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创举迭出勇当立法试验田 行稳致远奏响司改粤强音
2014年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深圳市中院举行升国旗和法官宣誓仪式 视觉中国供图
本版采写/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箴言簿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影像志
2016年8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徐志毅摄)
“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从风雨如磐故园暗的旧社会,到东风浩荡满眼春的新时期,无数仁人志士、黎民黔首对法治提出了渴求。
如今,在广东,司法改革蹄疾步稳,这里诞生的多项改革引领时代;法治广东建设行稳致远,人民群众收获满满获得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百年前先驱所憧憬的法治蓝图,已逐渐成为现实。
这一切,得益于改革开放。
1978年,历史的十字路口,拉开改革开放序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
上世纪80年代,许多法治探索肇始于敢为天下先的广东,并从这里走向全国。1980年12月,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这是我国自1979年恢复重建律师制度后成立的首家省级律师协会;1989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成立我国第一个反贪污受贿工作局,随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陆续成立反贪局。
上世纪90年代,法治建设、法治探索在广东没有止步于“涛声依旧”,“春天的故事”持续唱响。在立法层面,广东充当“立法试验田”角色,不少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探索领先全国:1993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公司条例》,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先河;同年通过的《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首开我国委托专家学者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之先河;1996年通过的《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被誉为“专利法规建设的里程碑”;1999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国首次立法听证会……1996年10月16日,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更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党委统揽法治建设全局,成为法治广东建设的一项重要经验。
2000年是广东法治史上承上启下的又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广东通过了多部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法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是全国首部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法规;《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是全国首部监督社保基金的地方性法规。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广东驶入快车道,先行先试之举层见叠出。
在地方立法领域,2001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电子商务立法举办了一次立法论坛,首开我国立法论坛先河;2007年通过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是国内首部专门、系统的食品安全法规;2013年,广东首次依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对法规案开展表决前评估……
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2014年,广东成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截至2018年1月,广东已率先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第二家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在穗揭牌、深圳前海成为国家批复的唯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广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依法行政领域,2012年,广东被确定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2017年,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法规《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开始施行;中国政法大学2017 年发布百城法治政府评估报告显示,从全国层面看,珠三角区域城市群法治政府建设的综合表现最为优异……
“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
法与时转,治与世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殷切期望。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上,如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目标,成为当前及未来法治广东建设的重大使命。
口述史
25年三次职业转换 见证法治广东进程
最近,广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马学平成为广东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中的脱颖而出者,从资深律师转型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从1993年到2018年,25年里,马学平经历了三次职业转换,是法治广东建设的见证者、受益者。
1993年,马学平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原本想当法官的他准备考研或分配回湖南某家法院工作。彼时,正值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不久,深圳这片改革热土吸引了许多像马学平这样的年轻学子。当年上半年,马学平被学校安排到深圳市公安局实习,两个月后顺利拿到毕业分配派遣证,并被分配至宝安区公安分局工作。
“在公安机关的10年里,我在基层派出所待过较长时间,在治安、刑侦、户政、内勤等不同岗位上工作过。所学的法律知识对我的工作有很大帮助,但关联性不是很直接。我后来被调到分局法制科工作,那时以分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较多,我作为诉讼代理人到庭应诉,经常进出法院,也与一些法官有了工作接触,这样又重新燃起了我的法官梦。”马学平告诉记者。
2002年起,国家开始实行司法考试制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可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工作。在此背景下,马学平报名参加了全国首次司法考试并获通过。
“本着先做一段时间律师再转行做法官的设想,我在得知司法考试成绩后的第二天,就向公安局递交了辞职报告,获批准后开始了律师实习和执业生涯。”马学平说,不过,当了律师15年后,他才在另一场改革中实现了自己的“初心”。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改革之风随后席卷南粤大地。2017年1月,广东省高院发布公告,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
在司法改革的大潮中,法官转行当律师的现象司空见惯,而从律师转行当法官的人却是凤毛麟角。
“我查阅后发现自己符合条件,于是报了名。后来,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能力评审、差额考察、党组讨论、体检和公示,以及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最后被确定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人选。”
“从律师队伍中选拔法官,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小环节。中央有政策,广东有行动,我乐意尝试。”马学平说。
2014年12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宪法日”主题开放活动,小学生走进法院当“法官” 视觉中国供图
风云录
1980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全国首个省级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
1986
《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通过,规定技术是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转让,属全国首创
1987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通过,在全国首次规定实行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
