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符畅、通讯员廖培金报道: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地铁车站命名规则》(简称《规则》)。记者了解到,《规则》细化了命名原则,规范了采词顺序,同时细化了禁止性规定,防止产生不规范地名。
按照《规则》,地铁车站命名应当遵循“名地相符、指示明晰、用字规范、词语简洁”的原则,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地理和经济特征,一般按照区片名称、标志性公共场所(建筑物)名称、道路名称先后顺序进行派生命名。没有上述名称的,由市民政局会同地铁交通经营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确定命名方式。
《规则》规定,地铁车站命名不得使用楼盘(小区)、企业字号、商标名称以及商业性建筑物(设施)名称,不得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未收录的汉字和标点符号,不得与本市或与本市互联互通的地铁线网的地铁车站重名,避免同音、近音、歧义,不得采用两个及以上的区片名称或其它名称重叠命名,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地名管理法规的其它禁止性规定。
另外,经批准命名的地铁车站名称为标准名称。相关部门因地铁交通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需要,对外公布、悬挂、张贴、宣传等使用的非标准名称,应当特别说明(或在醒目位置注明)为地铁车站的项目名称、规划名称或暂定名称,避免误导公众。
《规则》还要求,地铁车站命名应进行调研论证,包括初拟名称、现场查验、征求当地政府意见、专家研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地铁车站命名后应保持稳定,一般不应更名。确需更名的,参照地名命名相关法规充分论证后办理。地铁车站更名应当遵循确保交通安全、方便群众出行、厉行节约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