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通报餐馆“最低消费”后续:已发函给监管部门 考虑约谈相关企业
金羊网讯 记者唐珩、宋昀潇报道: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向社会通报餐饮企业“最低消费”痼疾。羊城晚报记者走访发现,广州12家被通报的餐馆中,只有壹厨、海畔渔家、小龙坎、侨美人家四家餐馆明确告知记者包间不设最低消费(见本报10月9日、10日报道)。对此,省消委会12日回复羊城晚报称,已发函给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反映情况,并考虑采取约谈相关企业,进一步推动行业整改。
省消委会介绍,目前,广东省消委会已发函省商务厅、省发改委反映情况,并郑重建议商务部门依照《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餐饮最低消费问题的监管执法,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惩戒违法行为,彻底铲除最低消费这一行业“痼疾”,逐步规范并净化餐饮行业市场;建议省发改委价监部门加强餐饮价格问题监管,及时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确保餐饮企业定价公道合理,积极履行主动、全面、准确告知的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下一步,省消委会将持续关注餐饮最低消费问题,并考虑采取约谈相关企业、联合媒体“回头看”等形式,推动餐饮行业确实整改最低消费等乱收费行为。
走访过程中,有些商家名义上取消了最低消费,但改为会员价、不可点特价菜、加收服务费等手段。省消委会认为,商家以其他名目收取费用,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定价必须公道合理,且要在消费者消费前,主动、全面、准备告知,否则也同样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遭遇相关侵权问题,可及时向省消委会反映。
在记者的走访过程中,不少商家表示不知道法律有禁止商家设置最低消费。省消委会认为,守法经营是餐饮企业必须恪守的底线。餐饮场所收取最低消费问题由来已久,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争议较大。2014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令禁止收取最低消费,对该类行为的性质进行了明确。低消禁令实施已三年多时间,经营者理应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不应置若罔闻,甚至明知故犯。省消委会倡议:餐饮经营者应加强自律,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切实取消设置最低消费,杜绝乱收费行为,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