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7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来源:金羊网 作者:陈骁鹏 发表时间:2018-09-10 23:04

金羊网讯 记者陈骁鹏、邹坤鸿,通讯员卢思莹、周泽锋报道:9月7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伟良、张伟光等19名上诉人和8名原审被告人进行了二审宣判,对上诉人温庆强、张立峰依法进行改判,对其他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定罪量刑予以维持。早在今年5月,上诉人张伟良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9个月。

据了解,在今年5月7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张伟良等27名涉黑团伙,其中,该涉黑团伙主犯张伟良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9个月,决定执行25年;其余人员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个月到1年6个月和缓刑不等的刑期。张伟良、张伟光等19人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

记者了解到,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劣迹斑斑,在2004年至2016年,其犯罪组织发展到鼎盛时期。上诉人张伟良、张伟光兄弟以万顺实业有限公司和博罗县伟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开设赌场、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形成了以他们两人为首,以吴金锋等8人为骨干分子,林小程等7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外,为了达到被保护的目的,他们还行贿了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等当地公安人员(刘来发等人已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对本案违法犯罪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原审判决除了对上诉人温庆强犯寻衅滋事罪的部分犯罪事实认定有误和对上诉人张立峰财产刑量刑不当外,对本案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所犯罪名的认定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诉人温庆强、张立峰依法进行改判,对其他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定罪量刑予以维持。

编辑: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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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7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金羊网  作者:陈骁鹏  2018-09-10

金羊网讯 记者陈骁鹏、邹坤鸿,通讯员卢思莹、周泽锋报道:9月7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伟良、张伟光等19名上诉人和8名原审被告人进行了二审宣判,对上诉人温庆强、张立峰依法进行改判,对其他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定罪量刑予以维持。早在今年5月,上诉人张伟良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9个月。

据了解,在今年5月7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张伟良等27名涉黑团伙,其中,该涉黑团伙主犯张伟良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9个月,决定执行25年;其余人员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个月到1年6个月和缓刑不等的刑期。张伟良、张伟光等19人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

记者了解到,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劣迹斑斑,在2004年至2016年,其犯罪组织发展到鼎盛时期。上诉人张伟良、张伟光兄弟以万顺实业有限公司和博罗县伟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开设赌场、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形成了以他们两人为首,以吴金锋等8人为骨干分子,林小程等7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此外,为了达到被保护的目的,他们还行贿了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等当地公安人员(刘来发等人已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对本案违法犯罪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原审判决除了对上诉人温庆强犯寻衅滋事罪的部分犯罪事实认定有误和对上诉人张立峰财产刑量刑不当外,对本案其他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所犯罪名的认定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诉人温庆强、张立峰依法进行改判,对其他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定罪量刑予以维持。

编辑: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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