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便服坐在审判席上参与判案 听听人民陪审员不为人知的故事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朱清海 发表时间:2018-12-10 09:15

■图/廖木兴

■关注人民陪审员

在很多影视剧中,坐在法庭审判席上的除了身穿制服的法官,还有一些身穿便装的人,他们就是陪审员,常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不过,陪审员在许多广州市民的心目中还是带着神秘色彩。陪审员是由什么人担任的?他们的工作内容是做什么?近日,广州市选任新一批人民陪审员,新快报记者走访了其中部分陪审员,听他们讲在法庭上的真实故事。他们当中,有的人此前从事的是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有的人平时与别人聊天最不喜欢听到“打官司”“上法院”之类的话。

■新快报记者 朱清海 李应华通讯员 陈坚文 周博

故事1能调解就调解讲究“以和为贵”

在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前,何女士曾是“羊城少年法庭之友”的一员。和陪审员一样,这也是一份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工作。“主要做基层调查,走街串巷,上门走访社区问题青少年家庭,把情况反馈给经办法官,提出个人建议,帮助未成年人成长避免不好的影响。”何女士说。

从2010年开始,何女士加入了海珠区的陪审员队伍。在她家里,还保留着当时由海珠区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2015年,她连任陪审员至今。作为一名资深陪审员,她主要参与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案件审理工作。

何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在法庭上会出现“许多想象不到的奇奇怪怪的事”。在她参审的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继承的案子较多,也是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大、对抗情绪比较激烈的案件类型。她问过一名被告为什么离婚,得到的回答是“曾经爱得入心,现在恨得入骨”。往往,法官和陪审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把当事双方的怨气降到最低。

有时候,她也会被抽中参与一些刑事案件的审理,有一个诈骗案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说,该案持续审了数日,“被告很狡猾,不过法官非常耐心,最终让嫌疑人心服口服”。法官一方面指出被告人辩解理由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对被告人开展教育说理工作,让被告人认识自身行为的错误。这一幕让她很受启发,“法官有严厉的一面,同时也有一颗仁慈的心”。

“都是一个爹妈生的,能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作为本案的陪审员,阿姨给你们提个建议,供你们双方参考……”何女士说,在一些继承纠纷的调解现场,她会以此提出建议,“以和为贵,能调则调”。每调解成功一个案子,都感觉“挺有成就感”。回到家,她会高兴地和家人分享,“晚上睡觉都睡得舒服”。她告诉新快报记者,她很乐意在法庭外倾听大家的心事,“最不愿意听人说‘打官司’‘上法院’之类的话”。

故事2前同事成被告,陪审员主动回避

“以前,我在企业做过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所以对这份工作(陪审员)很感兴趣。”2015年,已经退休的孙先生听朋友说海珠区要招一批陪审员,就毛遂自荐报名了。他告诉新快报记者,“对于陪审员做什么,其实我也不太懂”,到现在为止,他三年参加庭审超过了150次,对于陪审员职权及工作的感悟也由浅入深,“与原来的认识有很大区别”。

在笔记中,他详细记录了2016年参加陪审员业务培训班的过程和学习内容。其中,他记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些相关内容:“扩大司法民主”“司法公正有重大意义”,笔记中还记录了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如“来源广泛性”“选任工作的权威性”“参加审理的随机性”等。他说,每一批新入职的陪审员,上岗前都会集中进行严格、规范又有针对性的培训。

“审判长坐中间,陪审员坐在审判长的左右。”孙先生说,一般是由一名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审判人员,不过有时也会出现两名法官和一名陪审员的情况。“开庭时,法官都会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对审判人员有没有意见,是否要求回避”。有一次,他发现被告是他以前的同事,就主动提出了回避。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他和另一位陪审员互换了案子。

孙先生谈到收获时说,身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感觉离开工作单位退休了,就仿佛离开了社会”,他想继续关注、进一步了解社会并参与其中,“怎样能做到与社会同步,陪审员是一个重要的窗口和平台,对我来说,最关键的就是这一点”。

方先生也是退休后,于2014年成为海珠区的一名人民陪审员,“经常看电视和报纸上的新闻,看到招聘陪审员的消息,那时就试着报名了。”此前,他在企业从事技术工作,也做过管理工作,但工作内容与法律一直没什么关系。

当上陪审员后,他改变了对法官和陪审员的看法。他告诉新快报记者,在法庭上他坐在法官身边,才发现法官不像大家想的那般轻松。以前“以为法官高高在上”,现在才知道“法官的工作量相当大,不是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一切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

