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记者今日(26日)从广州市交通部门获悉,《关于促进广州市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经于日前由广州市交委印发,这意味着共享汽车的具体落地监管方案出台。根据介绍,平台规范、使用安全,是《指导意见》的核心诉求。
据广州市交通部门介绍,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即共享汽车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交通出行方式,是传统小微型客车租赁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要。而如今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如何督促落实企业对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平台经营者和承租人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车辆无证驾驶、乱停乱放等营运服务问题则成为重中之重。
根据《指导意见》,管理部门明确了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是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对城市公共交通形成有益的补充,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而在经营条件上,则也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不仅包括平台经营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备案手续,公示经营者营业执照等信息,车辆登记也必须取得机行驶证,使用性质为租赁,按规定购买保险及责任险等。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参照统一的汽车租赁合同格式文本制订合同,承担租赁经营者主体责任,收取的押金或预付款要专款专用,及时提供救援服务,专门的服务中心,建立个人信用管理制度,设置停车电子围栏,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运营数据。
在共享汽车的安全使用上,《指导意见》明确表示不得将车辆出租给无驾驶资质人员,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鼓励使用生物特征数据进行管理和核查,加强租赁车辆加油、加气的管理,确保安全。另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承租人要求。年满18周岁,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不得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不得将分时租赁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以及抵押、变卖或转租。
在鼓励行业发展上,广州市交通部门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共享汽车停放提供便利,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给予扶持,并支持利用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公务出行,支持番禺、黄埔、南沙等条件较好的区域率先开展试点,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强上下游行业及相关行业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