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摩托被“天眼”记录驾驶人70次驾车未戴头盔
交警部门:广大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以侥幸的心理企图逃避处罚
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实习生 孙浩然 通讯员 黄子威 欧阳晓君
羊城派记者14日从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获悉,8月12日,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在城轨中山北站一带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查获一台存有71宗违法未处理、已达报废标准且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二轮摩托车,其中有70宗违法是因驾驶摩托车时未带头盔。民警已依法暂扣该车辆作进一步处理。
当天下午,城区大队执勤民警围绕城轨中山北站一带进行流动巡逻,利用移动鹰眼和警务通系统,对机动车开展“地毯式”检查,重点查处多宗违法未处理、报废车上路、逾期未年检、保险已过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改装、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及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民警发现一台粤J79XXX二轮摩托车存有71宗违法未处理、已达报废标准且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已依法暂扣该车辆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该车从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存在的71宗未处理违法行为当中,有70宗为“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且都是由视频监控抓拍。
交警部门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时清理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切勿以侥幸的心理企图逃避处罚。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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