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将取消
广州出炉金融扩大对外开放专项政策,明确十大主要任务
金羊网记者 戴曼曼
昨日,广州市金融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广州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10项主要任务,如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及外资股比等。
大幅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实施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广州将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国银行在广州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同时,正争取加快取消证券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支持商业银行在广州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扩大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经纪、咨询等;放开广州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落实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到广州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按照CEPA补充协议和有关规定,允许港澳银行在粤分行在广州申请设立异地支行。截至目前,港澳资银行在广州设立营业性机构38家,在穗港澳资银行总资产近千亿元。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粤财集团拟牵头新设并落户南沙自贸区的粤港证券股份正在证监会排队审核。此外,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穗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的总资产要求由不低于2亿美元降至不低于50万港币。
绿色金改入驻机构113家
据悉,广州是一线城市中首个出台金融扩大开放专项政策的城市。
值得留意的是,近年来广州先后获国家批准开展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等4项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是全国获得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最多的城市。
截至7月末,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入驻机构113家,开发绿色信贷产品53个,绿色信贷余额110.78亿元,发行绿色企业债、金融债124亿元。
10项主要任务
●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支持开展先行先试业务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批筹工作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服务外资金融机构人才
●降低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营造优质金融营商环境
●加强服务外资金融机构
●推动金融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