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体经济新十条”发布 三年将为企业降成本两千多亿元

来源:金羊网 作者:孙晶、吴瑕 发表时间:2018-09-11 09:13

金羊网讯 记者孙晶、吴瑕报道: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广东出手更精准!9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十条”),这是省委省政府继去年8月为振兴实体经济发布广东“实体经济十条”后,再次为实体经济送上“大礼包”。预计2018-2020年可累计为企业直接降成本超2000亿元。

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旋辉在介绍“新十条”总体内容时指出,去年出台实施的广东“实体经济十条”,在降低企业负担、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已累计为企业直接减负近千亿元。为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政策更好惠及广大企业,省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痛点、新堵点、新难点、新热点,与时俱进对“实体经济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新十条”。

钟旋辉指出,“新十条”共10个方面、61个政策点,“新十条”修订的内容重点围绕基层和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慢”、工业企业“地价贵”、工业企业“厂房租金贵”、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仍旧偏高”等问题,在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服务、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盘活工业企业物业资产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运输、融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一批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务实管用的新举措,预计2018-2020年可累计为企业直接降成本超2000亿元。

会上,省经信、发改、国土、交通、税务等部门就媒体关心的重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制造强省,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全省各地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2018-2022年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项目,由省市给予奖励,其中省财政按照投资环节所产生的省级财政贡献奖励给所在地政府,用于支持外商投资原企业扩大生产或新投资广东鼓励类项目等。

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三旧”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纳入省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允许对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省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市。

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要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已降到0.5%的可进一步降到0.45%。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20%-30%。

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将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扩大到核电,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扩大到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措施,继续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清理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由各市政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并联审批,确保企业用户接电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其中规划施工报建时间压减至30天以内。对具备电力承装资质的企业所承建的电力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均应无歧视接入电网并及时送电。

五、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省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推动市属高速公路路段试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加大粤通卡发行力度,确保2018年底前货车粤通卡发行量比2017年增加30%。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政府补偿或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制造业企业充分用好国家政策性银行优惠政策。积极开拓境外资金渠道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设立财务公司,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2020年前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省、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各地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依托“数字政府”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便利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获取企业信用信息,进一步发挥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作用。

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压缩审批时限,企业开办时间减至5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减至10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减至3个工作日。全面推广应用“粤省事”办事平台,继续优化和完善电子证照库,实现政府部门各类审批信息共享共用。对省权限范围内的12类工业产品实行“先证后核”审批模式、4类工业产品实行“承诺许可”审批模式。建设全省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各市每年公布年度可提供、已进行区域环评并明确工业类型的用地目录。对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推动涉企工业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建立广东省制造业大数据指数(MBI),及时跟踪监测制造业发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先进制造业等现代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不相适应的产业准入标准、规范。

八、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严格遵守工业建筑和高层建筑的消防要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地)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用地,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政府确认其容积率超过2.0并提出申请后,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可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返还。各地进一步规范工业厂房租售市场管理,工业厂房要直接面向用于发展工业或与工业生产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主体销售或租赁。加大地方财政的奖补力度,大力推进“工改工”项目建设。适时扩大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城市范围,加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试点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办非营利性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相关用地允许参照公办教育类别以划拨形式提供。

九、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2020年前省财政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培育予以重点支持。对上述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给予优先支持。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过定向组织、对接国家、“揭榜”奖励、并行资助等新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开展对经济、社会、产业、区域发展具有重大需求的核心技术、关键器件等的研究。到2020年4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20年前省财政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可享受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大力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发布广东消费品供给指南,实施广东重点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开展“广东优质”品牌认证,引导消费新需求。开展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推动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探索建立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和优质产品集中。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升级,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对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投资额5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专员范围包括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商务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其中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项目由厅级干部担任专员,50亿-100亿元项目由处级干部担任专员,全程负责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各市、县(区)要参照省建立重大制造业项目协调机制,重大项目由市、县(区)领导挂钩服务。省预留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对符合《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省按照相应标准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其中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产业项目,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对各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奖励指标。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价等要在重大产业项目论证阶段提早介入,同步开展并联审批。重大制造业项目投产后,支持各市对企业高管、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实行分类激励措施,加大对重大制造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省内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根据重大制造业项目用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各地、各部门要按分工将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企业,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该委汇总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视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市、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市的指导和服务,并于3个月内修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已有政策措施相关规定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市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于3个月内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现场问答