作为海珠区人民法院刑庭的一名陪审员,他回忆曾参审的一宗案件:面对该案的20多名被告人,法官不仅一一认出,而且对每个人的案情都了如指掌。“责任心很强,专业水平很高。”他说,这个案件连续审了8天,是他参审时间最长的一个案子。

在庭上参审期间,方先生常会根据“法外的社会常识”作出判断,然后提供给法官作为参考。他回忆说,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曾有一名被告人被指控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但其只承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坚称自己没有制造,“但是被告又没法提供自己购买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在合议的时候,方先生发表了个人意见:“制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必须有钢模”,然而,从被告人小工厂搜集到的物证里没发现钢模和生产设备。他认为,“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很可能是他自己买回来的”。最后,合议庭结合案件证据情况采纳了他的意见,被告人被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量刑。

故事3印象最深的是被告戴手铐上法庭

2014年,秋明经单位推荐成为番禺区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他告诉新快报记者,因为读书时学的是法律专业,虽然目前从事的工作与法律无关,看到选任通告时还是对这项工作产生了兴趣,便填写了相关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供审核。

在秋明正式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前,区法院统一对包括他在内的“未来人民陪审员”进行过几次培训,内容包括庭上礼仪、要遵守的纪律等。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后,他会收到手机短信通知,里边列出案件类型、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他只需要回复短信,说明希望参与哪一件案件审理,法院就会登记下来。

秋明介绍,在开庭前,人民陪审员可以阅读案件的相关资料,并且与法官讨论,学习在庭上如何提问以及如何理解案件,不过在庭上,人民陪审员是不可以和法官讨论的。

秋明当上人民陪审员已经4年了,他印象最深的还是参加刑事案的审理。“被告人都是戴着手铐脚镣,被法警押进来的。“他告诉新快报记者,这也是对人民陪审员一次普法的过程。

他建议,法院在培训时可以加入一些涉及实际操作方面的介绍,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不是所有人都具备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秋明解释,如果在庭上提问不当,或者在尚未可以提问的时候就提问,会让当事人和律师觉得不专业。

编辑: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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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便服坐在审判席上参与判案 听听人民陪审员不为人知的故事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朱清海  2018-12-10

■图/廖木兴

■关注人民陪审员

在很多影视剧中,坐在法庭审判席上的除了身穿制服的法官,还有一些身穿便装的人,他们就是陪审员,常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不过,陪审员在许多广州市民的心目中还是带着神秘色彩。陪审员是由什么人担任的?他们的工作内容是做什么?近日,广州市选任新一批人民陪审员,新快报记者走访了其中部分陪审员,听他们讲在法庭上的真实故事。他们当中,有的人此前从事的是与法律无关的工作,有的人平时与别人聊天最不喜欢听到“打官司”“上法院”之类的话。

■新快报记者 朱清海 李应华通讯员 陈坚文 周博

故事1能调解就调解讲究“以和为贵”

在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前,何女士曾是“羊城少年法庭之友”的一员。和陪审员一样,这也是一份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工作。“主要做基层调查,走街串巷,上门走访社区问题青少年家庭,把情况反馈给经办法官,提出个人建议,帮助未成年人成长避免不好的影响。”何女士说。

从2010年开始,何女士加入了海珠区的陪审员队伍。在她家里,还保留着当时由海珠区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任命书”。2015年,她连任陪审员至今。作为一名资深陪审员,她主要参与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案件审理工作。

何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在法庭上会出现“许多想象不到的奇奇怪怪的事”。在她参审的民事案件中,涉及离婚、继承的案子较多,也是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大、对抗情绪比较激烈的案件类型。她问过一名被告为什么离婚,得到的回答是“曾经爱得入心,现在恨得入骨”。往往,法官和陪审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把当事双方的怨气降到最低。

有时候,她也会被抽中参与一些刑事案件的审理,有一个诈骗案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说,该案持续审了数日,“被告很狡猾,不过法官非常耐心,最终让嫌疑人心服口服”。法官一方面指出被告人辩解理由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对被告人开展教育说理工作,让被告人认识自身行为的错误。这一幕让她很受启发,“法官有严厉的一面,同时也有一颗仁慈的心”。

