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推进校企精准对接与精准育人

来源: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户治国 、赖南辉 发表时间:2018-09-18 07:57

文/薛江华 户治国 赖南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破解职业教育在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难题,推进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今年5月至7月,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组成以省政协副主席刘日知、张嘉极为顾问,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郭俊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就“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校企精准对接与精准育人”专题开展调研。

调研组深入中山、清远、云浮等市实地调研后发现,广东目前存在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面临管理体制不顺、基础能力不强、政策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偏弱、重普教轻职教等问题。为此,调研组提出了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和系统性;强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充分释放制度红利等建议。

现状:

广东职业教育规模位列全国第一

广东是职业教育大省。到2017年年底,广东拥有87所高职院校,在校生82万人;621所中职学校(其中技工学校162所),在校生154.8万人(其中技工学校在校生55.4万人)。职业教育规模位列全国第一。广东发达的产业集群和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精准对接与精准育人提供了动力和基础。

政协调研组发现,尽管广东各地各职业院校创新举措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满足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但目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仍不能完全相互适应,阻碍了产教融合深入推进。

首先是管理体制不顺,影响了产教融合的资源投入。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同属中等职业教育,但在管理体制上分属于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于多头管理,使得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在设置条件、学籍管理、师资配备、教学实施等方面各有标准,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不足的地方,此问题尤为突出。例如,云浮市中专学校和云浮市高级技工学校是两所相邻的市属学校,因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无法共用操场和食堂,更不能共享师资,即使在专业设置重复率达90%以上的情况下,也不能集约使用实训耗材、设备和场地。

此外,还存在基础能力不强、政策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偏弱,满足不了企业技术要求等问题。

建议

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和系统性

为了更好地发展广东的职业教育,破解阻碍发展的难题。政协调研组建议,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该条例于今年9月1日施行,从法规层面明确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的责、权、利,各地应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严格执法,将条例精神落细、落小、落实、落地,形成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深度参与、群众广泛认可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尽快制定提升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广东应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台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提升发展的政策措施,务求对症下药,取得实效,破解制约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有关高职院校通过校区土地置换、争取行业企业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针对混合所有制等校企在资源整合配置、共建共享等方面的问题,出台明确的政策指引,为学校开展校企合作解除后顾之忧。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调动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建议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调研组建议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好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争取到2021年省属和珠三角地区公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不低于5000元,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不低于区域本科高校的80%,并对粤东西北地区职业院校给予特殊照顾,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全省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基本达标。

加大对产教融合的政策和财税支持。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被认定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使其可依法享受政策和税收优惠。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于企业在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过程中产生的教育经费支出,凡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应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鉴于现代学徒制模式培养的学生教学成本较高,财政生均拨款标准可上浮20%以上。参照江苏省的做法,对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给予每人每年适当的培训补助。

建议

打造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调研组还建议充分发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在培养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方面的重要作用,扩大职业教育领域硕士培养试点规模。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

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和企业自主招聘在职或退休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师资培训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教师到企业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制度。支持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关于“专业教师每5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要求,支持职业院校设立特设岗位,引进产业教师(导师)。

建议

强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充分释放制度红利

调研组还建议,参照上海市的做法,在省级层面成立统一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或把职业教育的管理职能归口一个部门,以利于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实现职前教育、职后培训与职业资格认证(包括技能鉴定、职业资格制定、证书管理等)一体化管理。

推动技师学院转设为高职院校。各地政府应主动创造条件,根据高等学校设置规定,推动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使其成为培养具有专科层次学历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为广东省增加高等教育资源、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及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提供支撑。

建议

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和发展空间

调研组建议加快探索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继续完善“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体系,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高技术技能人才的一体化培养质量。

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推行职业启蒙教育,在高中教育阶段加大普职课程互通互认改革力度。建立中职学校特级教师制度,落实中职学校正高职称制度。拓展高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完善高技术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待遇相当的政策,在政策上明确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与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加强实习实训平台和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支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和技术工作站,对于达到省标准的,由省通过就业促进类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经认定达到国家标准并经国家备案的,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由省通过促进就业类资金再给予一次性补助。推进粤港澳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开展职业院校学生跨区域实习就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编辑: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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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推进校企精准对接与精准育人

