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货车相撞致一人九级伤残 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免责?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何生廷 发表时间:2018-07-22 08:50

在生活中,车主在发生车祸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符合车险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保险公司就可以不负赔偿责任。这不,广州市白云区发生的一起车祸中,保险公司以车辆停在应急车道,车辆不属于使用过程为由拒赔,这种做法合理吗?

事件是这样的:某天凌晨3时,王某驾驶粤S牌大货车,搭载周某、王某春两人,行驶至广州绕城高速西行15.4公里处时,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与第三车道之间,车上三人均下车查看。

这时,蒋某驾驶粤B牌货车搭载李某从后方驶来,撞上粤S牌货车,造成周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为此,广州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蒋某两名驾驶人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其他三人无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故造成李某九级伤残,为此他将王某、阳光保险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平安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求共同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25474.65元(其他死伤者另案起诉)。

粤S牌货车的车主是王某,车辆承保了阳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平安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李某本以为很快能拿到医疗费,没想到平安保险拒绝赔付。

“当时车辆已经停止使用了,第三者保险赔付要求投保车辆在驾驶期间,为此不符合赔付范围。”平安保险方面称,事故发生时,驾驶人王某将车辆停留在应急车道和第三车道之间,其本人下车停留在应急车道,这意味着保险车辆已经停止使用,即驾驶车辆过程中并没有任何事故。

这可如何是好?难道对于暂停行驶的车辆,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付吗?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果: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阳光保险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某共118834.22元,平安保险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某89269.94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安保险公司主张涉案车辆已停止使用而免责,但保险条款约定的“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中的“使用”不能仅仅理解为驾驶,事发时,车主驾驶车辆因故障停在高速公路上,虽然车主王某已下车,但该车辆仍处在行驶的路途中,从一般社会观念的角度出发,车辆仍然处于使用状态,同样属于被告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范围。(何生廷 云法宣)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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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货车相撞致一人九级伤残 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免责?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何生廷  2018-07-22

在生活中,车主在发生车祸后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如果符合车险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保险公司就可以不负赔偿责任。这不,广州市白云区发生的一起车祸中,保险公司以车辆停在应急车道,车辆不属于使用过程为由拒赔,这种做法合理吗?

事件是这样的:某天凌晨3时,王某驾驶粤S牌大货车,搭载周某、王某春两人,行驶至广州绕城高速西行15.4公里处时,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与第三车道之间,车上三人均下车查看。

这时,蒋某驾驶粤B牌货车搭载李某从后方驶来,撞上粤S牌货车,造成周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为此,广州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蒋某两名驾驶人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其他三人无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故造成李某九级伤残,为此他将王某、阳光保险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平安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求共同赔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25474.65元(其他死伤者另案起诉)。

粤S牌货车的车主是王某,车辆承保了阳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平安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李某本以为很快能拿到医疗费,没想到平安保险拒绝赔付。

“当时车辆已经停止使用了,第三者保险赔付要求投保车辆在驾驶期间,为此不符合赔付范围。”平安保险方面称,事故发生时,驾驶人王某将车辆停留在应急车道和第三车道之间,其本人下车停留在应急车道,这意味着保险车辆已经停止使用,即驾驶车辆过程中并没有任何事故。

这可如何是好?难道对于暂停行驶的车辆,保险公司可以不赔付吗?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结果: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阳光保险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某共118834.22元,平安保险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某89269.94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安保险公司主张涉案车辆已停止使用而免责,但保险条款约定的“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中的“使用”不能仅仅理解为驾驶,事发时,车主驾驶车辆因故障停在高速公路上,虽然车主王某已下车,但该车辆仍处在行驶的路途中,从一般社会观念的角度出发,车辆仍然处于使用状态,同样属于被告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范围。(何生廷 云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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