1989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反贪局
1996
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省委书记任组长
1999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国首次立法听证会
2005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通过,成为我国第一部关于政务公开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2010
国务院批复深圳前海成为唯一一个国家级法治建设示范区
2014
广东成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截至2018年1月,广东已率先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2015
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在广州揭牌
2017
《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广东首创立法规定『技术是商品』
1986年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技术市场法规,规定技术是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转让,属全国首创。其时改革开放之初,这一规定的实施,解放了科研人员的思想,极大地调动了科技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全省经济的迅速发展。
此法规颁布实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港澳和国外一些报刊纷纷作了报道,认为这是技术成果商品化的一个重大突破。广东运用地方立法形式,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经验,受到原国家科委的充分肯定,为此还拍摄了《广东技术市场的发展》专题电视片。
中国首次立法听证会诞生于广东
1999年9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立法听证会,这在全国开了先河。
在此十天前,1999年8月30日,广东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分别在《南方日报》和《羊城晚报》上刊登了公开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消息,将听证会时间、地点、内容、报名方法、报名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开。
这次听证会的内容是,就《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从而确保该项法规能“保证大多数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公开举行听证会的消息见报后,短短几天里,报名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就有30人,还有30多人报名参加旁听。报名者中,包括律师、建筑业从业人员、专家、学者、在校大学生、外国领事馆官员等。
《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也成为我国第一部经由立法听证程序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一事件被称为中国立法民主化、公开化的一个里程碑。半年后,这一体现民主精神的立法听证程序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并被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深圳前海成为唯一国家级法治建设示范区
“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是深圳前海15平方公里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这一规划于2010年8月获得国务院批复,前海这片创新热土由此成为唯一的国家级法治建设示范区。
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前海视察时指出,“前海可以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打造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是前海勇当改革“尖兵中的尖兵”,为深圳市、广东省乃至全国发挥表率作用,为全国层面的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法治建设做出应有贡献的重要体现。
作为目前国家批复的唯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在法治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国家级法律查明平台“一中心两基地”落户前海;中国首家内地香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于此;全国首家自贸区公证处——前海公证处开业办公;在国内首创庭前会议制度、港籍陪审员制度;推动《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首次在中国落地,组建起全国唯一的自贸区仲裁联盟;等等。
深改策
广州筹建互联网法院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不安于现状,不止于成绩。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尤其是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广东又出发了。
“要坚持问题导向倒逼深化改革,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改革,真刀真枪推动改革攻坚,抓紧抓实广州互联网法院等新一轮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今年8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广东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他表示,司法改革已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阶段,广东法院要继续发扬“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担当,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加快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
其中,广州互联网法院的筹建备受关注,这是新时期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广东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互联网法院落户广州可谓应势而生,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创新创业与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信息化+司法改革”使公平正义在网上“触手可及”。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广东聚焦的目标仍然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法治广东建设蹄疾步稳,我们离这一目标的实现,已愈来愈近。
(受访者供图)
专家谈
法治广东的底色 是敢于先行先试
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从“法制不健全”到法治广东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得益于“先行先试、敢于探索”的精神法宝。
40年来广东法治史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闯”——改革开放初期,在法制不健全的背景下,广东善于发挥民间力量,同时争取上级的支持,“闯出一条血路”。比如深圳能有今天的成就,就与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深圳市政府分别制定特区法规和规章不无关系。第二阶段主要是“建”——在缺乏顶层设计的情况下,广东率先尝试,比如广东在立法领域诞生的诸多全国首创等。第三个阶段主要是“落”——广东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过程中动作快,很多举措走在全国前列,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广东成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等。
法治广东建设成果的取得,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紧密相关,省委书记直接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说明省委把法治当做重要议程推进。其次,广东毗邻港澳,思想较开放,率先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再次,广东市场经济活跃,而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这就对法治建设的同步推进提出了要求。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
总指挥:刘海陵
策 划:林海利 郭启钊 林兆均 胡 军
统 筹:陆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