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建局多名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被查处

来源:羊城派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9-08 13:04

  中山市纪委: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中山市纪委7日发布通报称,近期,中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省纪委《关于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中山市住建局有关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通报称,郑加荣等11名党员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暴露出中山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中山市纪委监委作出处理决定如下:给予郑加荣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主任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叶向阳、李庆平、吴文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李浩军、彭英艺同志主动交代问题,上交全部违纪所得,可从轻处理,给予李浩军、彭英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谢英豪、黄严明、黄轰、易必胜进行诫勉谈话。

  中山市纪委表示,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纪律规矩,倍加珍惜操守名节,自觉拒送拒收“红包”礼金,风清气正过“两节”,切实在倡导清风良俗上发挥“头雁效应”。

  据中山市纪委通报称,经查,中山市住建局原调研员郑加荣违反廉洁纪律,于2008年至2017年担任三乡镇镇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调研员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红包”礼金、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购物卡等财物,其中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人民币5.2万元“红包”礼金和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购物卡。

  中山市住建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叶向阳违反廉洁纪律,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李庆平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和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购物卡。

  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吴文汇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1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代建办常务副主任李浩军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和价值6000元的购物卡。

  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雇员彭英艺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6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监管二部部长周敏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1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谢英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黄严明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黄轰、主任科员易必胜,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存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来源|羊城派

  题图|东方IC资料图(图文无关)责编|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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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建局多名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被查处

羊城派  作者:  2018-09-08

  中山市纪委: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中山市纪委7日发布通报称,近期,中山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省纪委《关于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中山市住建局有关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通报称,郑加荣等11名党员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暴露出中山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中山市纪委监委作出处理决定如下:给予郑加荣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主任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叶向阳、李庆平、吴文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李浩军、彭英艺同志主动交代问题,上交全部违纪所得,可从轻处理,给予李浩军、彭英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谢英豪、黄严明、黄轰、易必胜进行诫勉谈话。

  中山市纪委表示,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纪律规矩,倍加珍惜操守名节,自觉拒送拒收“红包”礼金,风清气正过“两节”,切实在倡导清风良俗上发挥“头雁效应”。

  据中山市纪委通报称,经查,中山市住建局原调研员郑加荣违反廉洁纪律,于2008年至2017年担任三乡镇镇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调研员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红包”礼金、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购物卡等财物,其中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人民币5.2万元“红包”礼金和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购物卡。

  中山市住建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叶向阳违反廉洁纪律,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李庆平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和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购物卡。

  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吴文汇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1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代建办常务副主任李浩军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和价值6000元的购物卡。

  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雇员彭英艺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6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监管二部部长周敏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1000元“红包”礼金。

  中山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谢英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黄严明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黄轰、主任科员易必胜,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存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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