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纪检监察机关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汤南 发表时间:2018-09-11 07:1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央督导在广东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进驻期间联系方式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进驻我省督导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7185990、87185991、87185992,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主要受理广东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广州纪检监察机关挂牌整治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镇街

今年3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在媒体通报曝光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典型案例,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原党委书记刘永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被列入通报内容,这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村民无不拍手称快,“他们祸害村里多年,这下终于清静了!”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纪委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51条,立案查处103人,已经处理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2人,坚决打掉一批操纵和参与黑恶势力的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震慑、赢得了民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协同发力扫黑除恶与打“伞”同频共振

“打蛇打七寸。”只有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才能彻底根除黑恶势力。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自今年2月份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密集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具体配套规定,先后8次组织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纳入日常执纪监督和市区巡察的重点、纳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纳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42项监督责任清单,并对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挂牌镇街实行专项整治。

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黑恶势力“釜底抽薪”,必须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如何与政法、组织、信访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扫黑除恶和反腐打“伞”同频共振?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统一涉黑涉恶线索对接、细化线索反馈查处流程,定期召开线索处置协调会,同时不定期联合督导,努力提高扫黑除恶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截至8月底,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共接收政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0条。

“此举是为了明确任务、规范程序、压实责任。”广州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在会商机制中,我们详细规定了具体协作配合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如公安干警在讯问中应当主动了解涉黑涉恶人员与公职人员交往情况,并记录笔录,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反映与公职人员有不当交往情况的,应将有关资料于笔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和市扫黑除恶办建立了月对账制度,每月月底交换信息,互通有无,进一步增强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主动出击结合基层“拍蝇”深挖线索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找出高质量的问题线索是难点。”在工作中,广州市纪委监委发现,线索来源不广、质量不高,部分线索跟进力度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的深入推进。如何突破线索瓶颈?对此,广州市纪委监委转变工作方式,摒弃“等靠要”、念好“三字诀”,变“等米下锅”为“主动出击”。

发动群众帮忙“找”,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广泛运用互联网、新闻、微信等媒体媒介,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对潜在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截至8月底,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77条,占线索总量的30.68%。

主动出击广泛“挖”,全面拓展问题线索。全面借助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审查调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抓手,共收集问题线索68条。同时,利用走村入户、提审在押人员等机会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度梳理,集中研判近两年来司法判决和公安机关收网的涉黑涉恶案件,建立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分类处置、销号督办。

对外协同联合“排”,同步排查问题线索。广州市纪委监委派出专人参与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共摸排相关线索信息12条。在刘永添特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后,市纪委在没有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情况下,通过主动摸查,查处了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2名公安机关处级干部。

一查到底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

有了线索仅仅是第一步。“主动核查、交叉核查、督办核查、联合核查、提级核查,只要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我们都努力尝试。”广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多种方式对线索予以规范处置,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作为“打伞”主力军,广州市纪委监委重拳出击、重点突破,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由委领导每人负责查处1宗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案件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牵头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亲自指导纪检监察室提级直查,查实一件,点名道姓曝光一件。

天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三级警长刘嵩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海珠区官洲街道仑头经济联合社原党员李建豪开设赌场并充当“保护伞”被查处,白云区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在一项项强力举措的推动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捷报频传。

就在近期,白云区先后打掉了盘踞在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太和镇园夏村、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的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已对33名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党员予以立案。在扫除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时,白云区纪委监委对相关线索顺藤摸瓜,一举铲除了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均禾街城管执法队原队长苏钜城、石门街城管执法队原科员赵峻生等3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极大提振了基层群众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的信心。

强化督导压实“主体责任”破解难题

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广州市委成立22个督导组,由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抽调有关部门同志逾160人参加,深入各区各单位,重点针对挖掘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处置情况,查处扫黑除恶和打击“保护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失责失职行为开展分片交叉督导,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广州市委以市党廉办名义向全市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将其纳入市委重点工作督导事项。截至目前,各组实地督导210次,发现问题131个,督促整改128个,有力推动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编辑: alan
数字报

