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敲诈勒索开口就是200万

来源:羊城派 作者:谢舒婷 发表时间:2018-09-11 19:43

  东莞警方扫黑除恶,打掉企石博夏村民黄某棠等组成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文/图 羊城派记者 唐波

  名义上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实际上却干着敲诈勒索的勾当。最近,东莞警方扫黑除恶再添战果,企石镇博夏村的村霸团伙被“一锅端”。这个由几名村小组长组成的“地下执法队”,不但对村内的企业进行敲诈,还以“黑吃黑”的方式,对一些涉及偷盗污泥的企业进行勒索,有的一开口就是200万,最终到手43万。目前,三名带头的村霸被刑拘,其中一小组长年纪高达70岁。

  组织村民挡车拦路,开口勒索200万

  案发于今年4月,东莞企石镇博夏村东江大道渡轮码头及东江龙江大桥底下(相邻地点)多次发生博夏村民拦车、拦路、围堵事件。当地警方在介入事件处置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村民诉求事件,而是一起有组织、有策划、有目的的敲诈勒索案件。经调查,案件的聚焦点在博夏村渡轮码头及东江龙江大桥底下空地。经深入侦查,其中涉及敲诈勒索的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图为偷倒污泥的地点

  原来,早在2009年1月,受害人刘某强向企石镇博夏村委会承租了博夏村的东江建材厂,为保证东江建材厂沙石的用料,刘某强还租用原博夏村渡轮码头用于东江建材厂沙石等原材料的堆放,租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17年6月开始,博夏村民黄某棠(男,51岁)、黄某添(男,52岁)、黄某福(男,70岁)等人串联怂恿部分博夏村民,假借村委会的名义,以刘某强违反租赁合同将渡轮码头的沙石转卖他人为由,要求刘某强赔偿200万元人民币。经双方私下多次交涉,后达成一致,刘某强拿出13万元人民币给黄某棠等人。

  今年4月,黄某棠等人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围堵渡轮码头,要求刘某强再次赔偿50万元人民币。双方再次私下交涉未果,后刘某强报案,警方迅速开展立案侦查工作。“黄某棠和黄某福两人都是村小组长,分别属于不同的村,他们强行勒索的款项都打进了一个公共的账号”办案民警表示,勒索所得的款项,用于给参与堵路的村民发工资,剩余的大部分则被带头的村霸们私分了。截至目前,已经追缴回4.7万。

以“发工资”的名义对敲诈所得进行私分

  “黑吃黑”敲诈偷倒者,受害方还不敢报警

  除了勒索村内的企业,村霸们还将目标锁定为一些污泥偷倒者,并以“黑吃黑”的方式,索得30万所谓的“赔偿款”。

  偷倒固废垃圾在东莞频频上演,尤其是毗邻惠州的企石镇,多次出现这种事件。今年4月,东莞市金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多辆泥土车在博夏村东江大道东江龙江大桥下面倾倒污泥,被博夏村民抓了个正着(后经环保检测无毒)。按照正常的流程,村民们应该及时向城管及环保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出面处置。但是,在黄某棠等人串联怂恿下,部分博夏村民组成“地下执法队”进行拦车围堵,将泥土车拦截在龙江大桥下,恐吓泥泥头车司机,以未经博夏村委会允许私自在博夏村辖区倾倒污泥为由,要求泥土车所属的东莞市金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赔偿20万元人民币。

  “这家公司原本就是违规偷倒,为息事宁人,委派公司负责人董某(男,41岁,广州越秀人)、卢某恩(男,55岁,东莞莞城人)到博夏村与黄某棠等人私下协商,最终满足了黄某棠等人的要求”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类似案件还不止一宗。2018年3月,黄某棠等人还以发现泥头车在博夏村东江龙江大桥下倾倒污泥为由,要求企石镇东江龙江大桥筹建办副主任黄某文赔偿,后黄某文为息事宁人,拿出10万元人民币给黄某棠等人。“黄某文私自开设了污泥倾倒场所,所以自己不敢声张,目前线索已经移交纪委”。

  目前,警方依法对黄某福、黄某棠、黄某添等人刑事拘留。

审讯村霸

  警方提醒:维权首先要守法

  东莞警方表示,这样一宗看似普通的治安群体事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成功牵出了一个以多名博夏村民为首的村霸团伙。该团伙成员为一己私利,串联怂恿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手段卑劣,影响恶劣,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必须依法打击。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问题,首先应该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如果遇到偷倒行为,可以及时制止,并报告到政府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出面依法处置,而不是自行“执法”。

  来源|羊城派

  责编|谢红 实习生 谢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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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村霸敲诈勒索开口就是200万

