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吃减肥食品吃出狂躁症,消费者家人举报卖家获奖14万元

来源:羊城派 作者:景瑾瑾 发表时间:2018-09-10 21:58

   今年百日行动将整治打击无证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文/羊城派记者 景瑾瑾

  9月10日下午,佛山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公安局召开了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暨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阶段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5年至2018年7月31日,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发出举报奖励986笔,奖励金共58万多元。有一起案例是吃减肥食品吃出狂躁症,消费者家人举报卖家获奖励14万余元;另外,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从7月23日开展以来至8月31日,全市查办案件956宗。

  单笔最高奖励达14万余元

  发布会上,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张巍巍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投诉举报奖励情况,以及2018年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阶段性情况。

  据统计,2015年8月7日佛山市实施《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来,至2018年7月31日,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发出举报奖励986笔,发出奖励金共58万多元,截至目前单笔最高奖励为14万多元。

  2017年初,市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其家人在异地购买标示减肥功能的包装食品,经常性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异常亢奋、心跳加速、食欲不振、便秘等一系列症状,偶发幻觉、狂躁、情绪失控情况,经医生诊断为伴精神病性狂躁症。

  市食药监局接报后,高度重视,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过1个多月的侦办,在外地某市抓捕实际销售食品的涉案人员两名。经查,涉案人外购原料,在家内分装打包成各种不同的减肥食品,涉案货值143万多元。

  经检测,涉案人员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酚酞”和“西布曲明”,被依法认定为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2018年5月,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判决,涉案人员刘某花、刘某雯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0年,并处罚金340万元。

  根据《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佛山市食药监局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0%的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共奖励14万余元。

  百日行动已查办案件956宗

  今年是佛山市连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的第5个年头。

  记者从会上获悉,从7月23日开展百日行动以来至8月31日,全市查办案件956宗,其中重大案件14宗,案件涉案货值467.313万元,罚没款304.83万元。取缔生产性窝点34个,移送公安案件1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行政拘留2人。

  在今年百日行动中,将整治打击无证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立案查处无证餐饮案件202宗,餐饮规范办证2758家、备案登记2147家、依法取缔213家。

  来源|羊城派

  题图|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责编|田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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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吃减肥食品吃出狂躁症,消费者家人举报卖家获奖14万元

羊城派  作者:景瑾瑾  2018-09-10

   今年百日行动将整治打击无证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文/羊城派记者 景瑾瑾

  9月10日下午,佛山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公安局召开了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暨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阶段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5年至2018年7月31日,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发出举报奖励986笔,奖励金共58万多元。有一起案例是吃减肥食品吃出狂躁症,消费者家人举报卖家获奖励14万余元;另外,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从7月23日开展以来至8月31日,全市查办案件956宗。

  单笔最高奖励达14万余元

  发布会上,市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张巍巍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投诉举报奖励情况,以及2018年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阶段性情况。

  据统计,2015年8月7日佛山市实施《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来,至2018年7月31日,全市食药监系统共发出举报奖励986笔,发出奖励金共58万多元,截至目前单笔最高奖励为14万多元。

  2017年初,市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其家人在异地购买标示减肥功能的包装食品,经常性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异常亢奋、心跳加速、食欲不振、便秘等一系列症状,偶发幻觉、狂躁、情绪失控情况,经医生诊断为伴精神病性狂躁症。

  市食药监局接报后,高度重视,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过1个多月的侦办,在外地某市抓捕实际销售食品的涉案人员两名。经查,涉案人外购原料,在家内分装打包成各种不同的减肥食品,涉案货值143万多元。

  经检测,涉案人员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酚酞”和“西布曲明”,被依法认定为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2018年5月,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判决,涉案人员刘某花、刘某雯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0年,并处罚金340万元。

  根据《佛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佛山市食药监局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0%的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共奖励14万余元。

  百日行动已查办案件956宗

  今年是佛山市连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的第5个年头。

  记者从会上获悉,从7月23日开展百日行动以来至8月31日,全市查办案件956宗,其中重大案件14宗,案件涉案货值467.313万元,罚没款304.83万元。取缔生产性窝点34个,移送公安案件1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行政拘留2人。

  在今年百日行动中,将整治打击无证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立案查处无证餐饮案件202宗,餐饮规范办证2758家、备案登记2147家、依法取缔213家。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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