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清远监狱16个监区、医院监区和企业生产经营部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套取公款95.9万元,主要用于各所在监区警察集体聚餐等。

2018年2月,韩瑞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琦时任清远监狱党委委员、调研员,在审核下属监区报销计提监区经费时把关不严,2018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收缴。

东莞市凤岗镇时任党委书记朱国和等人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被问责

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凤岗镇为规避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将接待费用转嫁到镇属全资公司报销。在接待过程中,凤岗镇党政办存在接待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报销手续不完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接待、套取大额现金购买礼品、向接待对象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此外,该镇还存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

2018年6月,朱国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镇纪委书记张凌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镇党政办的镇党委委员廖玉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镇党政办的副镇长叶林等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汕尾市城区民政局时任党支部书记、局长黄超因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6年以来,汕尾市城区民政局下属单位城区殡仪馆原馆长罗方革、会计何秀如等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区民政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邱保国、陈建坤、颜杰凤等3位同志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17年3月,黄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收缴。

编辑:Gia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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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金羊网  作者:彭启有  2018-07-18

金羊网讯 记者彭启有、通讯员粤纪宣报道:7月18日下午,广东省纪委通报4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7年以来,广东共问责失职失责党组织51个、党的领导干部6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3人。

18日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如下:

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符学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6年2月以来,广东医科大学发生系列严重腐败案,原党委书记江文富,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郑学宝,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赵斌等3名校领导及附属医院原院长曾荣被立案审查,江文富、曾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郑学宝、赵斌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另有30名处、科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8年2月,符学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清远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韩瑞华等人因下属单位违规套取资金用于集体聚餐问题被问责

2013年,清远监狱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下属监区完成生产任务考核办法,同意各监区按一定比例计提监区经费,并默许各监区通过报销差旅费等方式,在计提范围内报账。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清远监狱16个监区、医院监区和企业生产经营部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套取公款95.9万元,主要用于各所在监区警察集体聚餐等。

2018年2月,韩瑞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琦时任清远监狱党委委员、调研员,在审核下属监区报销计提监区经费时把关不严,2018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收缴。

东莞市凤岗镇时任党委书记朱国和等人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被问责

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凤岗镇为规避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将接待费用转嫁到镇属全资公司报销。在接待过程中,凤岗镇党政办存在接待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报销手续不完善、购买高档酒水用于接待、套取大额现金购买礼品、向接待对象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此外,该镇还存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

2018年6月,朱国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镇纪委书记张凌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镇党政办的镇党委委员廖玉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镇党政办的副镇长叶林等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汕尾市城区民政局时任党支部书记、局长黄超因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6年以来,汕尾市城区民政局下属单位城区殡仪馆原馆长罗方革、会计何秀如等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区民政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邱保国、陈建坤、颜杰凤等3位同志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17年3月,黄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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