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 广东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超1.2万件

来源:羊城派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18-10-18 15:24

  诉讼案件呈下降趋势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陈虹伶 梁滨

  记者从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1-8月广东法院诉前调解道交纠纷6684件、诉中调解5553件;在全省交通事故纠纷同比上升8%的情况下,实现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其中,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了15%和20%。

  据了解,今年1月和4月,广东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东保监局、深圳保监局先后出台《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下称《纪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赔偿标准统一、鉴定程序规范、纠纷调解前置、网上平台建设等工作。

  在赔偿标准上,《纪要》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20个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证据规则予以统一;全省12个地市24家法院上线广东省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网上平台,目前通过该平台申请调解案件数已达1704件;五部门联合开发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微信小程序,上线近五个月来,累计使用人次达16万,每月递增10%;《意见》规范了鉴定程序,要求鉴定由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由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委托,同时发布“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名册,推动在线共同委托鉴定,保障鉴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

  “一体化处理机制、一个平台办案,实现道交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化解,促进路通、人和、业兴。”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介绍,“目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调解室,共配置专职调解员206人、兼职调解员943人。各地法院还积极会同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成立道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31个、保险行业调解组织22个。”

  来源|羊城派

  图片|视觉中国

  责编|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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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1-8月 广东调解交通事故纠纷超1.2万件

羊城派  作者:董柳  2018-10-18

  诉讼案件呈下降趋势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陈虹伶 梁滨

  记者从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1-8月广东法院诉前调解道交纠纷6684件、诉中调解5553件;在全省交通事故纠纷同比上升8%的情况下,实现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其中,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了15%和20%。

  据了解,今年1月和4月,广东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东保监局、深圳保监局先后出台《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下称《纪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赔偿标准统一、鉴定程序规范、纠纷调解前置、网上平台建设等工作。

  在赔偿标准上,《纪要》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20个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证据规则予以统一;全省12个地市24家法院上线广东省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网上平台,目前通过该平台申请调解案件数已达1704件;五部门联合开发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器”微信小程序,上线近五个月来,累计使用人次达16万,每月递增10%;《意见》规范了鉴定程序,要求鉴定由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由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委托,同时发布“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名册,推动在线共同委托鉴定,保障鉴定依法、独立、客观、公正。

  “一体化处理机制、一个平台办案,实现道交纠纷源头治理和公正高效化解,促进路通、人和、业兴。”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介绍,“目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设立调解室,共配置专职调解员206人、兼职调解员943人。各地法院还积极会同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成立道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31个、保险行业调解组织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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