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岁前没人带,就不生娃?政协委员建议:将托幼教育纳入公共服务范畴

来源:金羊网 作者:丰西西 发表时间:2019-01-28 08:13

记者 丰西西

“生孩子容易,带孩子难”。一份调查显示,孩子上幼儿园之前是否有人帮忙照料,是七成以上受访年轻人决定是否生孩子时首先考虑的问题。对此,民进广东省委员会提案呼吁尽快把3岁以下幼托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

托幼机构供需缺口大

据统计,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远低于部分发达国家50%的比例,重要原因是托幼机构长期缺位。民进广东省委员会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国托幼行业发展存在着监管不到位、扶持不到位、从业人员稀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国幼托教育法规政策均处于空白状态,办学机构难以获得资质许可,政府部门也无法落实监管责任。其次是缺乏对幼托机构和行业的扶持。此外,高素质托育服务人员稀缺。有一定经验、符合从事托育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缺口很大,现有从事托育服务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与技能训练,缺乏职业培训。

明确托幼机构主管部门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建议,对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明确最低办学资质标准,明确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呼吁省政府尽快明确3岁以下幼托机构的主管责任部门,研究制定幼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评价体系,规范课程设置,以此来对各类幼托机构进行科学评价,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建议,给私营幼托机构平等的政策保障,探索将幼托、幼教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从供给侧发力,增加供给、提升质量,建立居家养育、社区体验、机构服务等多位一体的模式,综合开展婴幼托服务。

加快培养培训相关人才

另外,还建议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幼托教育服务机构教育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依托师范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培训具有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议政府加大力度培养早期家庭教育指导人才,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各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愿意转入幼托教育的,政府可适当给予补助。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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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3岁前没人带,就不生娃?政协委员建议:将托幼教育纳入公共服务范畴
金羊网  作者:丰西西  2019-01-28

记者 丰西西

“生孩子容易,带孩子难”。一份调查显示,孩子上幼儿园之前是否有人帮忙照料,是七成以上受访年轻人决定是否生孩子时首先考虑的问题。对此,民进广东省委员会提案呼吁尽快把3岁以下幼托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

托幼机构供需缺口大

据统计,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远低于部分发达国家50%的比例,重要原因是托幼机构长期缺位。民进广东省委员会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国托幼行业发展存在着监管不到位、扶持不到位、从业人员稀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国幼托教育法规政策均处于空白状态,办学机构难以获得资质许可,政府部门也无法落实监管责任。其次是缺乏对幼托机构和行业的扶持。此外,高素质托育服务人员稀缺。有一定经验、符合从事托育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缺口很大,现有从事托育服务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与技能训练,缺乏职业培训。

明确托幼机构主管部门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建议,对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明确最低办学资质标准,明确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呼吁省政府尽快明确3岁以下幼托机构的主管责任部门,研究制定幼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评价体系,规范课程设置,以此来对各类幼托机构进行科学评价,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建议,给私营幼托机构平等的政策保障,探索将幼托、幼教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从供给侧发力,增加供给、提升质量,建立居家养育、社区体验、机构服务等多位一体的模式,综合开展婴幼托服务。

加快培养培训相关人才

另外,还建议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幼托教育服务机构教育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依托师范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培训具有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托育服务人员队伍。建议政府加大力度培养早期家庭教育指导人才,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各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愿意转入幼托教育的,政府可适当给予补助。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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