羊城派  作者:谢舒婷  2018-09-11

  东莞警方扫黑除恶,打掉企石博夏村民黄某棠等组成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文/图 羊城派记者 唐波

  名义上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实际上却干着敲诈勒索的勾当。最近,东莞警方扫黑除恶再添战果,企石镇博夏村的村霸团伙被“一锅端”。这个由几名村小组长组成的“地下执法队”,不但对村内的企业进行敲诈,还以“黑吃黑”的方式,对一些涉及偷盗污泥的企业进行勒索,有的一开口就是200万,最终到手43万。目前,三名带头的村霸被刑拘,其中一小组长年纪高达70岁。

  组织村民挡车拦路,开口勒索200万

  案发于今年4月,东莞企石镇博夏村东江大道渡轮码头及东江龙江大桥底下(相邻地点)多次发生博夏村民拦车、拦路、围堵事件。当地警方在介入事件处置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村民诉求事件,而是一起有组织、有策划、有目的的敲诈勒索案件。经调查,案件的聚焦点在博夏村渡轮码头及东江龙江大桥底下空地。经深入侦查,其中涉及敲诈勒索的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图为偷倒污泥的地点

  原来,早在2009年1月,受害人刘某强向企石镇博夏村委会承租了博夏村的东江建材厂,为保证东江建材厂沙石的用料,刘某强还租用原博夏村渡轮码头用于东江建材厂沙石等原材料的堆放,租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17年6月开始,博夏村民黄某棠(男,51岁)、黄某添(男,52岁)、黄某福(男,70岁)等人串联怂恿部分博夏村民,假借村委会的名义,以刘某强违反租赁合同将渡轮码头的沙石转卖他人为由,要求刘某强赔偿200万元人民币。经双方私下多次交涉,后达成一致,刘某强拿出13万元人民币给黄某棠等人。

  今年4月,黄某棠等人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围堵渡轮码头,要求刘某强再次赔偿50万元人民币。双方再次私下交涉未果,后刘某强报案,警方迅速开展立案侦查工作。“黄某棠和黄某福两人都是村小组长,分别属于不同的村,他们强行勒索的款项都打进了一个公共的账号”办案民警表示,勒索所得的款项,用于给参与堵路的村民发工资,剩余的大部分则被带头的村霸们私分了。截至目前,已经追缴回4.7万。

以“发工资”的名义对敲诈所得进行私分

  “黑吃黑”敲诈偷倒者,受害方还不敢报警

  除了勒索村内的企业,村霸们还将目标锁定为一些污泥偷倒者,并以“黑吃黑”的方式,索得30万所谓的“赔偿款”。

  偷倒固废垃圾在东莞频频上演,尤其是毗邻惠州的企石镇,多次出现这种事件。今年4月,东莞市金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多辆泥土车在博夏村东江大道东江龙江大桥下面倾倒污泥,被博夏村民抓了个正着(后经环保检测无毒)。按照正常的流程,村民们应该及时向城管及环保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出面处置。但是,在黄某棠等人串联怂恿下,部分博夏村民组成“地下执法队”进行拦车围堵,将泥土车拦截在龙江大桥下,恐吓泥泥头车司机,以未经博夏村委会允许私自在博夏村辖区倾倒污泥为由,要求泥土车所属的东莞市金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赔偿20万元人民币。

  “这家公司原本就是违规偷倒,为息事宁人,委派公司负责人董某(男,41岁,广州越秀人)、卢某恩(男,55岁,东莞莞城人)到博夏村与黄某棠等人私下协商,最终满足了黄某棠等人的要求”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类似案件还不止一宗。2018年3月,黄某棠等人还以发现泥头车在博夏村东江龙江大桥下倾倒污泥为由,要求企石镇东江龙江大桥筹建办副主任黄某文赔偿,后黄某文为息事宁人,拿出10万元人民币给黄某棠等人。“黄某文私自开设了污泥倾倒场所,所以自己不敢声张,目前线索已经移交纪委”。

  目前,警方依法对黄某福、黄某棠、黄某添等人刑事拘留。

审讯村霸

  警方提醒:维权首先要守法

  东莞警方表示,这样一宗看似普通的治安群体事件,经过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成功牵出了一个以多名博夏村民为首的村霸团伙。该团伙成员为一己私利,串联怂恿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手段卑劣,影响恶劣,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必须依法打击。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类似问题,首先应该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如果遇到偷倒行为,可以及时制止,并报告到政府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出面依法处置,而不是自行“执法”。

  来源|羊城派

  责编|谢红 实习生 谢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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