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弟弟房产被拍卖 姐弟伪造证据称房屋共有

来源: 作者:张韬远 发表时间:2019-01-03 17:56

金羊网讯 记者张韬远、通讯员宋晓贲报道:弟弟借贷未还,法院欲拍卖其名下房产。为了不让弟弟房子被查封拍卖,佛山顺德一群姐弟竟伪造证据,谎称涉案房产为五姐弟合资建设。不过,法院法官却发现,其提供证据为最近伪造的。

据了解,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兄弟俩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起诉至顺德法院。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梁某强、梁某祥应偿还2538870元。在判决生效后,梁某强、梁某祥未如期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经查控发现,梁某强、梁某祥名下各有一套房产,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拟进行拍卖。

眼看房子就要被拍卖,梁某强、梁某祥二人想到了一个“馊点子”,两人找到了他们的三个姐姐,经过“商量”,五人决定伪造一份文书,谎称涉案房产为五姐弟合资建设,由三名姐姐阿慧、阿绍、阿丽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排除对梁某强、梁某祥名下房产的执行。

在法官王晓娜审查过程中,梁某强、梁某祥及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向法院当庭提交了《合作建房协议》《收据》等证据材料,称涉案房产于1990年建房之初由五姐弟合资建设。

王晓娜在当庭审阅证据材料时,敏感地察觉到,上述证据书写笔迹、纸张较新,无“历史年代感”,其中几张收据记录在一个笔记本上,该笔记本为现今广泛普遍使用的笔记本,但此类笔记本的出现时间起码在2000年后,并非上世纪90年代物品。王晓娜还注意到,笔记本背面的生产商名称被人为划烂,但条形码完整。果不其然,经扫描条形码,查到该生产商名称,并查询企业登记,发现该生产商成立于2008年。

为查实真相,王晓娜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情况,询问其是否申请对上述证据材料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申请人当庭申请鉴定,王晓娜随即告知被执行人及三名案外人,如鉴定笔迹发现形成时间并非1990年,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二天,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向法院提交撤回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撤回案件。法院书面驳回了其撤回申请。

在摇珠选定鉴定机构的第二日,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主动到庭向本院坦白,交代了上述当庭提交的证据材料是三人与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在提起执行异议之前伪造,目的是为了阻却法院的执行的事实。

顺德法院立即固定了该案证据,在传唤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实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各予以罚款5万元,对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各予以罚款1万元。三名案外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按时主动缴纳罚款,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无依法缴纳罚款,法院依法移送执行。

 

编辑:文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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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阻止弟弟房产被拍卖 姐弟伪造证据称房屋共有
  作者:张韬远  2019-01-03

金羊网讯 记者张韬远、通讯员宋晓贲报道:弟弟借贷未还,法院欲拍卖其名下房产。为了不让弟弟房子被查封拍卖,佛山顺德一群姐弟竟伪造证据,谎称涉案房产为五姐弟合资建设。不过,法院法官却发现,其提供证据为最近伪造的。

据了解,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兄弟俩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起诉至顺德法院。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梁某强、梁某祥应偿还2538870元。在判决生效后,梁某强、梁某祥未如期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经查控发现,梁某强、梁某祥名下各有一套房产,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拟进行拍卖。

眼看房子就要被拍卖,梁某强、梁某祥二人想到了一个“馊点子”,两人找到了他们的三个姐姐,经过“商量”,五人决定伪造一份文书,谎称涉案房产为五姐弟合资建设,由三名姐姐阿慧、阿绍、阿丽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排除对梁某强、梁某祥名下房产的执行。

在法官王晓娜审查过程中,梁某强、梁某祥及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向法院当庭提交了《合作建房协议》《收据》等证据材料,称涉案房产于1990年建房之初由五姐弟合资建设。

王晓娜在当庭审阅证据材料时,敏感地察觉到,上述证据书写笔迹、纸张较新,无“历史年代感”,其中几张收据记录在一个笔记本上,该笔记本为现今广泛普遍使用的笔记本,但此类笔记本的出现时间起码在2000年后,并非上世纪90年代物品。王晓娜还注意到,笔记本背面的生产商名称被人为划烂,但条形码完整。果不其然,经扫描条形码,查到该生产商名称,并查询企业登记,发现该生产商成立于2008年。

为查实真相,王晓娜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情况,询问其是否申请对上述证据材料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申请人当庭申请鉴定,王晓娜随即告知被执行人及三名案外人,如鉴定笔迹发现形成时间并非1990年,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二天,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向法院提交撤回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撤回案件。法院书面驳回了其撤回申请。

在摇珠选定鉴定机构的第二日,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主动到庭向本院坦白,交代了上述当庭提交的证据材料是三人与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在提起执行异议之前伪造,目的是为了阻却法院的执行的事实。

顺德法院立即固定了该案证据,在传唤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实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各予以罚款5万元,对案外人阿慧、阿绍、阿丽各予以罚款1万元。三名案外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按时主动缴纳罚款,被执行人梁某强、梁某祥无依法缴纳罚款,法院依法移送执行。

 

编辑:文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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