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失信被执行人回家过节被抓获,拒不偿还在拘留所过中秋

来源:金羊网 作者:陈骁鹏 发表时间:2018-09-25 18:13

金羊网讯  “‘圆月之战  围猎全城’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开始,全体执行干警出发!”随着一声令下,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拉开了中秋节前夕集中拘传、拘留被执行人序幕。此次行动,重点对30万元以下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措施。9月22日上午,26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执行现场对10多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据了解,行动当天,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1人,其中7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执行和解,当场履行执行款5万元,执行和解案件涉案标的额达220余万元。
躲藏二十年玩失踪  回家过节被抓获
被告黄某某玩失踪,18万元拖延偿还近20年,债主已成7旬老人。22日11时许,惠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惠城区上排嘉富苑小区,对被告黄某某实施拘传措施。
据介绍,该案纠纷近20年,被告黄某某拖欠原告陈某某借款本金138900元及利息,2001年2月27日经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偿还借款1389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陆续偿还一些债务后,双方于2001年10月30日达成和解协议:黄某某欠陈某某案件款18万元,黄某某每月支付600元作为利息。但黄某某却再未履行义务,并搬离住所下落不明,案件因执行不能而中止执行。
2017年10月30日,陈某某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员陈曙涛通过多方努力向不同部门查询,最终发现黄某某的现住址,但其经常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执行现场均未能找到黄某某。在中秋节来临之际,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黄某某居住的小区,执行干警见一老人提四箱饮料上楼,主动帮其搬回家,却发现正是被执行人黄某某,于是依法拘传其到法院。黄某某表示愿意和陈某某和解,70岁的陈某某从东莞赶到惠城区法院来处理。
但黄某某提出其只有其退休金1200多元,家里经济困难,无法偿还,下午至今只筹借2万元,剩余每月支付2000元。陈某某不同意,但又同情其处境。在执行干警的沟通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欠债37万拒不履行义务,在拘留所过中秋
下午3时,惠城区法院朱雄法官等执行干警一行从惠城区麦地赶到江北雅庭苑的被执行人彭某成、李某瑞家门口。据介绍,2010年6月10日,彭某成向工商银行某支行借款110万元,邻居且是朋友的李某瑞为其作担保,两人以其房产为上述借款作抵押。
借款后,自2013年12月30日开始彭某成连续逾期,工商银行某支行遂向惠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彭某成向该行偿还借款本金375181.42元及相应利息,对彭某成、李某瑞抵押的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彭某成上述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彭某成拒不履行义务,工商银行某支行于2015年8月18日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传被执行人到庭,但被执行人以在外务工为由拒不到庭。经查询,被执行人除抵押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彭某成又设置障碍,造成该房产无法进行评估处置。
中秋节将至,执行干警决定利用这时机,采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彭某成不在家,执行干警将李某瑞拘传到法院,其以经济困难且是担保人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告诫其如不履行义务将被拘留,只好在拘留所过中秋节,但他仍坚持无法偿还。5时40分,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陈骁鹏 邹坤鸿 杨璐 陈曙涛 周泽锋)

   
 

编辑:冯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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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失信被执行人回家过节被抓获,拒不偿还在拘留所过中秋

金羊网  作者:陈骁鹏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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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藏二十年玩失踪  回家过节被抓获
被告黄某某玩失踪,18万元拖延偿还近20年,债主已成7旬老人。22日11时许,惠城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惠城区上排嘉富苑小区,对被告黄某某实施拘传措施。
据介绍,该案纠纷近20年,被告黄某某拖欠原告陈某某借款本金138900元及利息,2001年2月27日经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偿还借款1389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陆续偿还一些债务后,双方于2001年10月30日达成和解协议:黄某某欠陈某某案件款18万元,黄某某每月支付600元作为利息。但黄某某却再未履行义务,并搬离住所下落不明,案件因执行不能而中止执行。
2017年10月30日,陈某某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员陈曙涛通过多方努力向不同部门查询,最终发现黄某某的现住址,但其经常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执行现场均未能找到黄某某。在中秋节来临之际,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黄某某居住的小区,执行干警见一老人提四箱饮料上楼,主动帮其搬回家,却发现正是被执行人黄某某,于是依法拘传其到法院。黄某某表示愿意和陈某某和解,70岁的陈某某从东莞赶到惠城区法院来处理。
但黄某某提出其只有其退休金1200多元,家里经济困难,无法偿还,下午至今只筹借2万元,剩余每月支付2000元。陈某某不同意,但又同情其处境。在执行干警的沟通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欠债37万拒不履行义务,在拘留所过中秋
下午3时,惠城区法院朱雄法官等执行干警一行从惠城区麦地赶到江北雅庭苑的被执行人彭某成、李某瑞家门口。据介绍,2010年6月10日,彭某成向工商银行某支行借款110万元,邻居且是朋友的李某瑞为其作担保,两人以其房产为上述借款作抵押。
借款后,自2013年12月30日开始彭某成连续逾期,工商银行某支行遂向惠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彭某成向该行偿还借款本金375181.42元及相应利息,对彭某成、李某瑞抵押的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彭某成上述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彭某成拒不履行义务,工商银行某支行于2015年8月18日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传被执行人到庭,但被执行人以在外务工为由拒不到庭。经查询,被执行人除抵押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彭某成又设置障碍,造成该房产无法进行评估处置。
中秋节将至,执行干警决定利用这时机,采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彭某成不在家,执行干警将李某瑞拘传到法院,其以经济困难且是担保人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告诫其如不履行义务将被拘留,只好在拘留所过中秋节,但他仍坚持无法偿还。5时40分,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陈骁鹏 邹坤鸿 杨璐 陈曙涛 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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