“都是一个爹妈生的,能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作为本案的陪审员,阿姨给你们提个建议,供你们双方参考……”何女士说,在一些继承纠纷的调解现场,她会以此提出建议,“以和为贵,能调则调”。每调解成功一个案子,都感觉“挺有成就感”。回到家,她会高兴地和家人分享,“晚上睡觉都睡得舒服”。她告诉新快报记者,她很乐意在法庭外倾听大家的心事,“最不愿意听人说‘打官司’‘上法院’之类的话”。

故事2前同事成被告,陪审员主动回避

“以前,我在企业做过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所以对这份工作(陪审员)很感兴趣。”2015年,已经退休的孙先生听朋友说海珠区要招一批陪审员,就毛遂自荐报名了。他告诉新快报记者,“对于陪审员做什么,其实我也不太懂”,到现在为止,他三年参加庭审超过了150次,对于陪审员职权及工作的感悟也由浅入深,“与原来的认识有很大区别”。

在笔记中,他详细记录了2016年参加陪审员业务培训班的过程和学习内容。其中,他记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些相关内容:“扩大司法民主”“司法公正有重大意义”,笔记中还记录了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如“来源广泛性”“选任工作的权威性”“参加审理的随机性”等。他说,每一批新入职的陪审员,上岗前都会集中进行严格、规范又有针对性的培训。

“审判长坐中间,陪审员坐在审判长的左右。”孙先生说,一般是由一名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审判人员,不过有时也会出现两名法官和一名陪审员的情况。“开庭时,法官都会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对审判人员有没有意见,是否要求回避”。有一次,他发现被告是他以前的同事,就主动提出了回避。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他和另一位陪审员互换了案子。

孙先生谈到收获时说,身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感觉离开工作单位退休了,就仿佛离开了社会”,他想继续关注、进一步了解社会并参与其中,“怎样能做到与社会同步,陪审员是一个重要的窗口和平台,对我来说,最关键的就是这一点”。

方先生也是退休后,于2014年成为海珠区的一名人民陪审员,“经常看电视和报纸上的新闻,看到招聘陪审员的消息,那时就试着报名了。”此前,他在企业从事技术工作,也做过管理工作,但工作内容与法律一直没什么关系。

当上陪审员后,他改变了对法官和陪审员的看法。他告诉新快报记者,在法庭上他坐在法官身边,才发现法官不像大家想的那般轻松。以前“以为法官高高在上”,现在才知道“法官的工作量相当大,不是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一切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

作为海珠区人民法院刑庭的一名陪审员,他回忆曾参审的一宗案件:面对该案的20多名被告人,法官不仅一一认出,而且对每个人的案情都了如指掌。“责任心很强,专业水平很高。”他说,这个案件连续审了8天,是他参审时间最长的一个案子。

在庭上参审期间,方先生常会根据“法外的社会常识”作出判断,然后提供给法官作为参考。他回忆说,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曾有一名被告人被指控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但其只承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坚称自己没有制造,“但是被告又没法提供自己购买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在合议的时候,方先生发表了个人意见:“制造(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必须有钢模”,然而,从被告人小工厂搜集到的物证里没发现钢模和生产设备。他认为,“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很可能是他自己买回来的”。最后,合议庭结合案件证据情况采纳了他的意见,被告人被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量刑。

故事3印象最深的是被告戴手铐上法庭

2014年,秋明经单位推荐成为番禺区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他告诉新快报记者,因为读书时学的是法律专业,虽然目前从事的工作与法律无关,看到选任通告时还是对这项工作产生了兴趣,便填写了相关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供审核。

在秋明正式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前,区法院统一对包括他在内的“未来人民陪审员”进行过几次培训,内容包括庭上礼仪、要遵守的纪律等。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后,他会收到手机短信通知,里边列出案件类型、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他只需要回复短信,说明希望参与哪一件案件审理,法院就会登记下来。

秋明介绍,在开庭前,人民陪审员可以阅读案件的相关资料,并且与法官讨论,学习在庭上如何提问以及如何理解案件,不过在庭上,人民陪审员是不可以和法官讨论的。

秋明当上人民陪审员已经4年了,他印象最深的还是参加刑事案的审理。“被告人都是戴着手铐脚镣,被法警押进来的。“他告诉新快报记者,这也是对人民陪审员一次普法的过程。

他建议,法院在培训时可以加入一些涉及实际操作方面的介绍,避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不是所有人都具备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秋明解释,如果在庭上提问不当,或者在尚未可以提问的时候就提问,会让当事人和律师觉得不专业。

编辑: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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