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近百吨废水导致损失千万元 广州四男子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麦婉诗 发表时间:2019-04-04 08:01

■去年9月4日,广州市番禺区在大龙街新水坑村河涌旁拆除违建。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资料照片)

广州四男子因污染环境罪获刑,最高判三年六个月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阚倩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天河区法院日前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2018年3月8日深夜,被告人罗某辉在接到有偿处置化工废水的业务后,与被告人袁某兴商定共分酬劳,另外还叫上被告人庞某钦一起处理废水。3名被告人乘着夜色,分别驾驶一辆改装槽罐车和一辆小汽车前往黄埔区一处广州市冠昌润滑油公司仓库。随后,3人在槽罐车里装走35.31吨化工废水。离开仓库不久,3人便将废水随意偷排到黄埔区科学城南翔支路一处污水井中。

当天清晨5时,罗某辉等3人再次在同一公司装上34.11吨化工废水,并叫来被告人庞某银帮忙。第二天深夜零时,罗某辉等4人将这批废水偷排到天河区车陂路一处污水井中。9日1时,罗某辉等4人采取同样的方式,再次到同一公司装载29.26吨化工废水,随后偷排至黄埔区科学城南翔支路一处污水井中。

事后经检测,涉案冠昌润滑油公司废油储藏罐、黄埔区南翔支路偷排井、天河区车陂广氮偷排井、猎德污水厂提升泵房、大沙地污水厂提升泵房等水样检测苯系物均超过国家标准限值。同年3月10日至12日,在多个时段内,车陂北路和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空气中苯、甲苯超出广东省监控点浓度限值。在同一期间内,在偷排地点及废水流经地的多时段和多地点,废水中苯、甲苯含量超出广东省标准限值;个别监测点地表水苯含量超出生活饮用水标准限值。

为减轻和消除此次偷排事件对公众健康、公私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积极进行污染清理、污染控制、应急监测、抢险救援等。经有关方评审,此次事件造成的摸查、清疏及应急处置费用等公私财产损失高达1000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辉、袁某兴、庞某钦、庞某银违反国家规定,结伙排放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故法院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编辑: 宝厷
数字报
偷排近百吨废水导致损失千万元 广州四男子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麦婉诗  2019-04-04

■去年9月4日,广州市番禺区在大龙街新水坑村河涌旁拆除违建。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资料照片)

广州四男子因污染环境罪获刑,最高判三年六个月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阚倩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天河区法院日前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2018年3月8日深夜,被告人罗某辉在接到有偿处置化工废水的业务后,与被告人袁某兴商定共分酬劳,另外还叫上被告人庞某钦一起处理废水。3名被告人乘着夜色,分别驾驶一辆改装槽罐车和一辆小汽车前往黄埔区一处广州市冠昌润滑油公司仓库。随后,3人在槽罐车里装走35.31吨化工废水。离开仓库不久,3人便将废水随意偷排到黄埔区科学城南翔支路一处污水井中。

当天清晨5时,罗某辉等3人再次在同一公司装上34.11吨化工废水,并叫来被告人庞某银帮忙。第二天深夜零时,罗某辉等4人将这批废水偷排到天河区车陂路一处污水井中。9日1时,罗某辉等4人采取同样的方式,再次到同一公司装载29.26吨化工废水,随后偷排至黄埔区科学城南翔支路一处污水井中。

事后经检测,涉案冠昌润滑油公司废油储藏罐、黄埔区南翔支路偷排井、天河区车陂广氮偷排井、猎德污水厂提升泵房、大沙地污水厂提升泵房等水样检测苯系物均超过国家标准限值。同年3月10日至12日,在多个时段内,车陂北路和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空气中苯、甲苯超出广东省监控点浓度限值。在同一期间内,在偷排地点及废水流经地的多时段和多地点,废水中苯、甲苯含量超出广东省标准限值;个别监测点地表水苯含量超出生活饮用水标准限值。

为减轻和消除此次偷排事件对公众健康、公私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积极进行污染清理、污染控制、应急监测、抢险救援等。经有关方评审,此次事件造成的摸查、清疏及应急处置费用等公私财产损失高达1000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辉、袁某兴、庞某钦、庞某银违反国家规定,结伙排放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故法院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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