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软在政府采购中伪造验收报告和合同被处罚
罚款5.43万元并上榜“黑名单” 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广州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广州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软)因为在政府采购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近日被广州市财政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以54300元罚款,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伪造验收报告和合同谋取中标
有关公开信息显示,广州中软是央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旗下上市公司中国软件(600536)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广州市财政局在日前公开的对广州中软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财采[2018]204号)中称,广州中软被投诉在“广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接入网核心层汇聚层设备和互联网出口以及市财政预算一级单位边界设备升级项目之设备与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171339)(以下简称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经依法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事涉采购项目于2017年11月28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广州中软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该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7项规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14年以来的同类设备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经验(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广州中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4个项目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分别为:“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硬件采购项目包6:文山州、版纳州”“广东省无线电管理业务云平台项目”“广东省预防腐败信息系该省级平台建设项目”“贵州银行设备采购合同”。
广州市财政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经向云南省卫生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贵州银行调査上述4个合同的合同关键页和项目验收报告的真实性,查明情况如下:
1.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确认,2014年11月与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省预防腐败信息系统省級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加盖“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章,截止2018年1月24日,广东省纪委尚未就此项目进行验收,广州中软投标所提供的验收报告中“业主负责人”葛建明并非该单位人员,“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章并非该单位加盖。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同原甲方广东省无线电监测站撤销后职能承接单位)确认,原广东省无线电监測站与广州中软签订的广东省无线电管理业务云平台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与广州中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如广东省无线电管理业务云平台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并没有投标文件合同清单中所列云平台防火墙、云平台IPS、云平台IDS、上网行为管理、应用防火墙、安全标准体系等内容,载至2018年1月26日,广东省无线电管理业务云平台项目处于研发试运行阶,尚未验收,该单位并未出具广州中软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验收报告。
3.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签署的贵州银行设备采购合同(编号为GZYH2013IT38)的签约主体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中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签约主体不符合,合同中的部分产品清单与该行签署的正式合同不符,贵州银行认定广州中软投标时提供的此份合同系伪造。
广州中软被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综上,广州市财政局认为,广州中软在参加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依法应予行政处罚。
之后,广州市财政局依法向广州中软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财采[2018]164号),告知该公司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但未收到该公司的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广州市财政局决定对广州中软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1086万元的千分之五共计54300元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