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夫妻欠债280万元 故意隐藏财产拒不偿,结果……

来源:羊城派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9-08 17:49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被判刑

  文/羊城派记者 陈骁鹏 邹坤鸿 通讯员 周泽锋 邱嘉滢 吴卫

  7日上午,惠州惠东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拒不执行判决罪案。涉案的两名被告人杨某祥、杨某玲为夫妻关系。据了解,两名被告拖欠原告280万元债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隐瞒财产情况从事经营活动。惠东法院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丈夫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妻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据悉今年惠东法院已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该类案件7件,加大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力度。

  夫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杨某祥陆续向原告王添(化名)借款280万元,因杨某祥夫妇一直未偿还借款,将之告至惠东县人民法院。2014年4月,惠东法院就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某祥夫妇应还清王添借款及利息,但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为此,王添迫不得已,于2014年5月向申请强制执行。同年9月3日,因被告人拒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决定拘留15日,但来到被告家中才发现,杨某祥已经下落不明,而杨某玲因正怀孕,此次拘留未能成功实施。

  在该案陷入僵局后,惠东法院执行局并未放弃此案的执行工作,不停奔走于银行、车管所等单位查询夫妻二人财产。2017年,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到杨某祥登记注册了一家车行公司、杨某玲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实,怀疑二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局以杨某祥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初,杨某祥被抓获归案,杨某玲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借他人名字隐匿财产

  7日上午,在惠东法院的羁押室,记者见到了被告杨某玲正坐在里面等待开庭。采访中,杨某玲表示,280多万元的债务是由丈夫杨某祥欠下的,“我也有劝过他去跟那个人(王添)商量,但他一直不让我插手这件事,吵了几次架,”据了解,被告杨某玲与丈夫育有4名子女,最小的儿子才刚在今年5月出生,“怕对孩子有不好的影响。”此外,杨某祥与杨某玲已于今年5月离婚。

  被告杨某玲表示,家庭中的开支绝大部分是靠她自己经营的美容店维持,目前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事实真是如此吗?经公安查明,杨某祥于2014年登记注册车行,还于2015年年底经营了一间餐饮场所,并支付保证金和租金共22万余元,其间,杨某祥都是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从事经营活动。而妻子杨某玲于2016年经营一间美容生活馆,2017年注册成立一家日用品店。此外,夫妻二人借用他人名义以1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全新大众小轿车,每月按揭款由夫妻二人转给他人,以他人名义还款。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祥、杨某玲在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故意隐藏财产并拒绝报告财产,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杨某玲现处于哺乳期,且归案后认罪,依法可适用缓刑。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杨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杨某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没想过抗法会出现这么恶劣的情况,之前面对法院执行都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杨某祥略微哽咽地说道,非常后悔连累了家庭。

  来源|羊城派

  题图|羊城晚报资料图(图文无关)

  责编|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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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夫妻欠债280万元 故意隐藏财产拒不偿,结果……

羊城派  作者:  2018-09-08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被判刑

  文/羊城派记者 陈骁鹏 邹坤鸿 通讯员 周泽锋 邱嘉滢 吴卫

  7日上午,惠州惠东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拒不执行判决罪案。涉案的两名被告人杨某祥、杨某玲为夫妻关系。据了解,两名被告拖欠原告280万元债务,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并隐瞒财产情况从事经营活动。惠东法院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丈夫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妻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据悉今年惠东法院已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该类案件7件,加大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力度。

  夫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杨某祥陆续向原告王添(化名)借款280万元,因杨某祥夫妇一直未偿还借款,将之告至惠东县人民法院。2014年4月,惠东法院就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某祥夫妇应还清王添借款及利息,但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为此,王添迫不得已,于2014年5月向申请强制执行。同年9月3日,因被告人拒不申报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决定拘留15日,但来到被告家中才发现,杨某祥已经下落不明,而杨某玲因正怀孕,此次拘留未能成功实施。

  在该案陷入僵局后,惠东法院执行局并未放弃此案的执行工作,不停奔走于银行、车管所等单位查询夫妻二人财产。2017年,根据原告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到杨某祥登记注册了一家车行公司、杨某玲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实,怀疑二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局以杨某祥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初,杨某祥被抓获归案,杨某玲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借他人名字隐匿财产

  7日上午,在惠东法院的羁押室,记者见到了被告杨某玲正坐在里面等待开庭。采访中,杨某玲表示,280多万元的债务是由丈夫杨某祥欠下的,“我也有劝过他去跟那个人(王添)商量,但他一直不让我插手这件事,吵了几次架,”据了解,被告杨某玲与丈夫育有4名子女,最小的儿子才刚在今年5月出生,“怕对孩子有不好的影响。”此外,杨某祥与杨某玲已于今年5月离婚。

  被告杨某玲表示,家庭中的开支绝大部分是靠她自己经营的美容店维持,目前已经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事实真是如此吗?经公安查明,杨某祥于2014年登记注册车行,还于2015年年底经营了一间餐饮场所,并支付保证金和租金共22万余元,其间,杨某祥都是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从事经营活动。而妻子杨某玲于2016年经营一间美容生活馆,2017年注册成立一家日用品店。此外,夫妻二人借用他人名义以1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全新大众小轿车,每月按揭款由夫妻二人转给他人,以他人名义还款。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祥、杨某玲在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故意隐藏财产并拒绝报告财产,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杨某玲现处于哺乳期,且归案后认罪,依法可适用缓刑。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杨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杨某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没想过抗法会出现这么恶劣的情况,之前面对法院执行都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杨某祥略微哽咽地说道,非常后悔连累了家庭。

  来源|羊城派

  题图|羊城晚报资料图(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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