问:“实体经济十条”这么重磅的政策在相对短的时间里做了一个迭代更新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如何落实?在推动工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省经信委副主任吴育光: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广东始终坚定“制造业立省”不动摇,这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去年8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实体经济十条”,在各地各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我们省的实体经济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在加快,全社会重视实体经济、重视制造业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广大企业扎根广东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都进一步地增强。

这次修订“实体经济十条”,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作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精神和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惠及广大企业,推动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的部署下,省经信委积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对“实体经济十条”各项政策措施进行深入的调研。重点针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建设慢,实体企业用地难、用地贵、生产企业成本仍然高等突出问题,广东与时俱进地对“实体经济十条”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提出了一批力度更大、作用更加精准的创新性举措。

接下来,省经信委会加强“新十条”的政策宣传,做到市级街镇全覆盖,把政策措施送到全社会所有实体企业,并推动各个部门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在三个月之内进行修订完善有关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此外,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督导和服务,深入到基层,组织培训,使得企业真正把这个政策用好。

在工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方面,具体路径就是先典型引路,然后再全面推广,来推动工业企业广泛应用工业互联网这个新技术新模式来实施数字化升级。

今年我们先后启动建设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个工业互联网的产业示范基地,还有中山、湛江、汕头、阳江、揭阳五个工业互联网的试点区,帮助试点区政府引进工业互联网平台资源,明年我们将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并逐步推广。

计划争取到2020年在全省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带动20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信息化构成的成本。

问:“新十条”如何降低用电成本?

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黄华东:去年,全省全社会用电成本按照估算降了276亿,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了6分钱。

今年的重点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的电价,通过临时性降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降低跨省跨区输电价格、降低我省天然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一系列措施筹措的资金,全部用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分三次降低了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8.19分,年降价金额113.14亿元。按照我省原有的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计算,今年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降价幅度达到10%,大幅减轻了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费负担。

广东还在积极清理和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的收费,督促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已经向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预计清退的基金有30.36亿元,并制定转供电环节的价格政策。

问: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如何申报和使用?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方为民:每年3月底前,省按规定组织各地开展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申报工作,对各地上一年度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并经省市确认完成供地手续的,省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并在当年下达地市指标时一并下达地方。

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使用要求:一是使用范围方面,区获得的奖励指标由地级以上市统筹使用,县(市)获得的奖励指标由所在县(市)使用,地级以上市不得挪用,但在9月底后可由地级以上市统筹使用。二是使用期限方面,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可使用至当年的12月31日,届时未使用部分将由省收回报经国家同意后由省统筹安排。三是使用方向方面,各地在获得奖励指标后可优先将该项指标用于保障市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产业集聚项目用地需求。

问:“新十条”如何减税降费?

省税务局副厅级干部方佳雄:在国家统一税收政策前提下、地方税收权限的范围内,按照“能低则低、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思路,省税务局研究提出了七项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具体措施。

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幅度内,能适当降低征收标准的,尽可能降低。

比如,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全省由1-30元/平方米下调至1-15元/平方米,降低50%;统一全省各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依据、纳税期限、核定额度或比例等,并较大幅度降低了核定征收标准。

落实国家减税降负政策,能尽快办理的,都按最快速度给予办理。

比如,7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下达退还广东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规模后,全省财税部门从7月底到现在一个多月时间就已经退还企业60亿元税额,预计9月份可全部完成。

问:去年“实体经济十条”对广东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带来的成效如何?“新十条”怎样进一步贯彻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亚兴:2017年7月1日起,43条共4062公里省属高速公路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车实行八五折优惠,截止到2018年7月,共对3949万车次进行了优惠,优惠额达3.53亿元。

此外,从2017年7月1日起不再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2017年12月31日起取消了9个普通公路项目的收费,每年免收通行费1亿多元。

