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上半年4起工贸企业违法违规被处罚

来源:金羊网 作者:陈骁鹏 发表时间:2018-08-24 11:42

金羊网讯 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日前,惠州大亚湾区安监分局通报了该区2018年上半年工贸企业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显示,2018年上半年以来该局共查处了4起工贸企业违法违规案。目前,4家被查工贸企业均被依法行政处罚。

据悉,被查处的4起工贸企业违法违规案涉及的公司分别为惠州市普利司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惠州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信昌盛(惠州)精密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3月6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惠州市普利司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为。3月8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鉴于该公司及时整改,且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不足构成重大危险源数量,大亚湾区安监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 “责令改正,处以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8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总装车间正在从事金属焊接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存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行为,事后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9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惠州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冲压车间铁皮防护门处正在从事金属焊接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存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行为,事后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26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信昌盛(惠州)精密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2018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为,事后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陈骁鹏 李海婵)

编辑:冯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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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上半年4起工贸企业违法违规被处罚

金羊网  作者:陈骁鹏  2018-08-24

金羊网讯 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日前,惠州大亚湾区安监分局通报了该区2018年上半年工贸企业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显示,2018年上半年以来该局共查处了4起工贸企业违法违规案。目前,4家被查工贸企业均被依法行政处罚。

据悉,被查处的4起工贸企业违法违规案涉及的公司分别为惠州市普利司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惠州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信昌盛(惠州)精密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3月6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惠州市普利司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为。3月8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鉴于该公司及时整改,且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不足构成重大危险源数量,大亚湾区安监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 “责令改正,处以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8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总装车间正在从事金属焊接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存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行为,事后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9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惠州东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冲压车间铁皮防护门处正在从事金属焊接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存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行为,事后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26日,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信昌盛(惠州)精密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2018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行为,事后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陈骁鹏 李海婵)

编辑:冯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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