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损坏只赔3倍运费? 东莞公布十大典型维权案例

来源:金羊网 作者:余宝珠 发表时间:2019-03-15 10:45

快件损坏纠纷频发

东莞市消委会公布3·15十大典型维权案例,预付款消费、家政、快递等领域的纠纷成消费维权焦点

文/金羊网记者 余宝珠

图/金羊网记者 王俊伟

网购时代,广大市民每天“买买买”,不需要出门就有快递配送服务送来自己想要的商品,但是方便的同时也容易引起消费纠纷。记者14日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最新公布的3·15十大典型维权案例中,家政、快递等领域的纠纷成为消费维权焦点,有消费者因为快件损坏问题的赔付问题而引发纠纷。此外,还有多起纠纷是关于预付款消费的。

2018年12月,消费者陈先生反映通过韵达快递将两箱价值2000元红酒从东莞托运至广西来宾,经物流公司提醒后,陈先生认为货物并不贵重无需保价。在托运过程中因破损将货物返回,经核查红酒全部破损。韵达快递表示按运费的3倍赔偿,消费者不接受,于是请求消委会介入协调。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在快递人员提醒下未对托运货物进行保价,随后出现破损后导致无法得到合理赔偿。经调解,最终韵达快递对托运产品进行全额赔付。

对此,东莞市消委会指出,消费者在购买物流托运、快递相关服务时,签字付款前需亲自确认相关协议条款,贵重物品需声明保价、严密包装 及验货签收,遇到纠纷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资料,方便后续进行索赔。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刘箫音也表示,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当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实践过程中,托运人(即消费者)承担的主要风险不是承运人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而是承运人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问题。“如果未办理保价,货物一旦出现损毁,承运人只会按照事先运输合同约定的限额进行赔付,此类限额往往仅为运费的数倍,价值数万元的货物很可能结果只得到数百元的赔偿”。因此,托运人(消费者)应当重视保价条款的效力,在托运贵重物品时,除选择信誉较好的运输公司外,尽量给物品保价,不要因为保价费用高、心存侥幸而放弃保价。此外,对于经常需要办理托运的人,如对货运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中责任限额和保价金额有异议,可与货运公司协商后,另行约定。

邮件丢了?淘到假酒?

东莞中院公布3·15典型维权案例,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

金羊网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安燕玲报道:邮件丢了?淘宝淘到假保健酒?市民生活中遇到这些情况怎么维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希望借由案例的发布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提示广大的经营者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邮寄车牌丢失

邮政营业部赔6000元

平时市民在邮寄快递时丢件偶有发生,要如何处理?

2018年2月7日,某陶瓷店店主罗某委托邮政塘厦营业部邮寄小汽车牌照,2月8日,显示邮件投递成功。因案涉车辆已开回罗某的云南老家,故进行了收转寄处理,但在转寄过程中,邮件丢失了,邮政营业部补偿给罗某350元。

2018年6月,罗某补办了车牌再次委托该营业部进行投递,投递过程中再次丢失,该营业部补偿了罗某500元。但罗某认为车牌的丢失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该营业部的补偿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无果,罗某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没有牌照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确实会给车辆所有人造成损失。案涉车辆的车牌两次丢失的责任均在邮政塘厦营业部。

罗某主张损失按1500元/月计算,法院认可其在合理可信的范围内,故最终酌定邮政塘厦营业部需再赔偿罗某经济损失合计6000元。

网售假保健酒 

法院判决十倍赔偿

如今在淘宝购物已成为很多人的习惯。

2017年5月,原告在淘宝网店铺(店面名称为温州瓯悦福品牌企业店)购买了36瓶江南鹿宝酒,单价为480元,付款共计17280元。法院经查证,涉案产品无保健食品、药品批准文号,仅有QS生产许可证,属于普通食品。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在被告公司购买了36瓶江南鹿宝酒。经法院委托鉴定,确认涉案的江南鹿宝酒中铅限量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被告生产销售的普通食品添加药品,宣传保健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国家标准GB/T27588-2011的相关规定,涉案酒品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告作为生产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品,酒品应依法召回并向原告进行十倍赔偿。

法官表示,该案是食品安全领域成功要求价款十倍赔偿的典型案例,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通过鉴定确定涉案食品中铅限量值超标的情况下,认定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支持消费者关于价款十倍的赔偿请求,从而正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把好食品安全标准关。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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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损坏只赔3倍运费? 东莞公布十大典型维权案例
金羊网  作者:余宝珠  2019-03-15