到目前为止,全省普通公路上仅剩下5个大型桥梁和1个由外资经营的公路收费项目。

“新十条”将扩大对货车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优惠的省属高速公路范围,将2017年已建成通车的625公里和2018年底将开通的路段纳入优惠范围,优惠里程将增加1200公里左右;推动市属高速公路实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广州市4条共170公里市属高速公路已经在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八五折优惠,接下来将重点推动其他地市的市属高速公路实行该项政策;加大货车粤通卡发行力度;继续推进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补偿和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记者 孙晶 吴瑕

【解 读①】

“新十条”支持广东实体经济上新台阶

 七大举措降税减负 重大产业项目奖励用地指标

9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改版)》(以下简称“新十条”),再次提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减税具体如何执行?如何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如何降低税收负担?

能低则低  能简则简

广东省税务局方面表示,在国家统一税收政策前提下,在地方税收权限的范围内,按照“能低则低、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思路,“新十条”研究提出了七项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具体措施。

在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方面,省财政厅回顾,自去年“实体经济十条”出台后,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实现减税39.72亿元(含深圳,下同),车船税2018年1-7月减税11.1亿元。到2019年全部到位年减税可达80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4亿多元,广州开发区制造业企业由每平方米5元降低到3元,减税40%。

车辆车船税方面,除个人受益明显外,大型物流企业也税负收益。例如广东力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前应纳车辆车船税约5万元,调整后2018年应纳车辆车船税约为0.8万元,减税降幅达83.33%。此次实体经济减税政策实施后,广东各项地方税收执行标准均居于全国较低或最低水平。

在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方面,省税务局解释,从2017年10月1日起,统一全省各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依据、纳税期限、核定额度或比例等,适当降低核定征收标准。

具体为:全省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工业企业购销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合并按销售收入的70%作为计税依据,商业及其他企业按销售收入的50%作为计税依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销售收入的30%作为计税依据。

省税务局指出,全省各地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

能优则优 能快则快

为助力集团化的经营企业汇总统一进行进项的税额抵扣,平衡整个企业集团的税收负担,省税务局表示,对于跨县(市)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原则上应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企业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进行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

省税务局表示,“新十条”将全省的契税纳税的期限统一调整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最长期限,即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之前。

此外,省财政厅介绍,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据初步统计,拟退税金额共计81亿元(含深圳共120亿元),从7月底起实施分批退税,直至9月底全部退完。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降低广东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能奖则奖

目前,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允许类项目或间接投资鼓励类项目,需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为减轻外资企业采用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的成本,省商务厅表示,2018-2022年,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项目,由省市给予奖励,其中省财政按项目投资环节产生的省级财政贡献奖励所在地政府,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需在广东)可径向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此外,各地可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

如何支持重大产业?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慢?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

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旋辉表示,为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慢的问题,需切实加强和优化政府的服务。“新十条”提出对符合广东省产业政策、投资额5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专员范围包括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商务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其中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项目由厅级干部担任专员,50亿-100亿元项目由处级干部担任专员,全程负责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

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针对企业和基层反映的部分重大产业项目因用地、用林指标不足等原因,致使项目难以顺利落地实施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对符合《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广东省将按照相应标准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广东省于今年5月印发了《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明确了广东重大产业项目类型、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指标申报和预支程序等,各地在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并经省市确认于当年完成供地手续的,省将按规定在下一年度安排计划指标时对相关市、县(市)予以奖励;对各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省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集中办理一次计划指标预支申请,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及时落地。

其中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产业项目,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同时省预留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

重大产业项目人才如何获得?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新十条”要求,统筹协调省内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根据重大制造业项目用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大项目引导与建设投入,发布专业结构分析报告,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设置制造业专业,发挥高校招生计划调节作用,扩大制造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推进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制造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记者孙晶 吴瑕

编辑:alan
数字报
广东“实体经济新十条”发布 三年将为企业降成本两千多亿元
金羊网  作者:孙晶、吴瑕  2018-09-11

金羊网讯 记者孙晶、吴瑕报道: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广东出手更精准!9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十条”),这是省委省政府继去年8月为振兴实体经济发布广东“实体经济十条”后,再次为实体经济送上“大礼包”。预计2018-2020年可累计为企业直接降成本超2000亿元。

