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假不知道知道也难休 明文规定的假期缘何沦为“纸上福利”?

来源:金羊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6-11 07:08

工作10多年没休过探亲假、不知“独生子女护理假”为何物、女职工“痛经假”“哺乳假”不好意思休……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一些有政策明文规定的假期,在实际中因为执行难而“躺在抽屉里”。原本充满“温情与关怀”的假期,不少正沦为“纸上福利”。

“沉睡”的假期知多少

“三八妇女节半天假期从来没享受过。”在山东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孟媛对记者说,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女职工妇女节有半天假期。

今年妇女节当天,孟媛所在的公司将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不仅没有给女职工放假,还加班开业务会。她说:“工作三年多,已经不再期待这半天假了。”

记者采访发现,不仅妇女节、青年节等“半天迷你假”难以落实,哺乳假、痛经假等“短时低频”的女性福利假期更是难休。

在山东工作多年的江苏人谢林欣告诉记者,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外省工作、远离父母的职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的探亲假,但他工作十余年从未休过。“最初是不知道这个假期;知道后去请假,但单位认为假期太长、耽误工作,至今也没休成。”

像探亲假这样出台多年但“沉睡深闺”的福利假期还有不少。如全国各省份基本都明确给予男性陪产假,最短为7天、最长1个月。但不少男职工坦言,陪产假很难“应休尽休”。

有法有规难执行

明明是有法有规可循的福利假期,为何在很多时候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记者采访多位职工和企业负责人发现,其中既有配套政策跟不上的因素,也有用人单位不予“放行”的原因。

——实施细则不明确,配套政策存空白。如,四川、河南、山西等地近年相继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照料陪护假,假期一般为5天至20天。在山西太原工作的陆先生去年申请休护理假,却尴尬而归。“规定缺乏实施细则,怎么申请、带薪能否落实都没说清楚,单位也不知道。”陆先生说。

——适用范围有限制,想休“隔着一道墙”。在山东东营一家民企工作的李凯告诉记者,探亲假按规定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才可以享受,民营企业职工如同被一道高墙隔离在外。没有政策依据,公司肯定不会同意休假。

——请假程序太复杂,相关规定待优化。山东、河南、安徽等省份都明确提出,女职工因为痛经无法正常工作,可休1天到2天病假。但多名女职工告诉记者,从来没有休过这一假期。一方面,生理不适涉及个人隐私、难以开口;另一方面,花半天时间去医院检查、开证明,实在不合算。

——企业用工有成本,执行规定无动力。济南一家民企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很多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职工休假,工作就没人做了。另外,假期太多也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休假制度需接地气

有关专家认为,破除“休假难”的困境,既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假期的实施办法,也需要完善保障制度,确保更多假期从纸上落到实处,让职工休假制度既得人心又接地气。

首先,与时俱进对相应休假制度进行调整。以探亲假为例,假期过长难以落实、只覆盖“体制内”而忽视民企职工,是其“隐形”的两大主要原因。对此,部分专家建议,可通过压缩时间、提高频次,并扩大适用范围,让更多职工能“常回家看看”。

其次,强化休假制度推介和监察力度。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政府出台假期规定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知晓度;同时,针对用人单位排斥放假的问题,劳动监察部门要对假期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第三,完善保障体系,推动企业“放行”。针对职工休假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王忠武认为,相关部门可研究制定税收、补贴等政策,消除或减轻企业因执行相关假期规定造成的影响,确保休假这一民生福祉得到有效保障。

(新华社)

@广东职工: 别忘了你有这些假

看护假:配偶怀孕不满4个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该职工可以享受1天看护假;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天看护假;怀孕4个月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可以享受5天看护假。

哺乳假: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月经假: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独生子女护理假(广州):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最多15天。

(整理:记者 周聪)

编辑:alan
数字报
有假不知道知道也难休 明文规定的假期缘何沦为“纸上福利”?
金羊网  作者:  2019-06-11

工作10多年没休过探亲假、不知“独生子女护理假”为何物、女职工“痛经假”“哺乳假”不好意思休……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一些有政策明文规定的假期,在实际中因为执行难而“躺在抽屉里”。原本充满“温情与关怀”的假期,不少正沦为“纸上福利”。

“沉睡”的假期知多少

“三八妇女节半天假期从来没享受过。”在山东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孟媛对记者说,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女职工妇女节有半天假期。

今年妇女节当天,孟媛所在的公司将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不仅没有给女职工放假,还加班开业务会。她说:“工作三年多,已经不再期待这半天假了。”

记者采访发现,不仅妇女节、青年节等“半天迷你假”难以落实,哺乳假、痛经假等“短时低频”的女性福利假期更是难休。

在山东工作多年的江苏人谢林欣告诉记者,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外省工作、远离父母的职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的探亲假,但他工作十余年从未休过。“最初是不知道这个假期;知道后去请假,但单位认为假期太长、耽误工作,至今也没休成。”

像探亲假这样出台多年但“沉睡深闺”的福利假期还有不少。如全国各省份基本都明确给予男性陪产假,最短为7天、最长1个月。但不少男职工坦言,陪产假很难“应休尽休”。

有法有规难执行

明明是有法有规可循的福利假期,为何在很多时候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记者采访多位职工和企业负责人发现,其中既有配套政策跟不上的因素,也有用人单位不予“放行”的原因。

——实施细则不明确,配套政策存空白。如,四川、河南、山西等地近年相继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照料陪护假,假期一般为5天至20天。在山西太原工作的陆先生去年申请休护理假,却尴尬而归。“规定缺乏实施细则,怎么申请、带薪能否落实都没说清楚,单位也不知道。”陆先生说。

——适用范围有限制,想休“隔着一道墙”。在山东东营一家民企工作的李凯告诉记者,探亲假按规定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才可以享受,民营企业职工如同被一道高墙隔离在外。没有政策依据,公司肯定不会同意休假。

——请假程序太复杂,相关规定待优化。山东、河南、安徽等省份都明确提出,女职工因为痛经无法正常工作,可休1天到2天病假。但多名女职工告诉记者,从来没有休过这一假期。一方面,生理不适涉及个人隐私、难以开口;另一方面,花半天时间去医院检查、开证明,实在不合算。

——企业用工有成本,执行规定无动力。济南一家民企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很多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职工休假,工作就没人做了。另外,假期太多也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休假制度需接地气

有关专家认为,破除“休假难”的困境,既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假期的实施办法,也需要完善保障制度,确保更多假期从纸上落到实处,让职工休假制度既得人心又接地气。

首先,与时俱进对相应休假制度进行调整。以探亲假为例,假期过长难以落实、只覆盖“体制内”而忽视民企职工,是其“隐形”的两大主要原因。对此,部分专家建议,可通过压缩时间、提高频次,并扩大适用范围,让更多职工能“常回家看看”。

其次,强化休假制度推介和监察力度。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政府出台假期规定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知晓度;同时,针对用人单位排斥放假的问题,劳动监察部门要对假期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第三,完善保障体系,推动企业“放行”。针对职工休假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王忠武认为,相关部门可研究制定税收、补贴等政策,消除或减轻企业因执行相关假期规定造成的影响,确保休假这一民生福祉得到有效保障。

(新华社)

@广东职工: 别忘了你有这些假

看护假:配偶怀孕不满4个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该职工可以享受1天看护假;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天看护假;怀孕4个月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可以享受5天看护假。

哺乳假: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月经假: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独生子女护理假(广州):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最多15天。

(整理:记者 周聪)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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