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9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控制地下赌博牟利超30万
控制地下赌博业,抽水牟利超30万元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黄胜龙、林婷、黄彩华报道: 昨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利斌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宋利斌、刘金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起,宋利斌、刘金涛在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村一带经营多个赌场,以“赌三公”方式招揽赌客、抽水牟利。宋利斌是赌场老板,刘金涛负责管理赌场事务。随着赌场势力不断扩大,两人先后笼络4人,将他们作为团伙的骨干成员,后又陆续吸纳23人,形成了一个以宋利斌、刘金涛为首,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赌场作为组织人事关系管理与维系纽带,通过暴力、胁迫方式,控制了当地地下赌博行业,称霸一方。赌场每天抽水数额数万元,经营以来抽水牟利超过30万元。
2012年至2017年,该组织团伙还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宋利斌组织多人携带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在一酒店与他人发生打架冲突,致人一级轻伤;在赌场内先后向芦某、周某放高利贷,因无法偿还,该团伙成员将芦某、周某进行关押并殴打,直至筹钱还款才予释放;以索要“喝茶费”为由,对被害人刘某敲诈勒索1万元,实际到手8000元;以一便利店内存在赌博行为为由,威胁并3次向被害人曾某涛强行索要“保护费”,共索得5000元;以被害人杨某便利店内存在赌博行为为由,组织多人到店打砸;因王某不同意合伙开设赌场,团伙成员将王某打伤并打砸店铺物品。
法院认为,宋利斌、刘金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无视国法,结伙开设赌场,谋取非法暴利;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共同或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其中被告人宋利斌、刘金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按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