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旋辉在介绍“新十条”总体内容时指出,去年出台实施的广东“实体经济十条”,在降低企业负担、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已累计为企业直接减负近千亿元。为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政策更好惠及广大企业,省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痛点、新堵点、新难点、新热点,与时俱进对“实体经济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新十条”。

钟旋辉指出,“新十条”共10个方面、61个政策点,“新十条”修订的内容重点围绕基层和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慢”、工业企业“地价贵”、工业企业“厂房租金贵”、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仍旧偏高”等问题,在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服务、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盘活工业企业物业资产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运输、融资成本等方面提出了一批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务实管用的新举措,预计2018-2020年可累计为企业直接降成本超2000亿元。

会上,省经信、发改、国土、交通、税务等部门就媒体关心的重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修订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制造强省,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全省各地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2018-2022年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项目,由省市给予奖励,其中省财政按照投资环节所产生的省级财政贡献奖励给所在地政府,用于支持外商投资原企业扩大生产或新投资广东鼓励类项目等。

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三旧”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纳入省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允许对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省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市。

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按14%执行;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要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已降到0.5%的可进一步降到0.45%。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20%-30%。

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到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将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扩大到核电,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扩大到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措施,继续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清理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由各市政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并联审批,确保企业用户接电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其中规划施工报建时间压减至30天以内。对具备电力承装资质的企业所承建的电力建设项目,供电企业均应无歧视接入电网并及时送电。

五、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省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推动市属高速公路路段试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加大粤通卡发行力度,确保2018年底前货车粤通卡发行量比2017年增加30%。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政府补偿或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制造业企业充分用好国家政策性银行优惠政策。积极开拓境外资金渠道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设立财务公司,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2020年前省财政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企业,经证监部门辅导备案登记后,分阶段对完成公开发行之前支付的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法律服务费、券商保荐费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对帮助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相关企业择优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利用股权出质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省、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各地设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依托“数字政府”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加大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便利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获取企业信用信息,进一步发挥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作用。

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压缩审批时限,企业开办时间减至5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减至10个工作日,工业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减至3个工作日。全面推广应用“粤省事”办事平台,继续优化和完善电子证照库,实现政府部门各类审批信息共享共用。对省权限范围内的12类工业产品实行“先证后核”审批模式、4类工业产品实行“承诺许可”审批模式。建设全省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各市每年公布年度可提供、已进行区域环评并明确工业类型的用地目录。对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原则上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推动涉企工业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建立广东省制造业大数据指数(MBI),及时跟踪监测制造业发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先进制造业等现代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不相适应的产业准入标准、规范。

八、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严格遵守工业建筑和高层建筑的消防要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地)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用地,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政府确认其容积率超过2.0并提出申请后,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可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予以返还。各地进一步规范工业厂房租售市场管理,工业厂房要直接面向用于发展工业或与工业生产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主体销售或租赁。加大地方财政的奖补力度,大力推进“工改工”项目建设。适时扩大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城市范围,加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试点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办非营利性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相关用地允许参照公办教育类别以划拨形式提供。

九、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2020年前省财政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培育予以重点支持。对上述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给予优先支持。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通过定向组织、对接国家、“揭榜”奖励、并行资助等新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开展对经济、社会、产业、区域发展具有重大需求的核心技术、关键器件等的研究。到2020年4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20年前省财政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可享受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政策。大力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发布广东消费品供给指南,实施广东重点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开展“广东优质”品牌认证,引导消费新需求。开展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推动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探索建立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和优质产品集中。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升级,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对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投资额5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专员范围包括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商务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其中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项目由厅级干部担任专员,50亿-100亿元项目由处级干部担任专员,全程负责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各市、县(区)要参照省建立重大制造业项目协调机制,重大项目由市、县(区)领导挂钩服务。省预留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对符合《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省按照相应标准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其中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产业项目,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对各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奖励指标。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价等要在重大产业项目论证阶段提早介入,同步开展并联审批。重大制造业项目投产后,支持各市对企业高管、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实行分类激励措施,加大对重大制造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省内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根据重大制造业项目用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各地、各部门要按分工将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到企业,落实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由该委汇总报告省政府。省政府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视情况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市、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市的指导和服务,并于3个月内修订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已有政策措施相关规定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市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于3个月内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现场问答

