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103人

来源:金羊网 作者:罗仕 发表时间:2018-09-10 20:37

金羊网讯记者罗仕、通讯员穗纪宣报道:记者10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委获悉,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51条,立案查处103人,已经处理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2人。

扫黑除恶与反腐同频共振

据介绍,自今年2月份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密集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具体配套规定,先后8次组织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纳入日常执纪监督和市区巡察的重点、纳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纳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42项监督责任清单,并对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挂牌镇街实行专项整治。  

为实现“扫黑除恶”和反腐打“伞”同频共振,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统一涉黑涉恶线索对接、细化线索反馈查处流程,定期召开线索处置协调会,同时不定期联合督导,努力提高扫黑除恶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截至8月底,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共接收政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0条。

为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广州市纪委监委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制定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协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会商机制中,我们详细规定了具体协作配合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如公安干警在讯问中应当主动了解涉黑涉恶人员与公职人员交往情况,并记录笔录,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反映与公职人员有不当交往情况的,应将有关资料于笔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广州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道。

22个督导组分片交叉督导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找出高质量的问题线索是难点。广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广泛运用互联网、新闻、微信等媒体媒介,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对潜在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截至8月底,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77条,占线索总量的30.68 %。

“主动核查、交叉核查、督办核查、联合核查、提级核查,只要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我们都努力尝试。”广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多种方式对线索予以规范处置,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作为打“伞”主力军,广州市纪委监委重拳出击、重点突破,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由委领导每人负责查处1宗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案件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牵头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亲自指导纪检监察室提级直查,查实一件,点名道姓曝光一件。

天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三级警长刘嵩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海珠区官洲街道仑头经济联合社原党员李建豪开设赌场并充当“保护伞”被查处,白云区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在一项项强力举措的推动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捷报频传。

据悉,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广州市委还成立22个督导组,由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抽调有关部门同志逾160人参加,深入各区各单位,重点针对挖掘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处置情况,查处扫黑除恶和打击“保护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失责失职行为开展分片交叉督导,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

编辑: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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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103人

金羊网  作者:罗仕  2018-09-10

金羊网讯记者罗仕、通讯员穗纪宣报道:记者10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委获悉,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51条,立案查处103人,已经处理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2人。

扫黑除恶与反腐同频共振

据介绍,自今年2月份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密集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具体配套规定,先后8次组织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纳入日常执纪监督和市区巡察的重点、纳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纳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42项监督责任清单,并对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挂牌镇街实行专项整治。  

为实现“扫黑除恶”和反腐打“伞”同频共振,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统一涉黑涉恶线索对接、细化线索反馈查处流程,定期召开线索处置协调会,同时不定期联合督导,努力提高扫黑除恶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截至8月底,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共接收政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0条。

为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广州市纪委监委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制定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协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会商机制中,我们详细规定了具体协作配合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如公安干警在讯问中应当主动了解涉黑涉恶人员与公职人员交往情况,并记录笔录,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反映与公职人员有不当交往情况的,应将有关资料于笔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广州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道。

22个督导组分片交叉督导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找出高质量的问题线索是难点。广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广泛运用互联网、新闻、微信等媒体媒介,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对潜在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截至8月底,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77条,占线索总量的30.68 %。

“主动核查、交叉核查、督办核查、联合核查、提级核查,只要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我们都努力尝试。”广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多种方式对线索予以规范处置,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作为打“伞”主力军,广州市纪委监委重拳出击、重点突破,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由委领导每人负责查处1宗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案件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牵头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亲自指导纪检监察室提级直查,查实一件,点名道姓曝光一件。

天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三级警长刘嵩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海珠区官洲街道仑头经济联合社原党员李建豪开设赌场并充当“保护伞”被查处,白云区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在一项项强力举措的推动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捷报频传。

据悉,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广州市委还成立22个督导组,由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抽调有关部门同志逾160人参加,深入各区各单位,重点针对挖掘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处置情况,查处扫黑除恶和打击“保护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失责失职行为开展分片交叉督导,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

编辑: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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