广州纪检监察机关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广州日报  作者:汤南  2018-09-1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中央督导在广东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进驻期间联系方式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进驻我省督导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7185990、87185991、87185992,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主要受理广东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广州纪检监察机关挂牌整治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镇街

今年3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委在媒体通报曝光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典型案例,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原党委书记刘永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问题被列入通报内容,这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村民无不拍手称快,“他们祸害村里多年,这下终于清静了!”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纪委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51条,立案查处103人,已经处理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2人,坚决打掉一批操纵和参与黑恶势力的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震慑、赢得了民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协同发力扫黑除恶与打“伞”同频共振

“打蛇打七寸。”只有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才能彻底根除黑恶势力。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自今年2月份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密集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具体配套规定,先后8次组织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纳入日常执纪监督和市区巡察的重点、纳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纳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42项监督责任清单,并对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挂牌镇街实行专项整治。

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黑恶势力“釜底抽薪”,必须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如何与政法、组织、信访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扫黑除恶和反腐打“伞”同频共振?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统一涉黑涉恶线索对接、细化线索反馈查处流程,定期召开线索处置协调会,同时不定期联合督导,努力提高扫黑除恶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截至8月底,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共接收政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0条。

“此举是为了明确任务、规范程序、压实责任。”广州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在会商机制中,我们详细规定了具体协作配合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如公安干警在讯问中应当主动了解涉黑涉恶人员与公职人员交往情况,并记录笔录,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反映与公职人员有不当交往情况的,应将有关资料于笔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在此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和市扫黑除恶办建立了月对账制度,每月月底交换信息,互通有无,进一步增强信息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主动出击结合基层“拍蝇”深挖线索

“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保护伞’,找出高质量的问题线索是难点。”在工作中,广州市纪委监委发现,线索来源不广、质量不高,部分线索跟进力度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的深入推进。如何突破线索瓶颈?对此,广州市纪委监委转变工作方式,摒弃“等靠要”、念好“三字诀”,变“等米下锅”为“主动出击”。

发动群众帮忙“找”,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广泛运用互联网、新闻、微信等媒体媒介,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对潜在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截至8月底,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77条,占线索总量的30.68%。

主动出击广泛“挖”,全面拓展问题线索。全面借助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审查调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抓手,共收集问题线索68条。同时,利用走村入户、提审在押人员等机会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度梳理,集中研判近两年来司法判决和公安机关收网的涉黑涉恶案件,建立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分类处置、销号督办。

对外协同联合“排”,同步排查问题线索。广州市纪委监委派出专人参与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共摸排相关线索信息12条。在刘永添特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后,市纪委在没有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情况下,通过主动摸查,查处了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2名公安机关处级干部。

一查到底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

有了线索仅仅是第一步。“主动核查、交叉核查、督办核查、联合核查、提级核查,只要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我们都努力尝试。”广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多种方式对线索予以规范处置,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作为“打伞”主力军,广州市纪委监委重拳出击、重点突破,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由委领导每人负责查处1宗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案件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牵头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亲自指导纪检监察室提级直查,查实一件,点名道姓曝光一件。

天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三级警长刘嵩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海珠区官洲街道仑头经济联合社原党员李建豪开设赌场并充当“保护伞”被查处,白云区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在一项项强力举措的推动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捷报频传。

就在近期,白云区先后打掉了盘踞在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太和镇园夏村、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的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已对33名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党员予以立案。在扫除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时,白云区纪委监委对相关线索顺藤摸瓜,一举铲除了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均禾街城管执法队原队长苏钜城、石门街城管执法队原科员赵峻生等3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极大提振了基层群众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的信心。

强化督导压实“主体责任”破解难题

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广州市委成立22个督导组,由各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抽调有关部门同志逾160人参加,深入各区各单位,重点针对挖掘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处置情况,查处扫黑除恶和打击“保护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失责失职行为开展分片交叉督导,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广州市委以市党廉办名义向全市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将其纳入市委重点工作督导事项。截至目前,各组实地督导210次,发现问题131个,督促整改128个,有力推动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编辑: 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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