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林翎、通讯员肖欢欢报道:记者19日获悉,因对环境造成污染,中山市三角镇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曾三次被行政处罚。日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公司扩建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万元。
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12月29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来到三角镇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锅炉实际情况与环保资料中的12吨/时燃煤锅炉并不相符。
“这两台15吨/时燃煤锅炉有没有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没有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发现其沙浆染和牛仔布整理生产项目扩建了两台15吨/时燃煤锅炉,且未重新报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经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
针对调查情况,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由于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在申报《排污许可证》时,锅炉信息造假,与实际不符,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2月1日依法注销了该公司排污许可证。
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三角镇分局执法人员介绍,这是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第四次对三角镇兴盛浆染整理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2015年该企业曾因锅炉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万元。2018年该企业再次因锅炉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污分别被处以罚款16万元、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