快件损坏纠纷频发

东莞市消委会公布3·15十大典型维权案例,预付款消费、家政、快递等领域的纠纷成消费维权焦点

文/金羊网记者 余宝珠

图/金羊网记者 王俊伟

网购时代,广大市民每天“买买买”,不需要出门就有快递配送服务送来自己想要的商品,但是方便的同时也容易引起消费纠纷。记者14日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最新公布的3·15十大典型维权案例中,家政、快递等领域的纠纷成为消费维权焦点,有消费者因为快件损坏问题的赔付问题而引发纠纷。此外,还有多起纠纷是关于预付款消费的。

2018年12月,消费者陈先生反映通过韵达快递将两箱价值2000元红酒从东莞托运至广西来宾,经物流公司提醒后,陈先生认为货物并不贵重无需保价。在托运过程中因破损将货物返回,经核查红酒全部破损。韵达快递表示按运费的3倍赔偿,消费者不接受,于是请求消委会介入协调。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在快递人员提醒下未对托运货物进行保价,随后出现破损后导致无法得到合理赔偿。经调解,最终韵达快递对托运产品进行全额赔付。

对此,东莞市消委会指出,消费者在购买物流托运、快递相关服务时,签字付款前需亲自确认相关协议条款,贵重物品需声明保价、严密包装 及验货签收,遇到纠纷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资料,方便后续进行索赔。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刘箫音也表示,对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应当由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实践过程中,托运人(即消费者)承担的主要风险不是承运人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而是承运人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的问题。“如果未办理保价,货物一旦出现损毁,承运人只会按照事先运输合同约定的限额进行赔付,此类限额往往仅为运费的数倍,价值数万元的货物很可能结果只得到数百元的赔偿”。因此,托运人(消费者)应当重视保价条款的效力,在托运贵重物品时,除选择信誉较好的运输公司外,尽量给物品保价,不要因为保价费用高、心存侥幸而放弃保价。此外,对于经常需要办理托运的人,如对货运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中责任限额和保价金额有异议,可与货运公司协商后,另行约定。

邮件丢了?淘到假酒?

东莞中院公布3·15典型维权案例,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

金羊网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安燕玲报道:邮件丢了?淘宝淘到假保健酒?市民生活中遇到这些情况怎么维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希望借由案例的发布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提示广大的经营者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邮寄车牌丢失

邮政营业部赔6000元

平时市民在邮寄快递时丢件偶有发生,要如何处理?

2018年2月7日,某陶瓷店店主罗某委托邮政塘厦营业部邮寄小汽车牌照,2月8日,显示邮件投递成功。因案涉车辆已开回罗某的云南老家,故进行了收转寄处理,但在转寄过程中,邮件丢失了,邮政营业部补偿给罗某350元。

2018年6月,罗某补办了车牌再次委托该营业部进行投递,投递过程中再次丢失,该营业部补偿了罗某500元。但罗某认为车牌的丢失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该营业部的补偿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双方协商无果,罗某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没有牌照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确实会给车辆所有人造成损失。案涉车辆的车牌两次丢失的责任均在邮政塘厦营业部。

罗某主张损失按1500元/月计算,法院认可其在合理可信的范围内,故最终酌定邮政塘厦营业部需再赔偿罗某经济损失合计6000元。

网售假保健酒 

法院判决十倍赔偿

如今在淘宝购物已成为很多人的习惯。

2017年5月,原告在淘宝网店铺(店面名称为温州瓯悦福品牌企业店)购买了36瓶江南鹿宝酒,单价为480元,付款共计17280元。法院经查证,涉案产品无保健食品、药品批准文号,仅有QS生产许可证,属于普通食品。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在被告公司购买了36瓶江南鹿宝酒。经法院委托鉴定,确认涉案的江南鹿宝酒中铅限量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被告生产销售的普通食品添加药品,宣传保健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国家标准GB/T27588-2011的相关规定,涉案酒品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告作为生产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品,酒品应依法召回并向原告进行十倍赔偿。

法官表示,该案是食品安全领域成功要求价款十倍赔偿的典型案例,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通过鉴定确定涉案食品中铅限量值超标的情况下,认定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支持消费者关于价款十倍的赔偿请求,从而正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把好食品安全标准关。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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