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户治国 、赖南辉  2018-09-18

文/薛江华 户治国 赖南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破解职业教育在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难题,推进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今年5月至7月,省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组成以省政协副主席刘日知、张嘉极为顾问,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郭俊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就“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校企精准对接与精准育人”专题开展调研。

调研组深入中山、清远、云浮等市实地调研后发现,广东目前存在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面临管理体制不顺、基础能力不强、政策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偏弱、重普教轻职教等问题。为此,调研组提出了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和系统性;强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充分释放制度红利等建议。

现状:

广东职业教育规模位列全国第一

广东是职业教育大省。到2017年年底,广东拥有87所高职院校,在校生82万人;621所中职学校(其中技工学校162所),在校生154.8万人(其中技工学校在校生55.4万人)。职业教育规模位列全国第一。广东发达的产业集群和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精准对接与精准育人提供了动力和基础。

政协调研组发现,尽管广东各地各职业院校创新举措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满足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但目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仍不能完全相互适应,阻碍了产教融合深入推进。

首先是管理体制不顺,影响了产教融合的资源投入。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同属中等职业教育,但在管理体制上分属于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于多头管理,使得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在设置条件、学籍管理、师资配备、教学实施等方面各有标准,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不足的地方,此问题尤为突出。例如,云浮市中专学校和云浮市高级技工学校是两所相邻的市属学校,因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无法共用操场和食堂,更不能共享师资,即使在专业设置重复率达90%以上的情况下,也不能集约使用实训耗材、设备和场地。

此外,还存在基础能力不强、政策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偏弱,满足不了企业技术要求等问题。

建议

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和系统性

为了更好地发展广东的职业教育,破解阻碍发展的难题。政协调研组建议,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该条例于今年9月1日施行,从法规层面明确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过程中的责、权、利,各地应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严格执法,将条例精神落细、落小、落实、落地,形成政府高度重视、企业深度参与、群众广泛认可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尽快制定提升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广东应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台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提升发展的政策措施,务求对症下药,取得实效,破解制约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有关高职院校通过校区土地置换、争取行业企业投入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针对混合所有制等校企在资源整合配置、共建共享等方面的问题,出台明确的政策指引,为学校开展校企合作解除后顾之忧。完善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调动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建议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调研组建议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好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争取到2021年省属和珠三角地区公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不低于5000元,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不低于区域本科高校的80%,并对粤东西北地区职业院校给予特殊照顾,加大支持力度,实现全省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基本达标。

加大对产教融合的政策和财税支持。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被认定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使其可依法享受政策和税收优惠。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于企业在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过程中产生的教育经费支出,凡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应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鉴于现代学徒制模式培养的学生教学成本较高,财政生均拨款标准可上浮20%以上。参照江苏省的做法,对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给予每人每年适当的培训补助。

建议

打造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调研组还建议充分发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在培养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方面的重要作用,扩大职业教育领域硕士培养试点规模。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

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和企业自主招聘在职或退休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师资培训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教师到企业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制度。支持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落实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关于“专业教师每5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要求,支持职业院校设立特设岗位,引进产业教师(导师)。

建议

强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充分释放制度红利

调研组还建议,参照上海市的做法,在省级层面成立统一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或把职业教育的管理职能归口一个部门,以利于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实现职前教育、职后培训与职业资格认证(包括技能鉴定、职业资格制定、证书管理等)一体化管理。

推动技师学院转设为高职院校。各地政府应主动创造条件,根据高等学校设置规定,推动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学校序列,使其成为培养具有专科层次学历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为广东省增加高等教育资源、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及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提供支撑。

建议

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和发展空间

调研组建议加快探索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继续完善“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体系,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高技术技能人才的一体化培养质量。

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推行职业启蒙教育,在高中教育阶段加大普职课程互通互认改革力度。建立中职学校特级教师制度,落实中职学校正高职称制度。拓展高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完善高技术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待遇相当的政策,在政策上明确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与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加强实习实训平台和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支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和技术工作站,对于达到省标准的,由省通过就业促进类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经认定达到国家标准并经国家备案的,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由省通过促进就业类资金再给予一次性补助。推进粤港澳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开展职业院校学生跨区域实习就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编辑: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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