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去年办理司法救助案578件 发放救助金近2000万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19-01-29 23:17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韦磊报道:记者今天(1月29日)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广东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78件925人,发放救助金1948万多元,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首位,广东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方面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到全国。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据了解,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实施《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试行)》,规定了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了解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当事人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人是否符合救助情形,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对申请救助人提供救助申请材料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指导、协助其准备材料;承办人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应当主动调查案件当事人家庭、工作单位及社区村委等组织,全面掌握被害人受侵害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致害人经济状况、赔偿调解情况等,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获得司法救助。

通过推行主动告知、主动协助和主动调查,全省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救助数量大幅增加,并实现救助案件快速办理、救助金及时发放。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7件757人,发放救助金1613.9万元,分别是2016年的2.6倍、3.1倍和4.8倍,救助金额居全国第一。2018年,广东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78件925人,发放救助金1948万多元,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首位。

2018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广东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

在主动救助基础上,全省检察机关还严格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院领导直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直接协调社会救助事宜,形成“雁阵效应”,改变了过去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顺带开展,可做可不做”错误认识。如东莞市两级院检察长亲自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该市2018年办理的30多宗司法救助案件中有近1/3是检察长亲自办理。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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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去年办理司法救助案578件 发放救助金近2000万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19-01-29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韦磊报道:记者今天(1月29日)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广东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78件925人,发放救助金1948万多元,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首位,广东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方面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到全国。

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据了解,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实施《广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试行)》,规定了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了解当事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当事人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人是否符合救助情形,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当告知其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对申请救助人提供救助申请材料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指导、协助其准备材料;承办人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应当主动调查案件当事人家庭、工作单位及社区村委等组织,全面掌握被害人受侵害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致害人经济状况、赔偿调解情况等,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获得司法救助。

通过推行主动告知、主动协助和主动调查,全省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救助数量大幅增加,并实现救助案件快速办理、救助金及时发放。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7件757人,发放救助金1613.9万元,分别是2016年的2.6倍、3.1倍和4.8倍,救助金额居全国第一。2018年,广东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78件925人,发放救助金1948万多元,连续两年位列全国首位。

2018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广东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

在主动救助基础上,全省检察机关还严格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院领导直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直接协调社会救助事宜,形成“雁阵效应”,改变了过去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顺带开展,可做可不做”错误认识。如东莞市两级院检察长亲自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该市2018年办理的30多宗司法救助案件中有近1/3是检察长亲自办理。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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