问:“实体经济十条”这么重磅的政策在相对短的时间里做了一个迭代更新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如何落实?在推动工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省经信委副主任吴育光: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的发展。广东始终坚定“制造业立省”不动摇,这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去年8月份省政府出台了“实体经济十条”,在各地各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我们省的实体经济企业负担进一步降低,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在加快,全社会重视实体经济、重视制造业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广大企业扎根广东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都进一步地增强。

这次修订“实体经济十条”,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作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精神和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惠及广大企业,推动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的部署下,省经信委积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对“实体经济十条”各项政策措施进行深入的调研。重点针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建设慢,实体企业用地难、用地贵、生产企业成本仍然高等突出问题,广东与时俱进地对“实体经济十条”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提出了一批力度更大、作用更加精准的创新性举措。

接下来,省经信委会加强“新十条”的政策宣传,做到市级街镇全覆盖,把政策措施送到全社会所有实体企业,并推动各个部门出台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在三个月之内进行修订完善有关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此外,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督导和服务,深入到基层,组织培训,使得企业真正把这个政策用好。

在工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方面,具体路径就是先典型引路,然后再全面推广,来推动工业企业广泛应用工业互联网这个新技术新模式来实施数字化升级。

今年我们先后启动建设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个工业互联网的产业示范基地,还有中山、湛江、汕头、阳江、揭阳五个工业互联网的试点区,帮助试点区政府引进工业互联网平台资源,明年我们将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并逐步推广。

计划争取到2020年在全省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带动20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信息化构成的成本。

问:“新十条”如何降低用电成本?

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黄华东:去年,全省全社会用电成本按照估算降了276亿,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了6分钱。

今年的重点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的电价,通过临时性降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降低跨省跨区输电价格、降低我省天然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一系列措施筹措的资金,全部用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分三次降低了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8.19分,年降价金额113.14亿元。按照我省原有的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计算,今年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降价幅度达到10%,大幅减轻了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费负担。

广东还在积极清理和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的收费,督促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已经向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预计清退的基金有30.36亿元,并制定转供电环节的价格政策。

问: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如何申报和使用?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方为民:每年3月底前,省按规定组织各地开展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申报工作,对各地上一年度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并经省市确认完成供地手续的,省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并在当年下达地市指标时一并下达地方。

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使用要求:一是使用范围方面,区获得的奖励指标由地级以上市统筹使用,县(市)获得的奖励指标由所在县(市)使用,地级以上市不得挪用,但在9月底后可由地级以上市统筹使用。二是使用期限方面,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可使用至当年的12月31日,届时未使用部分将由省收回报经国家同意后由省统筹安排。三是使用方向方面,各地在获得奖励指标后可优先将该项指标用于保障市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产业集聚项目用地需求。

问:“新十条”如何减税降费?

省税务局副厅级干部方佳雄:在国家统一税收政策前提下、地方税收权限的范围内,按照“能低则低、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思路,省税务局研究提出了七项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具体措施。

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幅度内,能适当降低征收标准的,尽可能降低。

比如,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全省由1-30元/平方米下调至1-15元/平方米,降低50%;统一全省各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依据、纳税期限、核定额度或比例等,并较大幅度降低了核定征收标准。

落实国家减税降负政策,能尽快办理的,都按最快速度给予办理。

比如,7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下达退还广东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规模后,全省财税部门从7月底到现在一个多月时间就已经退还企业60亿元税额,预计9月份可全部完成。

问:去年“实体经济十条”对广东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带来的成效如何?“新十条”怎样进一步贯彻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亚兴:2017年7月1日起,43条共4062公里省属高速公路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车实行八五折优惠,截止到2018年7月,共对3949万车次进行了优惠,优惠额达3.53亿元。

