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参保职工注意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你申领,在线即可办理

来源:金羊网 作者:周聪 发表时间:2019-03-18 18:10

 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18日,记者从广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广州市全面开展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具体而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申领条件的职工,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1.企业的参保职工,缴费满12个月(适用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取得证书12个月内提出申领(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证书的,申领时距取得证书实践已超过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申领补贴)。

据了解,此次全市参保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参保职工可通过“广东人社”手机APP,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领,无需至前台提交书面材料。

申领流程具体包括“申报——公式——发放”三个环节,申报成功、审核通过将进行7个自然日公示期,以接受社会监督。

参保职工申领需注意以下事项:包括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不能多地、多次申领;证书的种类,必须符合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个人证书请登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官网查询。

编辑: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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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参保职工注意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你申领,在线即可办理
金羊网  作者:周聪  2019-03-18

 金羊网讯 记者周聪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18日,记者从广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广州市全面开展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具体而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申领条件的职工,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1.企业的参保职工,缴费满12个月(适用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取得证书12个月内提出申领(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证书的,申领时距取得证书实践已超过12个月的参保职工,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申领补贴)。

据了解,此次全市参保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参保职工可通过“广东人社”手机APP,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申领,无需至前台提交书面材料。

申领流程具体包括“申报——公式——发放”三个环节,申报成功、审核通过将进行7个自然日公示期,以接受社会监督。

参保职工申领需注意以下事项:包括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不能多地、多次申领;证书的种类,必须符合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个人证书请登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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