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透水坍塌重大事故 32人被问责

来源:金羊网 作者:彭启有 发表时间:2018-08-03 06:40

金羊网讯 记者彭启有报道:8月2日,广东省监委通报对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32人被问责。

今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依法成立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组,省监委派员参加并承担对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工作。

经查,有33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责任追究情况如下:

一、免予追究责任1人

TJ1标项目经理部盾构分部经理陈朝,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二、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2人

项目部盾构分部总工程师刘子一、盾构分部工程部负责人兼土建副总工聂立异,上述2人待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后,由涉事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三、给予党纪职务处分和问责处理29人

(一)涉事央企相关人员16人。这16名央企员工由省政府调查组移交给涉事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等有权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处理。

(二)涉事地方企业人员2人。这2人移交广州市纪委监委、佛山市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处理。

(三)相关部门公职人员11人。这11名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另案处理1人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建设管理科科员唐军,因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其涉嫌违纪问题,已移交佛山市纪委监委处理。

编辑:宝厷
数字报

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透水坍塌重大事故 32人被问责

金羊网  作者:彭启有  2018-08-03

金羊网讯 记者彭启有报道:8月2日,广东省监委通报对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32人被问责。

今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依法成立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组,省监委派员参加并承担对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工作。

经查,有33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责任追究情况如下:

一、免予追究责任1人

TJ1标项目经理部盾构分部经理陈朝,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二、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2人

项目部盾构分部总工程师刘子一、盾构分部工程部负责人兼土建副总工聂立异,上述2人待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后,由涉事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三、给予党纪职务处分和问责处理29人

(一)涉事央企相关人员16人。这16名央企员工由省政府调查组移交给涉事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等有权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处理。

(二)涉事地方企业人员2人。这2人移交广州市纪委监委、佛山市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处理。

(三)相关部门公职人员11人。这11名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另案处理1人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轨道建设管理科科员唐军,因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其涉嫌违纪问题,已移交佛山市纪委监委处理。

编辑:宝厷
新闻排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