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广东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要达到省定标准

来源:金羊网 作者:付怡 发表时间:2018-10-31 21:12

金羊网讯 记者付怡报道:10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确保到2020年,广东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学生数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乡镇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统筹:提前3年编制学校建设规划

《实施意见》指出,县级政府要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制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科学编制未来3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确定分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汇总后报省政府备案。

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政府因地制宜确定;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

建设:2019秋季开学前学校建设要达标

在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按照相关规定,为乡村小规模学校配齐配足教育教学功能教室和信息化、音体美设备设施和教学仪器、图书等各项设施设备,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改善生活卫生条件,确保2019年秋季开学前,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要求。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配齐配足各类生活卫生设施,学生宿舍应保证一人一床,设置储物柜、衣物晾晒空间及设施,保障淋浴热水供应;饮用水设施要满足师生每日在校学习生活所需,定期消毒、检查;厕所布局要合理、适用、卫生、安全,满足师生使用需要。

教师:评职称不作论文刚性要求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编制岗位管理,调整分配学校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要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小规模学校要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

对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在发表论文、课题、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等方面不作刚性要求。乡村教师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数限制。

要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分类分档进行补助。

办学水平:推进学区化管理,统一备课排课

在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推进学区化管理,以乡镇中心小学、初中为主体,建立横向连通、纵向贯通的学区,统一学区内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推动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实行走教。

《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科学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切实提高育人水平。通过教研员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通过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优先支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由省教育厅统一购买或开发全学科全版本的体系化数字教材等课程资源,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教学资源,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

在经费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统筹使用好推进教育现代化省级奖补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等各类校舍和基础条件改善资金。


编辑:Gia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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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广东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要达到省定标准

金羊网  作者:付怡  2018-10-31

金羊网讯 记者付怡报道:10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确保到2020年,广东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学生数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乡镇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简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统筹:提前3年编制学校建设规划

《实施意见》指出,县级政府要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完全小学布局,制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科学编制未来3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确定分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汇总后报省政府备案。

布局规划中涉及到小规模学校撤并的,由县级政府因地制宜确定;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

建设:2019秋季开学前学校建设要达标

在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按照相关规定,为乡村小规模学校配齐配足教育教学功能教室和信息化、音体美设备设施和教学仪器、图书等各项设施设备,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改善生活卫生条件,确保2019年秋季开学前,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标准要求。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配齐配足各类生活卫生设施,学生宿舍应保证一人一床,设置储物柜、衣物晾晒空间及设施,保障淋浴热水供应;饮用水设施要满足师生每日在校学习生活所需,定期消毒、检查;厕所布局要合理、适用、卫生、安全,满足师生使用需要。

教师:评职称不作论文刚性要求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编制岗位管理,调整分配学校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要向两类学校倾斜。对小规模学校要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

对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在发表论文、课题、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等方面不作刚性要求。乡村教师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数限制。

要保障乡村教师待遇,确保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分类分档进行补助。

办学水平:推进学区化管理,统一备课排课

在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推进学区化管理,以乡镇中心小学、初中为主体,建立横向连通、纵向贯通的学区,统一学区内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教师集体教研备课,统筹排课。推动音乐、体育、美术和外语等学科实行走教。

《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科学灵活的教育教学方式,突出因材施教,切实提高育人水平。通过教研员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通过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优先支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由省教育厅统一购买或开发全学科全版本的体系化数字教材等课程资源,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教学资源,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

在经费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统筹使用好推进教育现代化省级奖补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等各类校舍和基础条件改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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