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不注册登记摩托车的地市,郊区或仍需试点摩托车“带牌销售”

来源:金羊网 作者:付怡 发表时间:2019-01-18 18:14

金羊网 记者付怡 通讯员粤交警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发出后,引起热议,有人认为这代表着广东省将取消“禁摩”;也有人针对试点范围提出疑惑。17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通知》进行了解读,其中,关于试点范围,省厅交管局表示,一些地市通过地方立法或者政府依法发布通告,规定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不进行试点工作,但其城郊或者县(区)不在禁摩之列,车辆管理所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仍然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

实施背景:摩托车事故居高不下,现行登记手续多

为什么要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通知中指出,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摩托车管理工作,解决广东省摩托车无牌无证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具体而言,据省厅交管局介绍,近年来,广东省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事故居高不下,亡人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均将近占总数的一半,其中,涉摩托车的事故是主要占比。尤其是农村、城郊结合部地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带来交通违法查处难、交通秩序混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处理难等问题。

而农村地区群众购买摩托车后,如果需要办理注册登记还需要购买购置税、保险,再到车管所查验车辆、办理其他手续,需要在多个部门、机构来回跑,导致部分群众选择不为摩托车上牌。若要对摩托车实行有效管理,注册登记是基础,打破摩托车上牌率低的困局,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是有效途径。

可行度高:有国家鼓励、技术支持和群众基础

那么在广东省试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是可行吗?省厅交管局表示,可行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国家鼓励。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简化摩托车注册登记程序,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实行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2018年,公安部交管局再次要求各地创新查验服务模式,实行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摩托车登记信息预录入,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

二是技术可行。公安部交管局为配合摩托车带牌销售政策,也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注册登记流程进行了调整,允许为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时直接确定号牌,为摩托车“带牌销售”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是条件成熟。广东省大部分保险机构已开通电话、互联网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渠道,省税务部门也开通了车辆购置税代办服务,办税人可以在银行缴纳税款,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与车管所联网,摩托车销售企业为车主集中办理税费、保险的渠道畅通、手续简便。群众购买摩托车当天即可提取悬挂了号牌的车辆,不需要往来各部门办理手续,大大节约办证费用和时间,试点摩托车“带牌销售”具备群众基础。

全省推行:不注册登记摩托车的地市,郊区或仍需试点

通知指出,各地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范围为:除依法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地市外,每个地市至少应确定一个县(区)作为试点。规定范围后,带牌销售还是在全省全面施行吗?

省厅交管局对此表示,考虑到各地道路交通管理状况的差别,《通知》对试点范围只做低限规定,就是最少确定一个县(区)试点,条件许可的,可以在多个区域试点。一些地市通过地方立法或者政府依法发布通告,规定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不进行试点工作,但其城郊或者县(区)不在禁摩之列,车辆管理所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仍然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试点的目的是为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积累经验,因此,《通知》规定2020年6月1日后,全省要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购买登记:车主无需再去车管所

购买“带牌销售”摩托车的车主还需要自己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吗?省厅交管局表示,《通知》明确规定,“带牌销售”的摩托车由销售企业代办车辆购置税、保险和注册登记业务。为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的时效,《通知》规定摩托车销售企业应当在摩托车售出后5个工作日内为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因此,车主无需再自己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通知》在购买和登记注册环节为车主省了不少事,那么购买了“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可以立即上路行驶吗?

省厅交管局对此表示,“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已经过查验,安装了号牌,且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备了上路行驶的基本条件,因此,《通知》规定“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可以在售出后的15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同时,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证。为确保交通安全,《通知》规定销售企业交付车辆时,应当将车辆交付给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人。

编辑:白茶
数字报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不注册登记摩托车的地市,郊区或仍需试点摩托车“带牌销售”
金羊网  作者:付怡  2019-01-18

金羊网 记者付怡 通讯员粤交警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发出后,引起热议,有人认为这代表着广东省将取消“禁摩”;也有人针对试点范围提出疑惑。17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通知》进行了解读,其中,关于试点范围,省厅交管局表示,一些地市通过地方立法或者政府依法发布通告,规定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不进行试点工作,但其城郊或者县(区)不在禁摩之列,车辆管理所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仍然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

实施背景:摩托车事故居高不下,现行登记手续多

为什么要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通知中指出,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摩托车管理工作,解决广东省摩托车无牌无证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具体而言,据省厅交管局介绍,近年来,广东省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事故居高不下,亡人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均将近占总数的一半,其中,涉摩托车的事故是主要占比。尤其是农村、城郊结合部地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带来交通违法查处难、交通秩序混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处理难等问题。

而农村地区群众购买摩托车后,如果需要办理注册登记还需要购买购置税、保险,再到车管所查验车辆、办理其他手续,需要在多个部门、机构来回跑,导致部分群众选择不为摩托车上牌。若要对摩托车实行有效管理,注册登记是基础,打破摩托车上牌率低的困局,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是有效途径。

可行度高:有国家鼓励、技术支持和群众基础

那么在广东省试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是可行吗?省厅交管局表示,可行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国家鼓励。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简化摩托车注册登记程序,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实行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2018年,公安部交管局再次要求各地创新查验服务模式,实行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摩托车登记信息预录入,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

二是技术可行。公安部交管局为配合摩托车带牌销售政策,也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注册登记流程进行了调整,允许为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时直接确定号牌,为摩托车“带牌销售”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是条件成熟。广东省大部分保险机构已开通电话、互联网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渠道,省税务部门也开通了车辆购置税代办服务,办税人可以在银行缴纳税款,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与车管所联网,摩托车销售企业为车主集中办理税费、保险的渠道畅通、手续简便。群众购买摩托车当天即可提取悬挂了号牌的车辆,不需要往来各部门办理手续,大大节约办证费用和时间,试点摩托车“带牌销售”具备群众基础。

全省推行:不注册登记摩托车的地市,郊区或仍需试点

通知指出,各地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范围为:除依法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地市外,每个地市至少应确定一个县(区)作为试点。规定范围后,带牌销售还是在全省全面施行吗?

省厅交管局对此表示,考虑到各地道路交通管理状况的差别,《通知》对试点范围只做低限规定,就是最少确定一个县(区)试点,条件许可的,可以在多个区域试点。一些地市通过地方立法或者政府依法发布通告,规定不予摩托车注册登记的,不进行试点工作,但其城郊或者县(区)不在禁摩之列,车辆管理所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仍然要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试点的目的是为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积累经验,因此,《通知》规定2020年6月1日后,全省要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购买登记:车主无需再去车管所

购买“带牌销售”摩托车的车主还需要自己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吗?省厅交管局表示,《通知》明确规定,“带牌销售”的摩托车由销售企业代办车辆购置税、保险和注册登记业务。为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的时效,《通知》规定摩托车销售企业应当在摩托车售出后5个工作日内为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因此,车主无需再自己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通知》在购买和登记注册环节为车主省了不少事,那么购买了“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可以立即上路行驶吗?

省厅交管局对此表示,“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已经过查验,安装了号牌,且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备了上路行驶的基本条件,因此,《通知》规定“带牌销售”的摩托车可以在售出后的15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同时,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证。为确保交通安全,《通知》规定销售企业交付车辆时,应当将车辆交付给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人。

编辑: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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