此外,从2017年7月1日起不再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2017年12月31日起取消了9个普通公路项目的收费,每年免收通行费1亿多元。

到目前为止,全省普通公路上仅剩下5个大型桥梁和1个由外资经营的公路收费项目。

“新十条”将扩大对货车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优惠的省属高速公路范围,将2017年已建成通车的625公里和2018年底将开通的路段纳入优惠范围,优惠里程将增加1200公里左右;推动市属高速公路实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广州市4条共170公里市属高速公路已经在今年6月1日起实施八五折优惠,接下来将重点推动其他地市的市属高速公路实行该项政策;加大货车粤通卡发行力度;继续推进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补偿和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记者 孙晶 吴瑕

【解 读①】

“新十条”支持广东实体经济上新台阶

 七大举措降税减负 重大产业项目奖励用地指标

9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改版)》(以下简称“新十条”),再次提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减税具体如何执行?如何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如何降低税收负担?

能低则低  能简则简

广东省税务局方面表示,在国家统一税收政策前提下,在地方税收权限的范围内,按照“能低则低、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思路,“新十条”研究提出了七项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具体措施。

在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方面,省财政厅回顾,自去年“实体经济十条”出台后,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经实现减税39.72亿元(含深圳,下同),车船税2018年1-7月减税11.1亿元。到2019年全部到位年减税可达80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4亿多元,广州开发区制造业企业由每平方米5元降低到3元,减税40%。

车辆车船税方面,除个人受益明显外,大型物流企业也税负收益。例如广东力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前应纳车辆车船税约5万元,调整后2018年应纳车辆车船税约为0.8万元,减税降幅达83.33%。此次实体经济减税政策实施后,广东各项地方税收执行标准均居于全国较低或最低水平。

在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企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方面,省税务局解释,从2017年10月1日起,统一全省各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依据、纳税期限、核定额度或比例等,适当降低核定征收标准。

具体为:全省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工业企业购销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合并按销售收入的70%作为计税依据,商业及其他企业按销售收入的50%作为计税依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销售收入的30%作为计税依据。

省税务局指出,全省各地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

能优则优 能快则快

为助力集团化的经营企业汇总统一进行进项的税额抵扣,平衡整个企业集团的税收负担,省税务局表示,对于跨县(市)经营的总分支机构纳税人,原则上应分别进行纳税申报,企业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进行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入库。

省税务局表示,“新十条”将全省的契税纳税的期限统一调整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最长期限,即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之前。

此外,省财政厅介绍,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据初步统计,拟退税金额共计81亿元(含深圳共120亿元),从7月底起实施分批退税,直至9月底全部退完。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降低广东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能奖则奖

目前,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允许类项目或间接投资鼓励类项目,需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为减轻外资企业采用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的成本,省商务厅表示,2018-2022年,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广东再投资项目,由省市给予奖励,其中省财政按项目投资环节产生的省级财政贡献奖励所在地政府,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需在广东)可径向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此外,各地可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

如何支持重大产业?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慢?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

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旋辉表示,为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慢的问题,需切实加强和优化政府的服务。“新十条”提出对符合广东省产业政策、投资额5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由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专员范围包括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商务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其中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项目由厅级干部担任专员,50亿-100亿元项目由处级干部担任专员,全程负责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

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难?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针对企业和基层反映的部分重大产业项目因用地、用林指标不足等原因,致使项目难以顺利落地实施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对符合《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广东省将按照相应标准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广东省于今年5月印发了《广东省重大产业项目计划指标奖励办法》,明确了广东重大产业项目类型、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指标申报和预支程序等,各地在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并经省市确认于当年完成供地手续的,省将按规定在下一年度安排计划指标时对相关市、县(市)予以奖励;对各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省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集中办理一次计划指标预支申请,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及时落地。

其中对于投资2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并完成供地手续的重大产业项目,省全额奖励用地指标。同时省预留占用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

重大产业项目人才如何获得?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新十条”要求,统筹协调省内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根据重大制造业项目用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大项目引导与建设投入,发布专业结构分析报告,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设置制造业专业,发挥高校招生计划调节作用,扩大制造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推进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制造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记者孙晶 吴瑕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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